《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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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原稿应具有创新、学术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规范性和可读性。稿子必须包括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邮政编码、摘要、3至8个关键字、中间图分类编号、正文、参考文献、作者介绍(单位、职称)。如果原告的内容是科研项目的成果,请指定科研项目的名称、项目时间、项目单位和项目编号。

(2)适当简明地描述文章的具体内容,遵守标题记录、索引、关键词选择等原则,不使用不知道的缩写或代码。汉语题目一般汉字不超过20个字符。

(c)论文摘要尽可能用报道性摘要写,单词数控制在300字以内。摘要必须具有独立性和自我包含,第三人称标记,不需要用本本、作者等作为主语。

(d)关键词选择必须标准化,可参考《汉语主题词表》。

(e)在正文中,表必须不言自明,以内嵌方式出现。表的内容不能与图案和文字的内容重复。

(6)脚本章节编号排序要求:第一标题为1、2、3,按排序,次标题为(1)、(3)、按排序,第三个标题为1,2,3,3,按排序,第四标题为①、②、③、排序为。

(7)正文后面的参考文献按照公开、顺序编码、在正文中出现的顺序进行编号(绝对不参考内部资料、私人通讯、要发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