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

投稿须知

1.《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文章标题:一般汉字不超过20个字符,必要时可加副标题并翻译成英语。

2.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标题下必须有作者姓名,姓名下必须有单位姓名(1,2个单位)、城市(非首都城市前面必须有省名)、邮政编码和多个单位的多个作者必须按序列号列出上述信息。

3.摘要:必须是能够用第三人称写作,而不是“正文”、“作者”等,客观反映主题的核心观点和创新观点的表意清晰、实实在在的短句子,绝对不能写背景说明或“中心思想”。100-200字适中。

4.关键词:3-5,选择与句子核心内容相关的独立语言,用分号分隔。

5.正文标题:内容必须简洁明了,不能过多的级别。层次序号为1、(1)、1、(1);层次较少时,您可以依序选取序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正文文本:通常不超过1万个字符。本文利用小4号宋体,串行排版。

7.数字用法:运行GB/t 15835-199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在公元年、时代、年、月、日、时间、各种基数和测量等方面都使用阿拉伯数字。哈力、清朝及其前几年、星期几、数字是由词素构成的定型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两个数字并排使用的缩略语等,用作汉字数。

8.图表:尽可能少的图表,必须使用的时候要简洁,要清晰,空间也要小,图表按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简洁的表标题(表)、图表标题(下面),表数据必须标明数据源。

9.注释:注释主要由意译注释和引用注释组成,集中在书面语末尾的参考文献之前。议译注释是对论文正文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引文注释包括不应列入文后参考文献的各种引文和个别文后参考文献的粗略形式,其顺序为① ② ③……。

10.《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作者写论文时引用的公告书目录,在文本中以序列号表示,对引文作者、作品、来源、版本等情况的描述,如果是详细的引文,则在句子末尾依次连续。普通图书[m],会议论文[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汇编[g],文件[b],古籍[o],参考工具[k],其他未指定的文献[z]。

12.作者简介:姓名(生年月-)、姓氏、民族(汉族可以省略)、原产地、当前服务单位的全名和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13.原告请指定作者电话、电子邮件、接收者和详细地址以及邮政编码。

14.其他:稿子不要一次出两发,请留下稿子。本杂志绝对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