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衡水学院学报》稿件必须是具有学术性、科学性、创新性和理论性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明确的论据,严格的论证,可靠的资料,精炼的文章,一般全文不超过7000个字符。
2.《衡水学院学报》中文标题一般汉字不超过20个字符,必要时可以附名。请确保术语不使用非公共缩写、字符、代码以及结构和公式。
3.《衡水学院学报》多名作者签名之间应用逗号“,”分隔。每个作者都必须单独显示自己的工作单元全名、相应的城市名称和邮政编码。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必须在名称右上角加上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列号,在工作单位的作者左括号前加上与作者姓名序列号相同的编号。例:熊啊1,扎加连2,柳建军1(1)。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系,陕西西安71062;2.陕西教育学院教育学系,陕西西安71061)。
4.论文第一作者应该在主页角落依次写作者介绍: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汉族可以省略)、原产地、头衔和学位。
5.摘要中的论文摘要一般要用报道性的摘要来总结论文的主要内容,不加注释地进行总结。摘要缩小了原作的主要内容,使读者能够以最少的时间快速获得最大的信息。
需要提供准确的“中间图分类号码”。
7.获得基金支持交付项的技术人员必须将基金项目名称显示为“基金项目:”,并在括号中显示项目编号。多个基金项目必须按顺序列出,用分号分隔。
8.图表必须规范,不能与文本内容重叠。图像必须具有图表序号和图表标题,图表序号始终是阿拉伯数字,图表标题显示在图像下方。表格始终使用三个线表格,表格序号始终与表格标题一起使用阿拉伯数字放置在表格上方。图片和表格必须在正文中提及并放在其后。
9.参考文献使用顺序编码器。项目必须齐全,排列顺序基于文本中出现的前后。序列号是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放在方括号中,在一份文献中重复引用同一序列号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