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水利科技》

投稿须知

(1) 《江西水利科技》演示文稿的内容应具体,视角明确,创新,论据严谨,论据丰富,数字准确,文字精炼,具有科学性和应用价值。

(2) 《江西水利科技》稿纸16张印刷版或计算机,印刷、文本要求标准化、图表制作、注释和参考书编篇必须详细准确。

(3) 《江西水利科技》演示文稿指定了作者的实际姓名、工作单位、邮政编码、详细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第一个作者的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职称。

(4)原稿一般不超过5000个字符,必须有摘要(100至300个字符)和关键字(3至8个字符)部分。投稿的原告获得了某些研究基金或作业的资金,请填写其名称和号码。

(5)应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不要对一份草案进行多重投票。原稿请自己留个底稿。一般不取消稿子。6个月内没有收到招聘公告。作家可以自己处理。

(7)原告的版权属于作者,文书由作者自己承担。如果本杂志不允许删除原稿的文字性和少量内容,请在投稿时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