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作者向本刊投寄文字、图片稿件,从寄出之日算起,3个月内未收到采用通知,可另行处理,切勿一稿多投。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劳动保护》除非作者另有声明,本刊对来稿有权修改;除非写信人另有声明,本刊对答询问题来信有权编发,但不另付稿酬。
文责自负(含图片)。若因作者原稿问题引起的侵权纠纷,本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杂志如有缺页、错页、内文页损坏等印刷质量问题,请与本刊发行部联系补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