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论文网免费提供建筑毕业论文范文,建筑毕业论文格式模板下载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探讨

  • 投稿花生
  • 更新时间2015-09-14
  • 阅读量406次
  • 评分4
  • 83
  • 0

周煜

(中交四公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 100024)

摘要:营改增是当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它的实施对于减轻企业负担、释放企业经营活力、刺激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纳税公平具有十分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建筑企业目前并没有出现在营改增的试点改革范围,但也要看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税务改革的大趋势,建筑业迟早将会面临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变化和问题。提前做好准备,通过合理纳税筹划以应对营改增后企业可能发生的税负变化,是尤为必要的。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纳税筹划;一般纳税人

中图分类号:F27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9-0143-02

一、营改增的政策背景、实施现状及意义

(一)营改增的政策背景及实施现状

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流转税的两个重要税种,两者具有互斥性。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财税体制,由于营业税仅需根据企业的营业额计征,其税源管理、税务稽征、会计核算等相较于增值税更为简便。且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营业税一直是地方政府的重要税收来源,因此营业税改革迟迟未能成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发展,原有的两税制人为造成了企业经营的税务壁垒,削弱了企业创新和提高经营活力的原动力。同时营业税简单粗放的管理模式也不适应国家提出让企业减负的要求,在企业协作和分工愈加精细化的今天,对营业额的简单计征过于笼统,使得企业很可能陷入“虚盈实亏”的境地。有鉴于此,国家从改革财税体制、促进企业减负和释放经济活力、提高税务管理的现代化水平角度出发,于2011年11月由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发文颁布营改增试点方案,并在2012年1月1日正式启动营改增试点改革。最初营改增仅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部分地域的试点改革,2013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随后,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也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2014年4月1日,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同时,财政部正在积极研究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行业的试点方案,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

(二)充分认识营改增的意义

增值税相较于营业税而言,是一种价外税,具有抵扣效应。企业能够通过适当的进项税额抵扣来达到缩减运营成本的目的。从理论上来讲,增值税能够明显改善现有企业的税负负担,促进企业经营活力的释放。同时,改征增值税也能够使得税务机关更加关注企业的真实盈利状况,从而更加提升税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而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变也能延伸和完善企业的增值抵扣链条,在更大范围降低企业的进项成本,提高企业创新和改进生产活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营改增规避了过去两税制下的税率洼地,能够显著促进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的税务公平,对于完善市场机制、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12年1月1日实行营改增以来,截止2014年一季度为止,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298.14万户,累计实现减税2203亿元,营改增实施成效显著。

二、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变动及面临的困难

(一)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变动分析

目前,建筑业并没有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而根据之前公布的营改增试点改革方案,建筑业在营改增实行后适用11%的增值税率。由于增值税实行的是抵扣减税,进项抵扣额越多,企业减负效果愈加明显。然而由于当前建筑施工企业规模、资质、经营管理能力等参差不齐,且建筑业上游产业并未完全被覆盖进入增值税试点范围,许多诸如砂石、沙土等材料难以获得进项增值税发票。而另一方面,工程施工所需的不少大型设备已经采购并计提折扣,在实行营改增后也难以抵扣进项税额。此外,目前施工企业中劳务成本的比重一般占到30%左右,有的甚至达到50%,然而劳务成本在现阶段并没有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这就导致施工企业有相当一部分的成本难以转嫁出去,但同时却要面临较高的销项税额。而且营改增实行以后,专业税控系统的安装也是一笔不小的成本支出。从总的来说,建筑行业实行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很可能不降反升。事实上,营改增试点改革启动后,全国建筑行业协会按照11%的增值税率对部分建筑企业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显示,实行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平均营业收入将下降10个百分点左右,其流转税负平均可能上升1.5个百分点以上。正因如此,部分建筑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呼吁延长建筑业启动营改增试点的过渡期,或是调低建筑业增值税率,改为适用6%的增值税率,以真正达到帮助企业减负的目标。

(二)建筑施工行业实行营改增需要解决的问题

1、抵扣链条不完整的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一般体量较大、工程相对复杂、涉及多个方面,其建筑主体、掩体、基础设施、安防等都需要耗费大量不同的产品和服务,这些都需要从不同的供应商处进行采购。有些产品和服务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率,如钢材17%,沙石、土等6%,设备租赁17%等,电17%。而且很多情况下,一些简易的材料如沙石、土等很可能是就地取材,从当地农民手中购买,无法出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而占据施工企业相当比重的劳务成本则无法进行抵扣。而且,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很多都是自行垫资或部分垫资进行前期施工,然而由于金融业并未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利息支出并不能进行有效抵扣。抵扣链条的不完整使得营改增实行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将难以获得足够多的进行抵扣来冲抵税率调整带来的税负变化。另一方面,在建筑施工行业常常存在的甲供材现象也使得施工企业在承担销项税额的同时却不能享受进项税额抵扣。

2、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问题

营改增能否取得预期的减负效果,在外同企业所处的行业环境和经营方向有关,在内同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相联系。然而就目前我国的施工企业现状来看,建筑施工行业尚处于杂乱无序发展的野蛮生长时代。许多建筑施工企业缺乏应有的资质和财务管理经验,有的根本就是包工头所带领的农民工队伍转型而来,公司内部没有财务管理人才,财务人员大多就是企业老板的亲戚,学历不高,连基本的财务管理制度也是乏善可陈。发票管理、账目管理、会计核算等乱七八糟,财务人员也没有进行过税务知识培训,对营改增后的会计核算调整一无所知。

3、工程概算、造价和招投标的问题

实行营改增后,原来的工程概算、工程造价的计价基础都发生了变化,如原来营业税制下,设备和材料等无需考虑进项抵扣,只需根据工程任务总量按照设备和材料等的价格进行合理计算即可。而现在由于存在进项抵扣的问题,无论是业务还是施工企业,在编制工程预算时都必须考虑抵扣部分的问题,就难以根据原来的定额标准进行工程概算,需要对《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与预算》进行修订和调整。企业预算编制的方式和投标报价等也要作出相应调整。

三、对建筑施工企业应对营改增应采取的纳税筹划建议

(一)正确树立危机警惕意识,从思想上做好迎接营改增的准备

营改增作为国家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近几年国家宏观财税政策的重点内容。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营改增是当前大势所趋,建筑行业在不久的将来必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之内。从目前的推进进程来,很可能就在明年年底之前开始推动对建筑业的营改增试点改革。如前所述,营改增实行以后,建筑业税负很可能不降反增。而对于建筑行业这个有着充分竞争环境的市场而言,面对营改增可能带来的成本攀升,企业所面临的经营环境将更加严峻,亟需更有效的经营管理手段去应对这一变化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因此,施工企业应自上而下正确树立危机意识,提高思想警惕,以良好的心态去迎接营改增的到来,既不能放任自流、无所谓,也不必过分紧张和忧虑,企业需要及时关注营改增的政策实施动态,加强准备工作即可。

(二)规范内部财务管理活动,加快施工企业技术和管理的更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增值税的不同特点需要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作出相应调整。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在实行营改增后企业应对相应会计科目作出调整,以适应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要求。相应地,企业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及内容也要作出调整。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做好过渡期间会计处理的衔接和报表变动解释工作。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相较于普通发票,在出具、登记、报销、抵扣上要求更为严格,企业应指派专人做好发票的出具、管理、登记和保管工作,并按要求列装税控系统,加强发票防伪检验。加强同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同时,针对劳务成本暂时无法抵扣的问题,施工企业应积极引进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机器设备,提高生产自动化率,减少人力成本所占比重,通过设备、机器、技术等的进项抵扣来降低经营成本。

(三)合理运用纳税筹划手段,减少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负面影响

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规模和进项抵扣情况,选择合理的纳税人身份。相较而言,建筑行业实行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能够比一般纳税人获得更多的税负减轻。因此,施工企业在经营规模并不大和进项抵扣并不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以达到合理避税的效果。同时,企业应加强供应商管理和合同管理。施工企业应尽量选择能够出具增值税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处进行货物和服务采购,以增加进项抵扣额度。施工企业可以同上游的供应企业签订协议,加强货源供应管理,共同抵御营改增后的税负风险。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甲供材现象,施工企业可以在合同中将该部分的税负转嫁明确,以减轻自身的成本负担。在增值税完税时间的选择上,企业也可作出相应调整,以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固定资产的购买上,企业也可合理选择投资时机,如在销项税额较多的情况进行购置以提高抵扣额度,增强节税效果。

(四)加强税法知识宣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增值税税务处理能力

针对施工企业财务人员素质不佳、且长期接触营业税对增值税税务不了解的情况,施工企业应加强财务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的增值税税务处理能力。施工企业应提高财务人员准入门槛,严控财务人员的质量,优化财务人员素质结构。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增值税税法和税务处理技能的培训。财务人员自身也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掌握营改增试点的最新动态,从企业结构、财务管理、内部制度、管理措施等多方面完善企业应对营改增的风险防范能力。

四、结论

营改增是大势所趋,施工企业一定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顺势而为,积极做好自身财务管理改革创新,加强税法宣传学习力度,以应对即将来临的营改增改革。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参考文献

[1] 姜潞薇.基于营改增下的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J].财经界(学术版).2014(04).

[2] 徐雪辉.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探析[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06).

(责任编辑:陈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