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陆志旺 陆奇勇 陆松全
通道是全国重点林区县,森林覆盖率达74.56%。全县境内林海茫茫,曲径通幽,处处碧水青山蓝天,是天然的“生态氧吧”、丰富的“动植物博物馆”。自上世纪90 年代中期,通道县就确立了“在生态保护中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经济建设中坚持不懈地推进林业生态保护。多年来,通道县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不动摇,走出了一条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公益林保护之路,为维护湘西南的林业生态平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法化于形:在功能区划中推进生态保护
通道县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是典型的山区林业大县,林业经济一直是群众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在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中,林业收入占到60%以上。在生态公益林保护与林农增收之间,通道县探寻了一条切实可行的平衡之路。
坚持功能区划进行保护。法律保护是林业生态保护的重要措施。通道县区划并报国家核准了4.89 万公顷生态公益林,占全县林木面积的27.3%;万佛山景区成功申报为国家自然遗产、国家4A 级旅游景区、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地;区划了龙底漂流景区,申报为国家3A 级旅游景区;区划了九龙潭景区,申报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规划范围内林木均实行永久性禁伐、限伐制度。法制保护步伐的快速推进,使逾千万株林木的生态效益得到长期稳定的发挥。
落实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县林业部门每年开展公益林核查工作,对全县4.89 万公顷公益林的补偿到户面积进行了复查登记,将补偿对象、补助标准、资金用途、拨付方式等信息,在村务公开栏和人口密集的地方进行7 天以上的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中央和省级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拨付到位,集体和国有林木补偿基金拨付到所属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每年资金拨付到位率均达到100%。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后林农失去了直接的经济来源,而生态补偿又相对非常微薄,林农生活变得困难起来,公益林保护建设压力非常大。为此,通道县整合扶贫、林业、农业、财政等资金,大力引导群众发展林下种植和养殖业,切实缓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增收的矛盾。目前,全县林下经济已初具规模,其中发展钩藤、金银花等中药材种植面积1326.67公顷,种植食用菌4200 万棒,建设水果种植基地4000 公顷,养殖肉牛、肉羊2.43 万只,林农年收入人均增加2200 元。
内化于心:将生态保护融于民族文化生态保护是一项社会工程,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取得群众支持。因此,通道县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村规民约自治、民族文艺宣教两项措施,让林业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依托村规民约管理。通道县是侗族群众的主要聚居区。长期以来,侗族群众以“崇尚公正、不损他人”为价值取向,逐渐形成了一套维护侗族社会秩序的共同规约——“侗款”(注:相当于现在的村规民约)。通道县将生态公益林保护条款全部列入“侗款”内容,并制成标牌立于村寨议事的村部及鼓楼边,由侗族内部进行自我管理。目前,全县200余个农村自然村寨都建立了公益林护林公约。在群众自我监督、自我管理下,护林公约已经实施了10 年,保护成效非常明显。
依托民族歌舞宣教。一直以来,侗族群众以“敬畏自然、亲近自然”为生态价值取向,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在侗族人民的潜意识中,山川、河流、树林等自然物都有灵魂和意志,人类对它们必须予以尊重,必须用之有度,否则会招来灾祸。比如:在砍伐薪柴生产活动中,侗族人民从唐代以来就奉行轮伐制、砍造结合制,循环利用森林资源;侗族人民喜欢将寨子周边天然大树奉为村寨“风水树”,作为镇寨之宝,不容许任何人随意破坏。同时,侗族群众用歌舞传承文化,喜欢“以歌会友”、“以歌传情”。为此,林业部门将生态公益林保护法规和制度,编成山歌和侗戏,依托活跃于民间的340支文艺队伍,以载歌载舞的形式,走村串寨进行宣传教育,并出版发行了《绿色通道》(通道县林业山歌系列)150 套。
外化于行:护林员成为林场日常管理的主力
生态公益林分布各地,延伸到深山老林,通道县从加强护林队伍建设和森林执法两方面着手,把日常管理落到实处。
打造一支专职护林员队伍。通道县的国家级公益林涉及18 个乡镇及1 个国有林场,森林保护工作十分繁重,林业部门的力量显得非常不足。为此,经过村民推荐、村组初审、乡镇政府审批等环节,在全县聘请公益林专职护林员106 人,人均管护面积461.32 公顷,并与护林员签订了护林合同,实行管护工资与管护业绩挂钩制度,每年对护林员进行综合评定,实行末位淘汰制度。日常管理中,护林员每天进山巡查,及时制止村民乱砍滥伐行为,并全面记录责任管护区域内森林病虫、火灾等情况,每周定期上报,实现公益林保护动态管理。通过指导、监督和考核,专职护林员每月巡山时间都在22 天以上,生态公益林管护到位率达100%,他们成为全县生态公益林管护的“无名英雄”。
加强森林监测和执法。主要实施了如下几项措施:一是完成公益林数据库建设。绘制全县公益林1:10000的地形图,完成湖南省公益林“一张图”编制工作,公益林管理实现数据化管理。二是落实森林“两防”工作。每个乡镇林业站都确定了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职责,积极组织扑救森林火灾,防治森林病虫害。三是建立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在全县实施重奖举报行为后,毁林事件及森林火警等上报率和处置率都达100%。四是打击破坏公益林资源违法行为。林业执法部门加大对滥伐、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了林区正常生产秩序。
固化于制:向制度化管理要成效通道县一直坚持“向制度化管理要成效”的理念,不断探索和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工作实效。
提高保障能力。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将生态作为立县之本,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文化强县”的发展战略,将公益林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为民办实事考核项目,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建县生态办,每年召开全县会议动员和部署工作。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按时兑现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215 万元,切实保护林农利益;每年安排建设资金300 万元,用于科技创新、科技普及、补植补造、林种更新、病虫防治、森林防火、有奖举报等工作;每年安排整合扶贫、农业开发、国土、财政等条块资金850 万元,引导社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减轻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压力;每年安排资金115 万元,为林农购买生态公益林保险;每年安排生态保护工作经费7 万元,保障公益林考核需要,抓实日常管理。
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通道侗族自治县公益林管理办法》、《通道侗族自治县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公益林管理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公益林区划、补偿、管护等职责,完善了公益林抚育改造、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冰冻灾害处理、公益林数据统计及档案管理等制度,公益林管理更加规范化,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按标准、面积发放到位率达100%。二是严格执行考核。建立公益林管理考核机制,每年组织开展补偿基金发放、日常管护、宣传教育、森林“两防”等方面的工作考核,严格绩效奖惩。
(第一作者系通道县林业局局长)
通道县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不动摇,走出了一条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公益林保护之路,为维护湘西南的林业生态平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