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娟 卫江童
摘要:近几年,随着失独家庭规模的不断扩大,失独老人数量的不断增加,如何解决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开始逐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基于对镇江市失独老人的养老诉求及养老现状的调研,对现有的关注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的方式的阐述及其不足之处的分析,提出对解决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的几点建议,并思考如何借助以上主体的合力构建解决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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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失独老人;养老;建议
近几年,随着失独家庭的不断增加,失独老人数量的不断扩大,如何解决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开始逐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我国15-30岁的独生子女总数超过1.9亿人;又据《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数据显示,15-30 岁年龄段的人口疾病死亡率至少为40人/10万人。从以上两个数据可估算出,2010 年我国15-30 岁独生子女死亡人数很可能超过7.6万人。”人口学专家、《大国空巢》作者易富贤则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中国现有的2.18 亿独生子女,会有1009 万人在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这意味着不用太久之后的中国,将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
一、失独老人的概念、养老现状及诉求
1.失独老人的概念
“失独家庭”是指其独生子女由于自身疾病、交通事故、犯罪、自杀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死残而使他们老年丧子,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失独者年龄大都在40、50开外,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失独老人在失去独生子女的同时也失去了传统的以子女养老为核心的家庭养老方式,其养老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2.失独老人的养老现状及诉求
(1)经济方面:存在经济困难,希望国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失独家庭曾为我国的计划生育事业做出巨大贡献,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然而在做出贡献之后,当失独老人一方面承受“黑发人送白发人”的丧子之痛,另一方面要面临失去独生子女后无人赡养的尴尬局面时,他们只希望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但是根据笔者在镇江市的调研,镇江市大部分失独老人尚未得到合适的经济补偿,笔者所接触到的一位失独老人表示:“我们并不是奢求太多的经济补偿,只是能够满足我们的日常生活需要就行。”
(2)生活方面:老无所依困境,希望有专门的相关机构管理失独群体事务。“他们希望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由政府给失独者提供集中的廉租社区;而最主要的,是希望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制度和法规,明确管理失独群体的机构,让失独者知道出了问题该去找谁。”失独老人由于失去独生子女,想去养老院养老,但大多数养老院都将之拒之门外。按照规定,养老院接收老年人需要子女签字,然而失独老人已经失去为其签字的责任人。根据调查,大多数失独老人都希望有相应的制度和法规保障其基本生活,同时成立管理失独群体的机构,起码让他们知道有问题该去找谁,让他们在急需帮助之时,能够得到帮助。
(3)精神方面:心理压力较大,希望有精神帮扶机制缓解日常精神压力。失独老人一方面面临无人赡养的生活困境,另一方面更为痛苦的则是承受“丧子之痛”与“念子之伤”,常常抑郁寡欢,甚至少于外界接触,不愿与他人交流。笔者对镇江市关注失独老人的非营利性组织“兼爱沙龙”团体负责人进行了访谈,该负责人表示,大多数失独老人面临着想缓解精神压力却不知如何缓解的问题,而想要帮扶失独老人的志愿者却面临者想解决其精神压力却不够专业的问题。
二、现有的关注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的方式及存在不足
1.政府开始关注该群体,但未有根本性解决措施
2007 年8 月,我国正式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也叫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主要内容是:“对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满49 周岁后,按规定条件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或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2011 年1 月起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50 元,2013 年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500 元。”尽管目前对于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民政部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国家计生委表示,将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扶持。”但是尚无明确的关注与解决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的法律法规,无专门性的机构或部门管理失独老人相关事务,对于失独老人的经济诉求也尚无明确的落实政策。
基于对镇江市失独群体的调研,笔者发现,尽管镇江市民政部门也对失独群体十分关注,对失独老人的数量有一定的把握,但是仍没有出台明确的政策解决该群体的养老问题,没有相关机构了解与把握失独老人的相关诉求,缺少对失独群体的社会保障政策。
2.有非营利组织的关怀,但不能满足其各方面诉求
失独老人养老问题作为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我国大部分城市和地区对失独群体的关注程度也逐步呈现上升趋势,尤其是部分省市和地区相关公益性组织的成立,对引发全社会共同关注失独老人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志愿者所能提供的志愿服务与失独老人的生活诉求之间仍存在着较大差距,如部分失独老人需要专业的医疗陪护,这是公益组织无法满足与解决的问题,公益组织并没有解决此类问题的资金来源,因此诸如这类问题成为公益组织解决失独老人养老问题中的瓶颈。
根据笔者对镇江市的两个典型的为失独老人进行帮扶的非营利组织——金山公益网络志愿者和“兼爱沙龙”的调研,我们发现这两个公益性组织目前为失独群体庆生等活动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志愿者根据AA 原则个人自愿参加活动时提供,还有部分经费来自社会爱心人士及相关企业的捐助,这使得公益性组织的关爱失独老人的公益性活动资金的来源具有不稳定性,也使得非营利性组织在满足失独老人的各方面诉求时遇到难题。
3.自身选择抱团取暖,只能一定程度缓解精神压力
失独群体在失去独生子女后,常常选择以“同命人”的身份与其他失独老人进行接触,而不愿与外界接触。近几年全国各地失独群体QQ群的存在、失独者相关网站的建立,成为失独群体进行抱团取暖的重要载体,也成为失独老人表达养老诉求的重要平台。同时,据了解,一些失独老人选择到寺庙进行抱团取暖,以缓解精神压力。抱团取暖方式的存在,有利于失独群体在一定程度上以“同命人”身份倾听和诉说该群体的真实感受,甚至有部分失独者以“同命人”身份参与关注失独群体的志愿服务活动,以缓解“同命人”的心理压力。
笔者认为,失独群体自身的抱团取暖行为,有利于缓解其精神压力,然而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该群体的养老问题,“同命人”群体的相互关怀是一种精神食粮,所缓解的只是彼此间“丧子之痛”的心理压力,然而却不能缓解其生活上和经济上的精神压力。笔者对接触到的失独老人进行了简单的行为访谈,该老人表示:“和‘同命人’群体一起参加文娱活动能够缓解其一时的精神压力,然而,来自生活和经济的压力却不知如何长期的得以缓解。”
4.企业提供爱心服务,只能满足一部分生活需求
当今社会,一些爱心企业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向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捐献爱心。失独老人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获得了大量爱心企业的救助。在镇江,已有数家爱心企业为失独老人提供爱心服务,“镇江清木装饰公司为失独老人提供24小时免费水电维修;镇江第四人民医院即日起为失独老人提供义务一站式陪检服务;为了方便失独老人出行,镇江真情车队还为老人提供24小时叫车服务。”这些服务贴心而暖心,然而,失独老人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生活需求,仅有数家爱心企业的爱心服务又岂能解决问题呢?
企业的爱心行为值得我们肯定,其贴心服务值得我们赞扬,然而这样能否解决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成为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相关机构和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暂时不能充分利用好爱心企业这一重要资源,从而使爱心企业不能有规律、有效率地满足失独老人的生活需要。
三、对解决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的建议
1.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是根本保障
失独老人养老诉求的满足、养老问题的解决,最根本的保障是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失独者作为一个权利主体,政府必须拿出相应的法律政策来保护他们的权益。”各级政府应充分了解失独群体的诉求,把握本地区失独老人的具体情况,在执行国家关于失独老人养老相关政策的同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解决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的政策。
笔者认为,政府应在解决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为社区或乡镇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同时向社会上的志愿者组织购买公益服务,建立志愿者激励机制,使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或乡镇的相关服务活动。
2.志愿者组织是极为关键之动力
志愿者组织的存在,为失独老人养老问题解决提供重要动力。志愿者的相关服务直接关乎能否有效解决失独老人养老问题,志愿者专业与否也直接关乎为失独老人的服务到位与否。
笔者认为,志愿者组织应当在向政府出售公益服务的同时,培训一批专业的志愿者,向失独群体提供专业的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服务和特殊照料服务,同时在接收志愿者时可考虑吸收部分失独者,以“同命人”身份为其他失独老人提供志愿服务。
3.爱心企业是资金支持的重要来源
爱心企业在有政府政策支持下,向志愿者组织提供的资金支持是志愿者组织运行的基本保障,有组织、有针对地向失独群体提供的爱心服务可使失独老人日常生活需求得以满足。
笔者认为,大多数企业有意承担社会责任、向弱势群体提供企业爱心。根据笔者对镇江市部分企业的调研,爱心企业有意愿为失独群体提供爱心,但是更愿意将其爱心通过那些得到政府支持的志愿者组织转达给失独群体,无论是爱心基金还是贴心服务,企业都希望在专业机构中得到运用,并用得恰到好处。
4.社区是日常服务不可或缺的载体
以社区或乡镇为基本单位,通过政府的政策支持为失独老人提供日常服务,关爱失独老人日常需要,关注失独老人的医疗问题,一方面可以使失独老人的养老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另一方面社区或乡镇所提供的养老服务可谓是就近服务、对老人基本情况有所掌握之后的“对症下药”式服务。
笔者走访了镇江市和平路街道一泉社区、金山街道迎江路社区等近10个有失独家庭存在的社区,各社区负责人均表示,如果有相关政策支持,有爱心企业及志愿者力量的注入,他们可以将帮扶失独老人的工作做得更好,甚至可以逐步解决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
5.失独群体自身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正如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言,“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因此,失独群体是否愿意接受社会帮扶、能否积极主动地为解决自身的养老问题做出努力成为解决其养老问题的关键。失独群体在明确的相关政策出台前积极表达诉求,在政策出台后积极提出改善政策不足的建议,使政府逐步完善相关政策,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笔者认为,失独老人在经济、生活方面的诉求可依靠政府、企业、社会力量的逐步解决,而精神上的压力则需要其自身在接受一定的心理疏导之后,逐步克服心理问题,同时其自身精神压力得到缓解后也可以以“同命人”身份加入志愿者组织,去为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的解决贡献力量。
综合上述,笔者认为解决失独老人养老问题需要政府向志愿者组织购买社会服务,同时向社区或乡镇提供政策支持、向失独群体提供生活补贴和法律保障;爱心企业向失独老人提供贴心服务、向志愿者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志愿者组织则可以在获得政府资金和爱心企业资金支持后,培训专业志愿者向失独老人提供精神慰藉、特殊照料等服务;而社区则需要在获得政府政策支持后为失独老人提供日常服务;失独老人自身在得到社会多方力量救助后,如有意愿可选择加入志愿者组织,以“同命人”身份救助其他失独者。通过此循环形成政府、企业、志愿者组织、社区、失独者自身的多方合力,共同解决失独老人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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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杨宏伟,汪闻涛.失独家庭的缺失与重构[J].重庆社会科学,2012(11).
[2]吴家翔,于维华.失独余悲--中国失独老人调查[R].腾讯新闻.
[3]民政部:失独老人将由政府供养参照三无老人标准》海南特区报.
【基金项目】本文是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镇江市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410289041Y)的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江苏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