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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生态农业发展策略

  • 投稿崔磊
  • 更新时间20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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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秦炳涛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编辑 张卫

日本主态农业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发展成就。消费者对健康的诉求以及市场力量分别对其起到了催主和引导作用,而政府则是其发展壮大的主要推手。

日本生态农业发展现状

日本是较早关注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国家,早期的研究以民间的福冈正信所提出的自然农法最为有名。早在1937年,他就开始了相关研究并利用在高知县农技中心工作的机会,研究并整理形成了自然农法体系。其主要内容是充分发挥土壤固有力量,避免不必要的施肥而引起土地退化和再生能力的削弱。

通过研究和多年实践,福冈正信整理出版了《自然农法:一根稻草的革命》和《回归自然》等著作。自然农法受到日本以及意大利、菲律宾等的关注,日本政府出台并实施了很多推动性政策并卓有成效。但当时农业污染并未达到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程度。

二战后,农药和化肥在以欧美、日本为首的工业国家的农业生产上得到大面积使用,其直接后果是农产品产量迅速增加,但随之出现的农村环境污染和农药残留问题日趋严重。

日本生态农业运动的发展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二战后到20世纪80年代前半期。伴随着公害问题的发生,市民环保运动高涨,消费者开始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从而带动了生态农业的形成。全国生态农业研究会于1971年成立,在此期间,《土壤污染防止法》和《农药取缔法》等法律出台。第二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前半期。生态农业不断发展壮大,在流通方面产销合作组织迅速扩大,农林水产省发表《1987年农业白皮书》1989年“生态农业对策室”成立;随后,伴随“环境保全型农业”政策的出台, “生态农业对策室”改称“环境保全型农业对策室”,财政预算得以增加。第三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生态农业的商业化运营模式不断完善,产品流通渠道多样化,1997年,日本“生态农业协会”成立;1999年, 《可持续农业法》出台。

日本生态农业的基本思路是,农作物的栽培不利用化学肥料而用动物粪尿和落叶枯草等有机肥料,借此来提高土地自身的生产能力;用病虫害防治不喷洒农药而通过生物的方法,尽可能减轻环境污染和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通过多年的努力,农药和化学肥料的单位土地面积使用量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由1990年的9.5公斤/公顷降低了将近一半,化肥使用量也降低了很多。由此可以反映出日本生态农业得到了较为明显的进步。

日本生态农业发展策略

日本生态农业的萌芽是伴随着消费者对“健康”的诉求而发生的,是市民环保运动发展的结果。消费者对生态农产品的需求通过市场的力量对农业生产者发展生态农业起到了引导的力量,农业生产组织和个人也从维持土壤生产能力和保护环境出发积极发展循环型农业。作为产销媒介的销售部门,它为生态农产品的流通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通过产销合作到多角化运营推动了生态农业的发展。其中,日本政府在培育生态农业并促使其发展壮大方面起到了主要作用。下面分别从技术与财政支持、法律的确立与完善、资格认证与监督及协助开拓市场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1.财政支持与技术推广

日本政府很重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在农村地区积极实施生态农业推广工程。农林水产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有机农业的技术指导,推广生态农产品的种植。结合各地的气候和土壤等特征,农林水产省在各地设立农业技术中心开展生态农业的科技实验,并向当地的农家和农业组织推广科技成果。与此同时,农业技术中心还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农业培训班,为各地农协培养生态农业的从业人才。此外,农林水产省设在各地的农业局配置专门的生态农业推广员,在进行推广活动的同时,为农户及组织提供无偿的咨询服务。中央政府还在各地设立了生态农业示范点,2009年时达到了47个,为此提供45亿日元的财政补贴。

2.法律法规的确立与完善

生态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继20世纪70年代《土壤污染防止法》和《农药取缔法》等法律出台之后,农林水产省在20世纪80年代发表《1987年农业白皮书》,并成立“生态农业对策室” (后改称“环境保全型农业对策室”), ((可持续农业法》和《生态农业推广法》也分别于1 999年和2001年出台,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生态农业的推广固定下来。其对生态农业的定义是在不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和农药以及转基因技术的前提下,尽量减轻对农业生产环境负荷的农业。详细规定了国家在保障生态农业发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规定中央及自治体政府须对生态农业生产者和组织从技术开发、资金等方面进行支援。规定政府须进行调查以促进消费者对于生态农业的理解并听取生产者的反映。规定各县(相当于中国的省)制定生态农业推广规划并公示的义务。在此基础上,日本政府又制定和颁布了《生态农业推广基本方针》。基于此,各地方政府也都积极推广和支持本地的可持续农业发展,各都道府县都在基本方针的基础上制定《生态农业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 《生态农业推广法》为日本可持续农业发展创造了基本环境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资格认证与监督

产品认证一方面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可以形成品牌,成为市场推广的有效手段。日本形成了层次分明的农产品认证体系。JAS是农林水产省颁发的最严格的生态农产品认证资格,只有在连续3年以上未使用化学肥料和农药的农业用地上栽培出来的农作物才能通过该资格认证。具体认证业务由代理机构执行,农林水产省则主要进行审核和监督工作,JAS认证及监督流程如图l所示。农林水产省在日本国内委托66家机构、在海外委托21家共计87家代理机构提供认证服务。

这种代理一监督的认证体制,一方面给申请者提供了更为便捷的认证服务,另一方面达到了节约政府人员编制和提高工作效率的效果。鉴于JAS认证资格非常严格、不易通过这一事实,日本各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相对宽松的认证资格体系。其中比较有特色的如福井县的“福井县特别栽培农作物”认证制度和“福井县生态农家”认定制度。 “特别栽培农作物”认证规定,只有那些与通常的栽培方法相比,化学肥料和农药的使用量削减50%以上的农作物才可以通过认证。 “生态农家”认证规定,与通常的栽培方法相比,化学肥料和农药的使用量削减20%以上的农家可以通过认证。取得认证的农户都在其产品包装上附有记载生产过程中施肥施药等信息的产品履历书及生产者的联系方式甚至照片,极大地增进了消费者的信任。与福井县的特别栽培农业相近似的有“千叶生态农产品”和“千叶生态农家”认证制度。这些地方性认证规定丰富和完善了日本的生态农业认证体系,为有志于和已经致力于发展生态农业的农民和农业组织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同时设定了阶梯性的提高目标。

对于致力于发展生态农业的农户及组织来讲,JAS农产品资格所要求的必须3年以上不使用化学肥料、农药和转基因技术这一认证条件充满了风险性,3年努力后成功与否是一个很大的未知数。作为第一阶段目标,他们可以先申请本县的“生态农家”认证,因为20%的化学肥料和农药的削减使用要简单得多。作为成功后的第二阶段目标,他们可以继而去申请50%化肥和农药削减的“特别栽培农产品”认证。在取得两阶段成功的基础上,JAS认证通过的可能性会大为增加,已经取得的两个认证也会成为他们的“退身步”。在三阶段认证体系当中, “生态农家”和“特别栽培”的申请取得了很大成果。以千叶县为例, “生态农家”和“特别栽培”的申请农家分别从2002年的164件和568件上升至2008年的31 16件和6190件数,其中“生态农家”由于条件宽松成果最为显著。表2是日本2000 - 2012年生态农家认证情况,由表中可以看出,全国12年间累计认证件数从无到有,最后超出21万件,发展速度非常迅猛。

4.协助开拓市场

日本政府还重视协助生态农产品的市场开拓工作。因为其价格不同程度地高于普通农产品,以稻米为例,JAS稻米、特别栽培和生态农家产稻米分别为普通稻米的2.1倍、1.5倍和1.2倍。农林水产省积极扩大消费者对生态农产品的理解和认同工作,通过各种手段加大生态农产品的宣传力度。农林水产省于2007年的网络调查结果表明,生态农产品的认知度达到95%,并且近半数消费者想每天购买生态农产品。各地方政府则通过多种手段帮助生态农家拓展消费市场。首先,通过政府采购体系,地方政府确保使各个公立学校、政府机关的食堂成为生态农产品的消费者。其次,政府牵头召开农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和超市等销售企业的见面会,促成生产加工和销售网络的形成。地方政府还在本县内开设多处生态农产品直销市场,为生态农家和组织提供销售场所。此外,各县在政府的主页开辟生态农业宣传栏的同时,派专业人员赴全国各大农产品市场举行产品推介会,加大本县生态农产品的宣传力度。

以化学肥料和农药的广泛使用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虽然推动了农产品产量的提高,但是由于其对生物和人体以及对整个生态系统造成的负面影响,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暴露出了其非可持续性的巨大问题。日本等部分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生态农业的发展方式不失为有效解决途径。近年来,我国生态农业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产品主要依赖出口,销售渠道单一,因此主要集中在部分沿海地区。由于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支持力度不大导致生产技术比较落后,限制了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势头。日本生态农业萌芽于消费者的健康诉求,成长于完善的市场环境,政府的大力扶植使其得到发展壮大,这些经验都对我国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