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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文化产业法律政策对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启示

  • 投稿小耳
  • 更新时间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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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英

(哈尔滨市朝鲜民族艺术馆,黑龙江哈尔滨150016)

[摘要]中国与韩国在地理上不仅是一衣带水的邻邦,而且在历史上同属汉文化圈,都深受以孔孟学说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影响,因此逐渐形成了既有共通点,又有各自独特差异的文化。中国境内的黑龙江省作为一个拥有45万名朝鲜族群众的边疆大省,文化家庭观念、平等思想和礼仪等方面与韩国更有许多相似之处。文章选择韩国文化法律政策作为研究对象,将从法律层面、政策角度分析韩国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原因,进而提出适合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多层面结构框架。

[关键词]韩国;文化产业;法律政策;黑龙江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9.110

[基金项目]本文系黑龙江省文化厅2017B067号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韩国文化产业法律政策对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启示"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林春英,女,吉林大学法律专业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副高),哈尔滨市朝鲜民族艺术馆副馆长,主要负责党务、人事、财务、数字化建设。

1 引言

1998年韩国为摆脱亚洲金融危机,制定了“文化立国”政策,将文化产业确定为“21世纪的支柱产业”,将发展文化产业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经过20多年的短暂发展历程,韩国已经一跃成为世界第七位的文化产业发达国家。韩国文化产业迅猛发展,与韩国法律基础,政策扶持双擎驱动密不可分。分析韩国文化产业法律制度及各个时期文化法律政策,从而提炼适应黑龙江文化产业发展的新理论,助力“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

2 韩国文化产业法律结构

韩国文化产业法律将《宪法》作为纲领性文件,以《文化产业基本法》和《内容产业振兴法》为依据,通过产业分类制定纵向制定具体法律,通过地方性法规横向完善文化产业各项制度。

首先,韩国在《大韩民国宪法》中以纲领性的文件的形式在第一章总纲第九条中规定“国家要致力于朝鲜民族的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的兴隆”。从根本上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法律制度的保障。

其次,2016年9月30日施行的《韩国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第一章第二条中对韩国文化产业进行了定义,是指文化商品的计划、开发、制作、生产、流通消费等有关的服务产业。2017年6月22日施行的《内容产业振兴基本法》第十条中内容产业指创造出经济附加价值的内容或者提供这些服务的制作、流通、利用等相关的产业。这两部法律都对“文化产业”进行了定义,并且对相关的法律行为具有约束力,是韩国文化产业方面的两部基本法。

在这两部法律的基础上,韩国还依据文化产业的具体分类设定了法律规范,韩国文化产业法律向纵深方向发展。2015年11月19日施行的《工艺文化产业振兴法》对工艺文化产业方面的进行法律规定,2017年6月22日施行的《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2017年4月22日施行的《印刷文化产业振兴法》等,韩国还通过具体分类使具体的文化产业发展有法可依,从而为文化产业基本法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不仅如此,韩国还以制定地方性条例的方式来弥补执行《文化产业基本法》中的不足,从横向上为法律的执行进行细化,通过地域差异进行法律调整。2016年施行的《京畿道文化内容产业振兴条例》,2011年5月施行的《庆尚北道文化内容产业扶植条例》、2015年施行的《光州光域市文化内容振兴条例》等,这些地方性法规,依据地方本土的文化产业特点,以《文化产业基本法》为依据更加深入细致地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内容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

3 韩国各时期文化产业政策特征

3.1金大中政权时期(1998—2003年)文化产业政策

金大中总统时期韩国政府正式提出了全国要以“文化立国”为战略目标,这一目标正式确立后,政府立即投入了大量精力致力于启动政策、制度、法规、财税、组织和资金等多方面的支持。在该政权时期韩国政府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计划》,明确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继《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计划》的战略目标之后,金大中政府又推出了文化产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计划。制定了《文化产业前景》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为文化产业目标的推进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金大中政府时期,是韩国政府对韩国文化产业发展奠定的最扎实的基础。在这个依法成立了法人单位“韩国文化内容振兴院”全面负责文化产业具体扶持工作,该机构一直延续至今。文化内容振兴院的设立,以机构的形式确定了韩国文化产业的战略地位。

3.2卢武铉政权时期(2003—2008年)文化产业政策

2005年,韩国发表了《文化强国C-Korea 2010》以“成为世界五大文化产业强国”成为东北亚旅游中心“为政策目标,从三大目标可以看出卢武铉政府对文化产业各领域中有关旅游观光及休闲运动产业发展的提上议事日程。

这一时期韩国政府在文化产业方面强调国民参与,突出民间自律性文化行政系统,成立了文化行政革新委员会,充分发挥民间艺术家的自身优势,同时为了支援文化艺术相关活动设立了文化艺术基金。针对优秀的文化艺术作品分配文化艺术振兴基金。并努力扩大和培育文化内容的分类领域。

3.3李明博政权时期(2008—2013年)文化产业政策

这一时期韩国政府将国家蓝图设定为“通过先进化走向世界一流国家行列”并制定《文化蓝图2012》将文化政策的目标集中确定为四大发展目标:文化绽放的国家、以内容实现富有的国家、有故事的旅游国家、通过体育快乐的国家。

推行拓展海外市场的政策正式将文化出口定位为韩国文化发展方向,在实行文化行政的同时,开展绿色文化旅游。并且成立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统计、规划各类文化产业的发展。

加强人才培养的政策,通过提高国家创造力实现青年就业。韩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人才培养政策,普及民众的文化意识,发展民族传统文化,引进外国优秀人才和技术。

3.4朴瑾惠政府时期(2013—2017年)文化产业政策

朴槿惠总统任职期间一直坚持“文化昌盛”的施政纲领,与卢武铉政府时期的“参与政府”相区别,朴槿惠政府在注重国民参与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强调人民的幸福指数,还设定了五大施政目标,包括“开发以就业为中心的创造经济、打造量身定制的雇用和福祉、享受创意教育和具有文化的人生、构建安全和统一的社会、夯实幸福统一时代的基础”。她把“开发以就业为中心的创造经济”视为头等施政目标。总结韩国历届政府时期文化产业政策,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进行了规划,正因为韩国启动了政策、法规的支持,韩国的文化产业才得以走向迅猛发展的轨道,成为了令人瞩目的文化产业大国。

4 对黑龙江文化产业发展的启示

我国发展文化产业的起步时间较短。黑龙江作为边疆城市要响应国家的号召,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充分发挥黑龙江省本土优势,扩大对外文化产业。还必须从他国的宝贵经验中汲取精华,在研究韩国文化产业发展法律政策的过程中,得到如下几方面启示。

4.1法律层面

4.1.1完善法律制度

韩国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制定了一系列与文化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体系的建立,为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目前,我国在文化产业基本法律方面,还不够完备,制定一部调整我国文化产业的基本法律制度对于规范和指导各类文化产业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制定区域性的文化产业规章用以规范文化产业法律行为。

4.1.2在文化部门内部成立政策法规机构

韩国金大中政府时期在《文化产业振兴法》中依法设立了法人单位“韩国文化内容振兴院”全面负责文化产业具体扶持工作,在文化产业法律制度不完备的前提下,统一成立文化部门政策法规处,承担起草地方性文化产业规范;执行宪法及其他法律中关于文化产业的规定;指导推进文化产业依法行政等法律相关职能,对于深入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大的推进作用。哈尔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已设立政策法规处;承担法律政策的宣传、执行等工作。成立政策法规处可以强有力地推动各项规划的实施,也为集中各方优势力量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保证。

4.2政策角度

4.2.1制定发展规划目标

产业发展,政策先行。纵观韩国历届政府在文化产业政策方面都制定了合理的文化产业发展目标。2017年“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立业、以文兴业的工作方针,坚定文化自信,围绕构建“七个体系”,实施“六项重点工程”,开展“五个主题活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努力营造龙江文化氛围,推动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制定了17个贯彻落实文件。为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的发展制定目标。

4.2.2以少数民族文化馆站为平台实现本土民族文化产业多元化发展

借鉴韩国卢武铉政府时期强调的“多元化的文化社会”政策经验。黑龙江省是一个拥有45万名朝鲜族群众的大省,以黑龙江省本土的朝鲜族文化为基点,在继承本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上,以现有的朝鲜族文化馆站为平台,利用现有的民族文化资源特点,实行对外文化产业交流政策。

4.2.3发挥国有文化企业及文化事业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的深度和广度在一定程度上与其他省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而国有文化企业及事业单位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凸显出优势。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以公益类文化事业单位的无偿公益性服务来引导文化产业消费,以国有文化企业的精品工程来刺激文化消费,同时加快建设民间文化企业的扶持工作,通过文化产品和服务抚慰精神、提振信心、增添智慧、激励创造。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的发展可以通过文化企业和文化事业来积极地引导文化消费观念,通过国有文化企业来刺激消费,通过中小型文化企业创造文化产业价值。

4.2.4建立高效的人才培训计划,解决人才短缺问题

2012年韩国政府实施了《内容产业专门人才培养中长期计划》,作为强化内容产业的全球竞争力而强力推进综合性的成体系的人才培训计划。借鉴韩国政府的经验黑龙江省应着力挖掘文化艺术人才,普及文化教育。哈尔滨音乐学院的成立强化了大学教育课程专门化的人才方案,但黑龙江省还缺乏一支一体化的人才队伍,教育、企划、项目、产业一体化的文化产业人才。

通过对韩国文化产业法律及政策的探讨,建立在黑龙江省形成以法律为基础;以政策为导向;以民族为特点;以事业为引导、以企业为动力、以人才为优势的文化产业政策结构。充分发挥黑龙江本土的资源优势,扩大对外交流范围,实现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的新跨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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