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标准》)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全国所有学校于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完成测试上报工作。持续两个月的学生体质测试上报工作,终于在体育教师一轮轮的培训学习、一次次的的测试补测、繁琐的数据录入、数据核对、数据修正、数据上报、数据审核等一系列环节中尘埃落定。这次数据测试上报工作对于奋战在一线的体育教师来讲,是一种学习和磨练、一种享受和成功,但更多的是数据测试录入过程中的种种纠结、体会和思考。笔者针对新《标准》与原《标准》(2007版)的比较以及测试和上报过程中的体会、困惑等,与各位体育同仁共勉。
一、新《标准》与原《标准》之间的比较
(一)新《标准》的统一性和合理性
新《标准》在继承了原《标准》的经验基础上,测试项目更加清晰,各年龄段项目统一,取消了篮排足、实心球、握力、台阶试验等项目,保留了原《标准》中体现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的重要指标如:体重指数、肺活量、50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米(男)、800米(女)等指标以外,各年龄段所对应的各项指标均为必测项目。针对当前青少年的体质现状,各项指标的权重系数也更加科学合理和全面,让新《标准》更加能够规范体现“标准”是为了评价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三大方面的标准,是衡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评价标准。
(二)新《标准》的普适性
新《标准》中,身体素质测试项目的及格和优秀标准与原《标准》相比,均有所降低,这也体现了新《标准》对全体学生来说,具有普适性。很多原来不一定及格的学生努力一下也能及格,接近优秀的学生努力一下也能上一个台阶。如:高一男生50米原《标准》及格8.4秒、优秀7.1秒,新《标准》及格9.5秒、优秀7.3秒;高一女生立定跳远原《标准》及格为151厘米、优秀193厘米,新《标准》及格为148厘米、优秀192厘米。这说明了新《标准》注重面向全体学生,让所有学生更加容易地达到及格标准,让一部分临界于良好和优秀间的学生能达到优秀标准。这对于学校和体育教师来说,学校整体的合格率、优秀率也会相应提高,大家也不会为了达不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优秀率和合格率担忧了。因此,新《标准》不仅对学生具有普适性,对学校和体育教师也具有普适性。
(三)新《标准》的创新性
新《标准》与原《标准》相比,最大的亮点是首次创新地引入一分钟跳绳、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项目的加分指标。这些加分指标的出现给新《标准》注入了新的“活力”和“激情”。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新《标准》,在国家体育课程改革理念的影响和推动下,改变了“一刀切”的评价标准,更加关注和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和激励学生的特长发展,并通过多元的评价指标不断激励学生向高一级目标发展,解决了一部分学生“吃不饱、吃不好”的问题,通过这种创新性的加分评价,使他们享受到新《标准》带来的成功与喜悦。
(四)新《标准》的包容性
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耐久跑项目一直是《标准》测试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几年来,中学生和大学生的耐力素质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的关注下,通过“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等活动的开展以及原《标准》中对耐久跑功利性的强制要求,学生耐力素质有所提高,但相对而言还是处于比较薄弱的环节。但新《标准》没有强制要求学生耐久跑测试必须合格,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才能合格的“一票否决制度”。这让我们看到新《标准》包容性的存在,也让我们看到耐久跑指标虽然十分重要,但新《标准》没有以偏概全、以点概面地对待耐久跑相对较弱的学生,这种包容性的出现,说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综合评价中,耐久跑不合格仅仅说明耐力素质不达标、不理想,并不能说明学生身体形态、机能和其它身体素质不合格,体现主管部门追求薄弱体质指标的功利性被弱化了,也充分体现新《标准》尊重学生个体差异,让学生有权利通过强项来弥补弱项的可能,保证学生可以通过自身的特长来提升耐力素质的可能,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找到自己的发展空间和平台。
(五)新《标准》的梯度性
从上表我们可以发现新《标准》和原《标准》在评价指标的满分和评定等级的分值上,有了较大的变化,新《标准》从评价分值和等级方面来看,它在普适性、创新性、包容性的基础上更具梯度性。新《标准》的梯度性可以从总分、等级的分值空间、等级分值范围三个方面的维度来分析,首先表现在总分分值提升到了120分,也让优秀等级的分值空间从10分提升到了30分,让一部分体质水平优秀的体育积极分子,在获得体育奖学分的同时,充分理解 “运动无止境,生命无止尽”的理念;其次,良好等级从原来的75分—89.9分改为了80分—89.9分,随着良好等级的分值空间变窄,一部分品学兼优且体质水平较好的学生数量明显减少,这也说明品学兼优的学生要想获得评优评奖,必须在体育教学锻炼中更加自觉和努力;另外,及格等级从原来的60分—74.9分改为了60分—79.9分,这也让绝大部分学生能享受到体育带来的成功与喜悦的同时,对一部分原来能达到75分就能评优评奖的学生来说,必须时刻提醒自己要想评优评奖,必须“跳一跳,才能够得着”。从新《标准》等级变化可以看到其等级梯度性更趋合理科学,也更有利于学生特长发展,有利于促进和养成学生积极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习惯。
二、测试和上报过程中的困惑
困惑一:测试上报时间是否科学合理
每年到了《标准》测试上报的时间,我们都会听到很多教师在抱怨测试上报的时间不合理。那么,测试时间到底合不合理呢?从中小学体育教师的角度去分析,本人认为数据测试上报时间还是有待商榷的。每年的测试上报时间均是每学年初的九月份开始,十月份结束,而对于中小学来说,首先,新学年是学校体育工作比较繁忙的阶段,绝大部分学校要面临学校体育节、区运会、市运会等等大型运动会;其次,新学年新生入学后的各种校内体育常规工作的衔接培训、训练等工作较多;再其次,新学年对于休息了两个月的大部分学生来说,体能还没有调整到能适应高强度体质测试的最佳状态;另外,还要考虑各地区阴雨天问题、雾霾天气等等气候原因。在短短的两个月之内,如果不考虑校情、生情、气候等因素,要完成测试、数据录入、补测等一系列工作,对于体育教师来说工作强度很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体育教师在两个月时间段中,体育课演变成了测试课,从而影响了正常的体育教学。对于学生来说,体能可能还没完全适应这样的强度,身体机能还未达到最佳状态,测试气候可能不是很理想,就已经结束了测试,导致测试水平与实际水平相差甚远。因此,在测试上报时间上,本人认为国家、省、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当地的各项体育工作,在不影响各地各校体育工作的情况下,全方位多角度地统筹协调好测试上报时间的问题,从而避免一些伤害事故的发生,让“疾风骤雨”般的数据测试上报过程趋于平和和合理,也能确保数据上报的真实有效。
困惑二:测试项目是否应具有可选择性和可替代性
新《标准》与原《标准》比较,新《标准》中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取消了篮排足三大球、实心球、握力、台阶试验等选测项目,规定了男5项、女5项的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应该说,新《标准》更加注重与学生体质接轨,跟教学课程区分;更加注重学生身体素质与专项素质的区分;更加注重了学生兴趣爱好与体质健康区分;更加注重了测试的可操作性(如:台阶试验);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归于统一和规范是科学合理的,但我们通过实践可以发现,有些身体素质项目被取消或者未列入,还是有待商榷的。如:反映学生上肢力量的实心球项目被取消,本人觉得有必要进行商榷。首先,随着近几年,学生上肢力量的持续走低,学生实心球和引体向上项目一直是很多地区的薄弱项目,而实心球对于一些体型特别胖的学生来说,更易取得好的成绩。如果,仅仅以引体向上作为唯一测试指标,可能对于体型较好或较瘦的学生来说,能容易达成,而对体型较胖或特别胖的学生来说,相当于失去一个项目的测试。因此,新《标准》以引体向上为测试项目来提升学生上肢力量的同时,应从学生实际出发,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全面考虑项目的普适性和学生发展上肢力量的可替代性。另外,用引体向上一项指标来评价学生的上肢力量是否可行,也是值得商榷的,在实际测试中,一般一个班只有三分之一不到的男生能及格,良好、优秀的学生寥寥无几。如果在确定身体素质测试项目时,从锻炼价值、项目类型、锻炼功效等方面考虑项目设置的话,同样能锻炼肱二头肌、肱三头肌、三角肌等肌肉的双臂屈伸、屈臂悬垂也可以纳入上肢力量素质中进行测试,这种可选择性和可替代性的项目设置,意味着学生锻炼形式可以多样,锻炼积极性也会高涨,锻炼的效果更佳,《标准》更具普适性,学生的达成度也将更高更好。
困惑三:测试上报过程中“学籍号问题”
新《标准》在测试上报过程中,根据2013年8月国家颁布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所有学生拥有唯一的学籍号,终身不变的要求,在上报时必须采用全国学籍号,改变了原来学校可以自行设置学籍号,只要同一所学校不出现同号即可上报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区、各校在导入学号时(主要是中小学),还是出现很多学生在校不在籍或者在籍不在校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种,一种是2013年9月份以前入学的“借读”学生,另外一种就是2013年9月份入学的“旁听生”或者是未在10月底前办理完学籍关系的学生。新《标准》规定采用全国学籍号上报,造成了数据上报过程中,一部分学生的自动“流失”,这样上报的数据就存在很多不真实。因此,本人认为在新《标准》实施时,应综合考虑栏目设置的时效性和可行性,从而保证全国所有学生参与测试,且上报成功。这样的《标准》才是属于全体学生的《标准》。
适用至上,对广大一线体育教师来说,能够真实反映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易于操作、便于执行的《标准》才是有用的、可行的,这应该能得到大家的共识。总体上讲,新《标准》在延续原《标准》的一些优势以外,还进行了更大程度的查漏补缺,应该说新《标准》更加规范、更加合理、更加全面、更加科学和有效。希望新《标准》能在普适于学生的基础上,能有一定的持续性,相信执行一定阶段后,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一定有所突破,有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M].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4.
[2] 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Z].2014.7.
(江苏省天一中学,江苏 无锡 21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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