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磊磊
[摘要]高校贫困生一直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传统资助模式存在重“救助”轻“育人”、重“材料”轻“实际”、重“物质”轻“精神”、重“发放”轻“反馈”等弊端。文章对“资助一自助”资助模式进行了理念变革,构建“资助一自助”一体化体系:由“资助”到“资助一自助”一体、由“单线”到“双线”、由“单向”到“互动”、由“扶贫”到“扶贫、扶志”并举,并从宣传资助政策、提升业务能力、激励贫困生自助自强、完善“资助一自助”各项机制等方面分析了该体系改革的具体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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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贫困生 “资助一自助”体系 变革
[作者简介]牛磊磊(1972-),女,江苏徐州人,徐州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江苏徐州 221004)
[中图分类号]C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22-0044-03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不断发展,教育成本分担制度的深入执行以及教育成本的日益提高,高校贫困生的比例和数量也与日俱增,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各高校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但同时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资助工作实效性亟待提高,育人功能亟须完善。从育人角度出发,应改变单纯给予经济救援的传统思路,帮助贫困生积极寻求自助之路,提升自助能力,构建促进其持续健康成长、良性发展的资助育人体系,变单纯“救困助学”到“资助”与“自助”并举才是标本兼治的资助策略。
一、传统资助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重“救助”轻“育人”,资助目标偏离
高校贫困生资助是指国家、社会团体和个人为了保障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从物质和资金上对他们提供援助。传统的资助模式从“救困助学”理念出发,主要是为了达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目的。目前各高校基本形成由政府、高校、银行、社会、学生等多方分担、“奖、贷、勤、补、减”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多元混合型资助体系,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力度不断加强,资助内容也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从运行效果来看,该体系在减轻贫困生家庭经济压力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现行模式重经济支持功能、轻教育指导功能的弊端,对贫困生进行的人格、道德、责任、诚信、感恩等方面的培育缺乏重视或流于形式,部分贫困生出现救助依赖、诚信缺失、责任淡化等情况,缺乏自立、自助、自强精神,不利于贫困生的长远发展,偏离了资助的最终价值指向。
(二)重“材料”轻“实际”,资助对象偏差
在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资助对象和贫困等级的确定。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我国不同区域的生活指数和资助政策落实程度存在明显差异,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标准不一、界定模糊。目前,高校对于贫困生认定主要依据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情况证明材料,由于申请资助学生之间存在利益博弈,相关部门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等考量,经常根据学生自述情况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这种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难以保证。由于一些材料包含造假成分,又缺少科学准确的评估,资助认定工作随意性较大,操作透明度不高,导致“贫困生”不一定贫困,而真正贫困生则可能因缺失证明而失去受助的资格,资助的公平性、公正性难以体现和保证。
(三)重“物质”轻“精神”,资助形式单一
现行资助政策在实际操作中体现出经济援助,即提供物质帮助,但忽视了贫困生的精神诉求。贫困生在精神世界上的诉求主要表现为自尊自强的心理需求、人际关系和谐的需求、得到心理支持的需求、自我成长的需求等。贫困生深层次的精神需求得不到重视,自我效能感难以体现,不利于其树立自尊自立、白助自救精神,影响道德主体性的发挥,制约其全面发展。调查显示:贫困生普遍存在自卑、虚荣、自我封闭、冷漠、攻击、敏感、多疑、焦虑、依赖和嫉妒等消极心理特征。重“物质”轻“精神”的资助,资助形式单一化,忽视贫困生精神贫困,不仅影响了贫困生健康成长,也降低了资助工作的实效。
(四)重“发放”轻“反馈”,资助成效减损
资助工作中往往依据流程,按部就班,视将资助资金发放完毕就是完成任务,忽视了对贫困生接受资助后的思想行为的跟踪反馈,缺乏动态评估及合理调控,缺少监督机制和约束功能,影响资助的效度评价。
二、“资助一自助”资助模式的理念变革
资助政策对解决贫困生的生活困难、维持学业起到一定的积极帮助作用,但仅仅给予资助不能满足贫困生成长过程中的发展需要,容易造成贫困生形成“等、靠、要”思想,不能很好地激发其自主奋进、知恩善进、自我成才。因此要尽快进行资助理念的变革,将资助与自助相结合,构建“资助一自助”一体化体系:由“资助”到“资助一自助”一体、由“单线”到“双线”、由“单向”向“互动”、由“扶贫”到“扶贫、扶志”并举。
“资助一自助”资助模式将物质援助与精神培育相结合,并变单线的资助为双线的资助与自助并举,由单纯的一方给予资助、一方被动接受,到资助方与受助方双向互动运作,通过系统的反馈控制,实现“受助一自助一助人”的转变。一方面,积极贯彻资助政策,保持对经济困难学生的援助;另一方面,通过形成良好的导向机制,提升受助主体自我救助、自我发展的能力,促进其人格、品德、素养、能力的全面提高,避免经济博弈、道德迷失的产生,推进政府、社会、高校等资助主体及其资助政策的改进和完善,并通过互动检视资助工作中的不足,提升资助实效。
三、“资助一自助”资助模式的路径变革
(一)深入宣传资助政策
资助政策的宣传举足轻重。对贫困生来说,了解资助的完整政策体系对解决他们自身拮据的条件十分重要。当今各高校实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多种: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金——帮助解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激励其刻苦奋进;勤工助学——通过为贫困生提供岗位,规定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给贫困生提供相应薪酬,解决部分学习生活费用;学费减免——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特殊照顾;临时困难补助——对家庭突发灾难给予临时性经济帮助。近年来,国家把贫困生资助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基本政策和促进社会和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明确提出“不让一个学子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的目标。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政策的宣传,可在学校网站设置专栏宣传介绍各种资助政策,并介绍具体申请条件、申报手续、所需材料、提供相关表格下载等。一方面使他们了解党和国家对经济贫困生资助的理念和方法,让他们理解贫困政策的价值划分和工作导向;另一方面是让他们在更深层次上了解资助政策的目的和意义,让他们了解到教育助学不仅是为了让他们解决学校生活的经济困难,还是给他们提供教育公平的机会,为他们搭建人生发展的平台。
(二)提升资助工作者的教育水平和业务能力
资助政策宣传、贫困生的认定、资助金额及资助类型确定、资助手续的办理、贫困生动态调整等都属于辅导员的基本职业能力。辅导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进展及效率。能够把握贫困生实际生活状况及思想动态,熟悉各项资助政策和法律法规,与时俱进,办事效率高,具有独立创新意识的资助工作者才是真正优异的贫困生引领者。所以高校要加强辅导员等资助工作者的能力培训,努力提高其教育、管理、服务水平。与此同时,建立监督职能部门,不断完善和推进业务和技能测评,促进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积极鼓励贫困生自助自强
教育助学是一种社会型救助,也是发展型救助,要激励贫困生通过积极进取,为自身寻求更多发展机会。在国家和社会给予基本救助的基础上,当代贫困大学生已经能保证基本学习和生活需要,高校还应重视培养其自助意识和自助能力,建立良好的未来发展意识,通过自尊、自强、自立,勇于挑战挫折,使其走出贫穷,实现自己的人生梦。
第一,辅导员要深入了解贫困生平时的学习和生活状况,真诚关心,热心服务,用心引导,使贫困生摒弃自身懒惰和依赖资助的诟病,改变自卑、自尊、抑郁、偏执等不良心态,使他们树立依靠自身劳动所得和努力奋进的意愿。积极宣传贫困生中优异学子风采,通过榜样示范作用对贫困生群体进行积极指引,使他们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获得实现自助的勇气和能力,找寻适合自身的目标,勇于面对困难,积极参与各种学习和活动,加强知识储备并提升技能,积极打造美好的未来。
第二,积极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挫折教育、责任教育等主题活动。对于贫困学子,主要存在着感恩和资助、诚信和责任的思想矛盾。高校应建立和不断完善诚信和感恩评价系统,将诚信、感恩评价作为资助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校内活动,开展诚信教育讲座和感恩教育讲座,努力营造诚信、感恩的校园氛围。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中不要刻板说教,要通过生动活泼的方式渗透感恩和诚信的内容,在日常德育工作中,要积极弘扬中华传统的优良品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引贫困生增强感恩意识、责任意识、公德意识,诚信做人。通过各种主题活动的开展,引导贫困生对社会事件等进行辩证思考,帮助他们进行自身认知和自我定位,用理性辩证的思维去鉴别思想的本质,从而澄清和抵制消极、错误的道德认知。
第三,关注贫困生心理历程,激励其自主性,帮助贫困生构建健康人格。学校建立心理咨询中心并向学生开放,加强心理健康普查,完善贫困生心理预警系统。辅导员应该积极关注贫困生的心灵路程,给予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通过在校内开展针对贫困生的专题心理讲座,组织观看心理电影,以及心理征文、心理剧拍摄等活泼生动的多样化活动,帮助贫困生克服心理障碍,缓解心理压力,正视白我,激发他们对社会认知和自我认知的积极性。弘扬并培育贫困生自主性与自助精神,激扬其内心智慧的灵性和创造性,凸显在受助过程中的主体性意义,实现贫困生个体生命的“完整”的“善”的价值性成长,真正成为自由自觉的活动主体。通过加强贫困生心理引导和自主性培育,构建其健康人格的精神家园。
第四,在学校设立机构,提供平台,积极动员引导贫困生广泛参与自助实践,让学生能更好地发挥内在潜能,实现自我救助、自我成长、自我圆梦。指导贫困生通过勤工助学、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等实践形式,克服自身困难,思索解决面临问题,拓展自身素质和能力。学校拓展勤工助学岗位,并加强宣传鼓励贫困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校提供相关培训和各种教育援助,帮助其正确处理学习、生活和其他现实问题,解决心理困扰,增强意志勇气,为将来独立自主发展做好良好铺垫。鼓励他们增强自主意识、创新意识,结合自身专业,积极参与智力型、管理型、经济型活动项目,运用自己的学识、才智、能力,整合运用各种资源,拓展素质,积累经验,创造性地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题。
(四)完善“资助一自助”各项机制
第一,要健全贫困生认定机制,避免“伪贫生”现象的发生。认定机制应该包括个人申请与减信承诺、所在地的证明、公示与学生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跟踪调查与逐年调整、追究责任等,其过程应该是动态的,全方位的。在出现资助不公平的现象和判断是否贫困等问题上适时进行动态良性调整。完善贫困生认定是确保贫困生资助公平公正的基础,也是推进“资助一自助”体系顺利运作的基础。
第二,完善高校贫困生自助成长机制。要改变资助工作单纯救助的固化思维,将贫困生全面长远性发展作为发展目标,将资助工作向“资助一自助”并举转移。营造和谐的贫困生资助和贫困生白助环境,通过各种隐形教育方式,积极宣传引导“不以贫困为耻,要以自助为荣”。从舆论引导、法律法规等方面给予贫困生勤工助学等自助行为以大力支持。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贫困生认定、勤工助学等具体细则,对社会歧视贫困生劳动或其他不良行为予以揭露和曝光。另外,针对个人定期进行相应的心理疏导援助,从政策、舆论、心理等各层面为贫困生提供有力保障。制定和完善相关鼓励贫困生自强自助的政策和制度文件,鼓励贫困生自助成才。高校给贫困生创设更多发展平台,创造更多自助锻炼的机会,不断修正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努力培养贫困生追求自主自立,树立自强自助的意识,增强自我发展、自我成才的综合能力,提高其社会适应度。
第三,关注贫困生的后续发展,完善贫困生全面发展长效机制。重视励志教育,通过课堂教学、典型激励、实践活动、励志培训等形式,对贫困生进行思想教育,激励其努力提升内驱力,树立远大个人理想并细致做好人生规划。重视贫困生受助前后的各方面动态变化,认真分析对比并评估反思,动态调整资助育人工作方法与手段。扶助应该包括经济援助、精神扶助和能力帮助等,高校应注重将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并侧重指向能力提升的长效扶助机制的建立。
第四,完善监督评价机制。将“资助一自助”设计成一个全面的体系,要维系体系运行,确保运作效率和效果,必须有科学的监督评价机制。应确立资助工作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资助原则、标准、指标、方法,对资助工作实施过程予以监督指导,防止资助育人失范现象的发生。此外,要健全贫困生“资助一自助”评价体系,明确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手段。对资助主体和受助主体进行全面关照,关注资助一自助全程,关注自助成果,关注资助成效。高校通过网上信息反馈、贫困生满意度测评、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资助工作开展的实效,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并敦促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