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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校企合作障碍及对策研究

  • 投稿李晨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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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俊薇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00)

  摘要:当前我国高职校企合作存在一些障碍,这些阻碍可以归结为企业参与人才(劳动力)培养的要素边际成本过高、职教质量信息不对称、人才市场的“格雷欣法则”现象、高职院校的逆向选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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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校企合作,要素边际成本,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长期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22-0199-02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持续向好,并达到较高水平,高职培养的学生数量已占整个高等教育一半左右。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还存在一些障碍,使得双方合作力度不够,方式比较单一,影响校企合作的质量与效果。

  一、国内高职校企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校企合作方式单调、合作基础薄弱

  当前高职的校企合作多采用学生到企业参观、见习、短期实习、勤工俭学、就业以及校企人员交流等简单、浅层、松散的合作。前厂后校、科技研发、特定项目、重大项目合作等高层级深入合作较少。

  “订单培养”是校企合作的典型形式。订单培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学生的就业和保证企业用人需求的问题,但在合作中,校企双方均有不满意方面。经过调查,我们发现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1)双方合作协议较空泛,缺少成熟的长期运营管理机制。(2)由于学校培养人才理念和企业用人理念有较大的差别,校企文化的差异性也很大,学生从校门到企业过程思想、理念转变并不平顺。(3)部分高职的订单班培养改革似是而非,即没有表现出融入实业生产的技术技能性特点,也失去了作为学校教育的很多优良特征。(4)少数订单班流于形式,人才培养计划缺乏足够的实训、实践环节,不符合高职发展的形势与潮流;(5)由于就业方向已经确定,校企职责交叉,对订单班管理有时较混乱。

  2.校企双方人才供求错位

  (1)中小微企业人才培养理念缺失。高职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财力弱,(作为经济人)更关注用人效益,较少顾及人才的培养过程,企业的人才培养前瞻性缺失。

  还有不少企业把校企合作培养人才误认为是企业向学校投资,担心这项活动成为自身费用的额外支出。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在用人方面普遍采取“搭便车”策略,流行“拿来主义”---到院校或人才市场直接招应届聘毕业生,而不是与学校合作按自己的人才需求有规划参与人才的长期培养。

  (2)高职院校人才培养错位。受传统教育观念影响,高职学生生源分数低,综合素质较弱,学生的学习观、就业观存在偏差。高职师资质量不理想,高水平有实践经验的一线师资不足,与前沿产业技能需求对接不充分。这导致了高职毕业生职业适应力还有差距,能满足一线技术、技能的人才不足。

  3.校企双方项目合作、创新创业合作关联较弱

  职业技能水平直接影响着科研转化水平,它也是世界各国企业竞争力的标志。目前我国的教育环境使职教领域的科研、创新、创业力不强,与前沿科技研发关联性弱。高职院校的教师团队在科研、创新、创业方面虽有与企业合作的意向,却面临基础薄弱、共同项目少,合作层次浅、形式化较重的窘境。

  4.校企合作存在企冷校热现象

  2014年我国出台了职业教育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校企合作的开展,不过,这些政策对校企双方没有形成法律性约束。由于合作基础不够,相当一部分院校的校企合作存在“企业没动力,学校上赶着”的“企冷校热”困境。

  5.校企合作不稳定

  当前,高职理科毕业生面向的企业用人规模较大,企业对项目合作、人才培养合作的意愿较强;高职文科毕业生面向的企业受自身特点影响,用人数量少,各方面的合作多处于松散、偶发状态。

  高职与企业合作的不稳定性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中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短,企业转型升级节奏较快,用人类型变化很大,企业与多所学校同时合作。而单个学校、单个专业与企业的合作表现出断断续续现象。第二,人际关系尤其学校高层与企业高管的关系也影响着校企合作的效果,院系管理层的不定期人事变动成为合作不稳定因素之一。第三,学校和企业培养理念存在差异。高职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反差大,校园平和的环境让部分教师、学生的竞争意识欠缺,职业素养、敬业精神有差距,影响合作效果。

  二、校企合作的障碍及成因分析

  下面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高职校企合作中面临的障碍以及这些障碍形成的原因。

  1.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要素边际成本过大

  即使在大型企业,其每年新增用人也是有限数量,以行业总体角度来看,单一企业的新增用人量更是小数,企业的人才培养费用处于要素需求边际成本的高位。如图1,单一企业的人才培养边际成本处于U型边际成本MC左侧实线部分,由于规模过小的原因,远不能达到边际成本的最低点A。在此阶段,如果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会增加直接成本支出,影响到短期利润最大化目标。

  故而,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认为参与人才培养的校企合作是额外负担。这种观点顾及当前利益,忽视了长期利益---通过校企合作提高学生、员工的综合职业素养、专业技能水平,为企业未来发展提供了更适合企业需要、更专业的人才。

图1 我国单个企业使用劳动力要素的边际成本位置

  2.劳动力要素市场的买方垄断

  当前国内各行业的寡头市场也是合作障碍之一。我国各行业均有超大型企业存在,这些企业是万众注目的蓝筹企业,也是行业的寡头。这些企业很容易吸引高质量人才,他们的劳动力要素“供大于求”---即使不增加人才的前期培养费用投入,也可轻松聘用优质人才。

  3.校企人才培养供求信息不对称

  在劳动力市场中,要素使用者(企业)与要素供给者(学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一个障碍。

  不同院校培养出学生在专业技能等方面存在差异,而企业很难在短期内甄别人才质量,于是按要素市场上平均的教育层次及质量支付新员工薪酬,高质量毕业生被价值低估,导致中小微企业人才招聘出现“格雷欣法则”现象。

  4.高职院校的“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也是校企合作一大障碍。由于高职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研发能力受限,与普通高校相比,高职院校在与企业的研发合作、项目开拓合作中处于劣势,即便高职校方在与企业合作过程中增加了投入(包括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投入),但总体经费毕竟太少,长期的研发投入难以维继,预期成果不能明显提升。

  为降低自身支付,高职院校更倾向于少投入各种研发经费、少占用人力财力,甚至采用“人才培养过程简单化”策略,降低办学成本,降低与企业合作成本,形成逆向选择。

  5.公共品及职教出入口的双重性质

  公办高职院校是政府推出的社会“公共品”,在校企合作方面有一些天然障碍。(1)校企合作的团队不稳定性(经常性各层级人员行政更替)导致合作不够深入、不能持久。(2)市场与非市场行为交叉令职教校企合作难定位。就职业教育的学生入口(招生)阶段而言,其性质是政府向社会推出的公共产品,落实公益性质的普惠教育,是非市场行为,具有正外部性;其出口阶段(学生就业),高职院校面对企业、行业、劳动力要素供给,其性质属于市场行为,必须满足要素使用者利润最大化和要素供给者效用最大化条件。

  6.企业在人才使用中的“搭便车”

  国内中小微企业多数难树立长期人才培养战略观念,加之在人才培养的校企合作过程中须有人财物投入,企业担心收益与投入的非正比。此时,企业的占优策略将是“搭便车”---直接获取现有教育系统人才培养的成果。行业中的龙头企业由于存在人才选配的优先权,通过“搭便车”策略,减少了岗位技能培训及综合教育的支付,依旧可以获取高质量人才。中小微企业的最优选择是“跟随策略”。整个行业中的企业由于“搭便车”的便利,经过长期的反复博弈,形成了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一个隐形障碍。  

  三、改进校企合作的对策

  根据以上分析,形成良好的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可在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1.降低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边际成本

  主流经济学观点认为,在单一厂商(企业)使用生产要素时,他们一般面临一条U型要素边际成本曲线,在达到边际成本最低点之前,随着使用要素数量的增加,要素边际成本逐渐降低。

  因此,降低企业培养劳动力要素边际成本可以通过规模效应解决。高职院校面对整个行业(而不是单个厂商),通过协会使每个企业按规模、按比例支付少量费用,可以有效降低企业人才培养边际要素成本,解决行业寡头在要素市场上超额利益的问题,提高高职校企合作效率。

  2.加强高职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建设,消除“逆向选择”

  我国高职校企合作主要涉及政府、院校、学生、行业、企业五个主体。解决职教质量信息不完全、不对称障碍,需要在全国范围,至少在各行业条线上形成统一的信息交互平台,以“互联网+”理念将各主体信息有效组合,使高职教育质量、人才质量信息及时准确,公正,透明,易获取,大力缓解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而消除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的“逆向选择”。

  消除信息不对称障碍可在三个层次进行操作。(1)作为顶层设计,政府可以通过将职教院校的招生、教学管理、就业等进行分层、分级,对毕业生的综合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公开(行业证书、技能比赛等为佐证),向社会传递信息;(2)各职教院校通过自身各具特色的校企合作解决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达到消除用人的“逆向选择”和高职教育“劣币驱逐良币”现象;(3)高职毕业生可通过校企合作通道中的实习、实训等教学环节,增加企业对自己专业与技能的了解,成为巩固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支撑点。

  3.从根本上解决人才供求错位

  人才培养供求错位必然导致合作困难。以与行业协会合作为线,与相关企业合作为点,高职学生是否毕业以行业及用人单位的标准为准绳,从根本上解决人才培养供求错位问题。

  另外,政府教育部门进一步完善职教制度和程序,使企业与行业协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并成为规定环节,并赋予法律效力,将有力促进问题的解决。

  4.放松管制,引导竞争,创造实现科斯定律1的社会条件

  政府部门放松对高职办学限制,让院校能够拥有更多的办学自主权,适度引入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创造实现科斯定律的社会条件。最终以明晰的责权利界线,完善的内部激励机制,稳定教育教学团队,来促进校企合作长远发展。

  5.以制度节成本,保收益,改善合作状况

  教育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以更深入的制度作保障,降低企业在合作中的试错成本,增加企业的收益,使校企双方互相支持、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最终消除校企双方在合作上的担忧,促进行协、企业多层次、多方位参与高职校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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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

[2] 严中华.高职院校管理创新理论与实践指南[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11):13-21.

(责任编辑: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