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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的运行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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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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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社区首诊制是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问题,东莞市自2008年开始实施社区门诊首诊制,现已取得一定成效。本文旨在对其运行现状进行分析,结果显示,2009—2016年东莞市社区门诊结算人次逐年递增,有效缓解了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利于对慢性病的预防保健管理,同时兼顾了卫生服务的公平和效率。但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各镇(街)发展差异大、转诊手续繁琐、转诊率高、人才招聘和稳定性不足等问题。建议统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立标准、规范社区门诊转诊标准、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和晋升机制,同时引导居民转变就医观念,以推动社区门诊首诊制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社区首诊制;转诊;社区卫生中心


  作者简介:刘海兰1,尹爱如2,何胜红3,曾理斌1*


  社区首诊制(thesystemofthefirsttreatmentinthecommunity)又称社区“守门人”制度,是指居民患病需要就医时需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全科医生诊疗的一种制度。社区首诊制起源于国外,2006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6〕23号),指出“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对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并提出“在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和开展社区首诊制度试点”。自此,我国部分省市开始进入社区首诊制试行阶段。截至目前,我国的社区首诊制运行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药品种类不足、卫生服务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存在。东莞市自2008年开始实施社区门诊首诊制,本文分析了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的运行现状,总结其取得的成效和运行过程中的尚存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以期为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1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介绍


  1.1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的发展历程东莞市自1998年开始参照“院办院管”模式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即以医院为法人机构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但因多种原因,发展效果并不理想[1]。2007年,为响应国家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6〕23号),东莞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将“院办院管”模式改为“政府办管”模式[2]。即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独立法人,由政府办、管,属政府组建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承担着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8年5月,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东府〔2008〕51号)和《关于建立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社保〔2008〕33号),根据通知,自2008-07-01起,东莞市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住院统筹制度开始实施,同年10月,社区门诊首诊制、门诊统筹及双向转诊制度正式实施。为配合社区门诊首诊制的实施,全市建立了32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截至2016年底,东莞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99个,其他门诊部、村卫生室等1970个[3]。


  1.2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的具体方法根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建立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10月,东莞市建立了门诊统筹制度和社区门诊首诊制。所有参保人(职工、城乡居民、大中专学生及中小学生、灵活就业人员等)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建立门诊统筹基金,其中1%的门诊统筹基金包含了政府的财政补贴部分(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财政补贴0.2%,城乡居民、学生财政补贴0.5%)。参保人在指定的门诊就医点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就医,需要转诊的,应按照逐级转诊原则,先转往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要再转诊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到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市属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或市内定点三级医院门诊部,通过逐级转诊就医的,统筹基金可以支付一定的门诊基本医疗费,医院级别越高,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越少。自行到指定门诊就医点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或不按规定转诊就医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东莞市社会保障局通过对不同就医行为采取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合理地引导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这种“半强制性”的社区门诊首诊制实施9年余,开展成效较理想。


  2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实施后取得的成效


  2.1社区门诊结算人次逐年递增,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问题“看病难”问题是我国居民就医面临的大问题,居民患病时倾向于选择到大医院就诊,在增加了自身就医难度的同时,也降低了医疗资源的利用率。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经过多年的运行实践,社区门诊结算(含转诊)人次逐年上升。根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资料,2009年东莞市社区门诊结算(含转诊)374万人次,2010—2013年分别为813、1007、1113、1251万人次。根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统计信息,2014—2016的社区门诊结算(含转诊)量分别为1819、1865、1963万人次[4-6]。2009—2016年,东莞市社区门诊结算量增长了424.87%,年均增长60.70%,有效缓解了居民“看病难”问题(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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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2009—2016年东莞市社区门诊结算量


  Figure1Meanannualworkloadofcommunity-basedoutpatientclinicsinDongguanfrom2009to2016


  2.2“政府办管”模式及“门诊统筹”制度,有效缓解了“看病贵”问题东莞市通过开展社区门诊首诊制,从以下2个方面有效地缓解了居民“看病贵”问题:(1)“政府办管”不同于“院办院管”模式,其由财政全额拨款,不仅收入和支出分开,卫生服务人员的收入与医疗业务也分开,较好地切断了卫生服务人员的趋利性,有效地降低了诱导需求,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上涨。(2)东莞市自2008年实施“门诊统筹”制度,参保人在社区门诊就医,费用也可以由统筹基金报销70%。这与我国大部分地区不同,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城乡居民还只是建立了住院统筹基金,参保人在门诊就医需要全额自费。据统计,2016年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次均统筹支付金额为56元[6],再按照报销70%的规定,假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均可纳入报销范围,可算出次均门诊费用为80元。另据数据显示,东莞市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2016年的平均每诊疗人次医疗费用为174.4元[7],2016年1—10月我国二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189.5元、三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291.3元[8],相比之下,东莞市次均社区门诊费用仅为东莞市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平均费用的45.87%,为全国二级医院的42.21%和三级医院的27.46%。由此可见,东莞市“门诊统筹”制在社区门诊中发挥了重要功能,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患者的就医负担,参保人受益颇多。据不完全统计,东莞市实施社区门诊首诊制后,每年节省医疗费用超过10亿元,极大缓解了居民的“看病贵”问题[2]。


  2.3将慢性病纳入社区门诊首诊管理,有利于疾病的预防保健管理为落实国家“慢性病进社区”政策,2012年东莞市将一类特定门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等16种常见病纳入社区门诊首诊管理,目前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老年人健康管理。据统计,在全市300多万份电子档案中,发现高血压患者30737人,已纳入管理26319人,管理率达85.63%;发现糖尿病患者9622人,已纳入管理8984人,管理率达93.37%;65岁以上共有老年人179028人登记管理,其中76266人开展健康体检[9]。通过这种慢性病管理服务,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一对一”的跟踪服务;同时对65岁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做到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不仅节约了医疗资源,也提高了治疗效率。


  2.4“半强制性”的社区门诊首诊制,兼顾了公平和效率2016年,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共计574.57万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34.60万人次,其中社区门诊结算(含转诊)1963.31万人次,次均统筹支付金额56元[6],通过这种“门诊统筹”的方式,照顾了较低收入居民的医疗需求,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另外,东莞市的社区门诊首诊制仅为“半强制性”的,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或经转诊后才能报销,也可以直接到高级别的医院就诊,但不予报销,这为部分病情紧急患者和较高收入居民的就医提供了便利。同时,东莞市的住院服务可以自由选择,不需经过社区首诊或转诊,但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有所差别,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医疗机构的运行效率。综上所述,东莞市“半强制性”的社区门诊首诊制,既兼顾了公平,又提升了效率。


  3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实施过程中的尚存问题


  3.1各镇(街)经济水平不一,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硬件设施配置差异大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的是“政府办管”“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由镇(街)负责管理和建设,所有收入上缴镇(街),费用支出由镇(街)供给,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2]。目前,东莞市镇(街)共计32个(4个街道、28个镇),由于各镇(街)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不同镇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站硬件设施配置差异较大,经济较富裕镇(街)(如长安镇)拥有较为完善和先进的医疗设备,检验、放射(DR机)、彩超、心电图等设备齐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吸引居民前来就医。既往研究结果显示,长安镇2012—2014年的就诊率高于全市水平,转诊率每年为11%左右,低于全市22%左右的平均转诊率,转诊率约为全市的1/2[10]。但在部分经济较落后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相对简单,影响了居民就医。


  3.2部门镇(街)逐级转诊手续繁琐,延缓转院时间目前,东莞市部分镇(街)已经采用了信息化转诊,但部分镇(街)仍需要逐级就医和转诊。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能提供诊疗服务,居民就医需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问题得不到解决才能向上一级医院转诊,以此类推,可能需要经过几重诊断和治疗才能转入市人民医院[11]。繁琐的转诊手续可能会延误患者治疗,也会降低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度。


  3.3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缺乏信任,导致转诊率增加本研究组对东莞市200位常住居民的调查结果显示,居民不愿意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原因中,排在首位的是“医护人员诊疗技术不足”(待发表)。由于我国的医疗资源配置呈“倒金字塔”结构,优质的诊疗设备和高水平的专家多集中在三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的医生相对缺乏经验;加之我国居民的原有就医习惯和就医观念误区,患者如就医多首选三级医院,对基层医生的专业水平缺乏信心。部分患者到社区首诊的实际目的是开“转诊单”,然后直接到上级医院就医,如全科医生不予以转诊则表示不理解。根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资料,2009—2015年东莞市的转诊率,除2010年有所下降外,其他年份总体上呈上升趋势,这与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的初衷相背(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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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2009—2015年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患者的转诊率


  Figure2Meanannualreferralrateincommunity-basedoutpatientclinicsinDongguanfrom2009to2015


  3.4薪酬待遇问题,影响了人员招聘和稳定性在“政府办管”模式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为政府部门组建的事业单位,而编制内、外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存在一定差距。据报道,2014年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约有工作人员5604人,其中编制内员工104人(2%),平均年薪不低于9.33万元,编制外员工的平均年薪仅为5.6万元[1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招聘时,多为编制外岗位招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招人难”,如部分镇(街)虽全年对外招聘全科医生,但招聘成效较低。另一方面,薪酬待遇的问题也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才队伍稳定性。


  4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4.1由市政府把关,统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标准由于东莞市居民是根据居住地或工作地来选择社区门诊首诊点,为保证医疗服务利用的公平性,必须解决各镇(街)设备配置不均衡问题。建议措施包括:(1)由市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由镇(街)政府按照标准要求建设,然后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验收,建设达标方可投入使用。(2)针对部分经济水平较低的镇(街),市级政府部门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4.2规范社区门诊转诊标准,并实行信息化转诊针对转诊手续繁琐的问题,给出建议如下:(1)管理机构需规范转诊行为,在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病种和病情等制定规范的转诊目录,医生需严格按照目录转诊。(2)目前部分镇(街)仍采用“一诊一转诊”的方式,来回转诊可能会延缓患者治疗时间,甚至影响病情。因此,建议打通镇(街)和市级医疗机构间的转诊信息平台,促使纸质转诊转变为网络信息化转诊。


  4.3引导居民转变就医观念,实时监测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率(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作用的宣传,包括基本医疗保险使用和报销的宣传,以引导居民转变就医观念。各镇(街)也应加强对本镇(街)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道宣传,可以通过聘请三级医院专家到社区坐诊、定期召开健康知识讲座等形式,引导居民转变就医观念。(2)建议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转诊率变化情况,加强对转诊率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监管力度,查找转诊率高的原因,并加以管理,规范转诊行为。针对部分转诊率偏高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采取通报批评、勒令整改的方式进行管理;对于转诊率低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将其成功经验分享到其他地区,以促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共同进步。


  4.4去编制化管理,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和晋升机制去编制化、去行政化,实现编制内外人员的待遇统一,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保障机制之一。除此之外,还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和工资增长机制,提供合理的晋升渠道,适当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为其提供发展空间,以进一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作者贡献:刘海兰进行文章的构思与设计、论文撰写与修订;尹爱如进行文献/资料收集,参与论文撰写;何胜红负责文章的质量控制及审校;曾理斌对文章整体负责,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