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发生两起小反刍兽疫疫情
7月21日,经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部分养殖户发生小反刍兽疫疫情,发病羊67只,死亡67只。
7月21日,经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在部分养殖户发生小反刍兽疫疫情,发病羊47只,死亡1只,扑杀123只。
重庆市现实“畜牧家庭医生”兽医服务制度
7月2日,重庆市荣昌县畜牧兽医受理服务承诺制度正式实施,养殖户只要一个电话就可以预约畜牧服务,全县20多万养殖户有了343位“畜牧家庭医生”。服务质量好不好,该县畜牧局还要跟踪督查。作为保障,畜牧家庭医生的“出诊”并非流于形式或浮于层面,而是有着一定的结构和制度体系作为支撑。在他们的服务承诺制度中,按照服务种类的不同,划定服务期限:防疫阉割服务约定时间3天内办理、猪人工授精上门服务在受理约定的适配时间2~3小时办理;畜禽特殊检疫申报后即时办理;产地检疫提前24小时申报,在约定时间内到指定检疫点现场办理;屠宰检疫提前6小时申报,即时办理。这种限时办理机制,显然会倒逼服务速度和效率地提升。同样,任务的轻重缓急通过颜色予以区别标记,由各畜牧兽医站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安排、提醒、催办直至督办。与此同时建立有效的电话回访服务和现场调查核实,从而对服务进行追踪跟进,对不作为、乱作为者进行追责,从而确保服务到家、责任到位。
我国H5N1禽流感疫苗研究取得新突破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动物流感基础与防控研究团队的陈化兰研究员等在国外媒体发文,阐述和论证了H5N1禽流感疫苗研制以及在家禽中应用方面的最新进展。近年来,哈兽研动物流感基础与防控研究团队在新型禽流感疫苗的研制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2007年研制成功的表达H5亚型禽流感病毒HA基因的重组新城疫病毒载体疫苗,可以同时预防H5N1禽流感和鸡新城疫两种家禽烈性传染病。2010年研制成功的表达H5亚型HA基因的重组鸭瘟病毒载体疫苗,非常适合于预防家鸭和肉鸡的H5N1禽流感,应用该疫苗可以显著提高H5N1禽流感的免疫覆盖率。2013年研制成功的H5N1禽流感DNA疫苗,具有易于生产和储存,可以同时诱导细胞和体液免疫、可以多次加强免疫和不干扰病毒的流行病学监测等诸多优势,为H5N1禽流感防控用疫苗提供一种新的选择。
“黄白双花口服液”成为犊牛腹泻病的克星
7月11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研发的专治犊牛腹泻病的“黄白双花口服液”(热痢净)实现成果转让,正式步入市场。据了解,犊牛腹泻病是造成犊牛死亡和危害犊牛生长发育最严重的疾病之一,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发病率约占犊牛疾病的80%,死亡率约为8%~10%,被称为“新生犊牛的杀手”。据主要研发者刘永明研究员介绍,“黄白双花口服液”是针对临床犊牛湿热型腹泻病的病因病症,应用中兽医辨证施治组方理论、现代制剂工艺,经原理毒理学研究、质量控制研究,研制出的高效安全纯中药口服制剂,具有卓越的无毒副残留品质和独特的无抗药性特点。临床试验表明,该药治愈率85.0%,总有效率94.7%。
饲料添加氯化钠是否违法
近期,广西、安徽等地一些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被各地盐业管理部门查扣,甚至一些合法经营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企业负责人,以非法经营罪被列为犯罪嫌疑人。目前,这种盐业管理部门和饲料生产行业的矛盾冲突在各地仍在加剧,严重干扰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秩序。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是合法产品。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不是畜牧用盐更不是食盐,不适用《食盐专营办法》 饲料级氯化钠、食盐和畜牧用盐均有国家标准,3个标准控制指标存在明显区别。卫生指标方面,与食盐标准(GB5461-2000)相比,饲料级氯化钠标准(GB/T23880-2009)增加了汞、镉、亚硝酸盐3项限量指标;与畜牧用盐标准相比,增加了总砷、铅、总汞、镉、亚铁氰钾等8个控制指标。主成分方面,饲料级氯化钠标准没有碘,食盐和畜牧用盐标准对碘含量有明确规定。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与食盐或畜牧用盐质量上的核心差别是不能加碘,管理上的核心区别是应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和畜牧用盐是两种不同的产品,不适用《食盐专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