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惠
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一年多了。调查显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效果是比较好的,但是,应该看到,一些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出现的问题。
一、执行范围到位问题
第一,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再转回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而应该继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也就是说企业会计标准的执行遵循“从高不从低”原则。对于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均可以执行,但小企业可以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后条件成熟后转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发布实施前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转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母公司所属小企业不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母公司一般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为遵循会计政策一致性,母公司与其所属小企业执行会计标准应该一致。所以,小企业也应该按照母公司会计标准一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三,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由小企业自行决定,由小企业负责人、小企业会计主管人员决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不是靠行政命令强制执行,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和开户银行也没有相关制度和法规约束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没有监管实施措施。所以,小企业会计人员应该认识到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会计标准。早执行,晚执行,早晚要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最后,小企业只是从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等数据确认,而不论其是否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即使小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但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等数据达不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标准,则该企业仍然属于小企业,仍然应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而微型企业则参照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成本核算明确问题
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对小企业成本核算作具体的、详细规范,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一定要遵循《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按照《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核算小企业产品成本。《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自2014 年1 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也就是说,小企业也应该执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规范产品成本核算办法,提高产品成本核算水平,确保产品成本核算信息的真实性。首先,《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虽然要求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执行,但也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也就是说,《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鼓励小企业执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特别是一些逐渐发展壮大的小企业。
其次,《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规范的产品成本定义、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以及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也符合小企业产品成本的有关内容。特别是一些制造业小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以及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方法要按照有关核算制度加以规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出台,为小企业成本核算提供了依据。最后,针对不同企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规范了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如,制造业会计核算对象、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对象、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核算对象,等等。小企业类型不同,其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也不尽相同,但是其成本核算依据是相同的,这就是《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三、会计基础工作信息规范化问题
为推动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化,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我国财政部于2013 年12 月6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3〕20号制定了《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其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充分重视会计信息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人才培养,不断推进会计信息化在本企业的应用。除本条第三款规定外,企业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者岗位负责会计信息化工作。未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企业,由其委托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并在第四十四条特别指出,“企业使用会计软件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限期不改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公示,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相关部门或其派出机构”。
因此,我们认为,小企业会计核算在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其会计信息化应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一是,小企业会计软件应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小企业的所谓会计软件,是指小企业使用的,专门用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计算机软件、软件系统或者其功能模块。这些会计软件应能够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直接采集数据;生成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及对会计资料进行转换、输出、分析、利用。二是,小企业会计软件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开展会计核算,不得有违背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也包括《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的会计软件,所生成的会计资料属于会计档案,这些会计软件生成的资料何时归档,归档应当采取何种形式,小企业应当按照工作规范,“遵循国家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
三是,小企业应当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加强对会计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控制,将控制过程和控制规则融入会计信息系统,实现对违反控制规则情况的自动防范和监控,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因此,小企业应对会计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对于监督人员需要查阅和输出的电子资料,包括需要作为证据带走的电子会计资料,企业仍应当根据要求查询、打印,必要时进行签章确认。
四、关于会计政策选择问题
1.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小企业存货发出成本计量是指企业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会计处理。例如,小企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是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还是采用其他方法。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小企业股权权投资是指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的会计处理。例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是采用成本法,还是采用权益法核算。
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取得成本计量是指企业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成本的计量。例如,企业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成本是以购买价款,还是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进行计量。4.无形资产的确认。无形资产研发成本计量是指对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是否确认为无形资产。例如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是确认为无形资产,还是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土地与房屋分开分别核算。前者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后者按固定资产核算。当土地与房屋无法分开时,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6.收入的确认。收入确认是指收入确认所采用的会计原则。例如,企业确认收入时要同时满足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等条件。
7.借款费用的处理。借款费用的处理是指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即是采用资本化,还是采用费用化。
8. 所得税的核算。小企业所得税按应付税款法核算,不得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更不得按递延法核算所得税。
综上,小企业会计核算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应适当选择如上会计政策。在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许可里选择会计政策,不得超越小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其他没有明确的会计政策。尽管这些会计政策可能与企业会计准则许可的会计政策一致,但不能认为小企业选择的会计政策属于企业会计准则里的会计政策。
(作者单位:济宁川海贸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