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全球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资金于世界各地流通的脚步愈加迅速,投资者们不再将投资局限于自己身处的国家了,而是将眼光放得更高更远,瞄准来向世界各个角落的有吸引力的优秀公司。会计作为全球商业活动的通用语言,所发挥的作用也就越来越大:各个国家都希望采用尽可能统一的会计准则,以促进会计信息可比,提高决策的效率。正走在伟大复兴道路上的中国,更迫切需要推进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以实现吸引外资、发展经济的终极目标。本文将具体以公允价值、资产减值的准则为例,浅析我国正走向国际化的会计准则于实务操作中所面临的困境与出路。
一、引言
在2015年的1月1日,最新的会计准则开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趋同的会计准则体系逐步完善。我们不难发现,新的准则与中国大部分会计从业者的实务操作存在较大的差异,一方面,这的确促进了信息质量的要求之一“可比性”,方便了世界各地的投资者比较中国的上市公司与别国的优秀公司。而另一方面,有相当一部分的实务操作人员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该何去何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以外,其中一些准则同国际准则也存在些许背离,这不禁让专业学者们质疑这些细微的改动是否真的符合国情,有益于报表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还是适得其反,更进一步方便了企业操纵盈余。接下来,我将详细阐述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二、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所遭遇的瓶颈
(一)我国部分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缺乏实务操作基础
我国部分会计准则虽与国际准则基本一致,却因缺乏实务操作的支撑,而难以应用。新准则的最大“亮点”之一——公允价值的广泛使用便是这一问题最典型的代表。公允价值,顾名思义,就是以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引入公允价值的显著优点无疑是提升了信息的相关性:一张只有历史成本的会计报表,自然无法帮助投资者了解企业真正的实力同未来的发展潜力,无法助力投资者作出更合理的决策。虽说公允价值有上述优点,然而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尚未健全,准则规定不明确,公允价值的使用在实务操作中依旧困难重重。
要能使用好公允价值计量,一个清晰明确的定义是先决条件。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界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同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这一概念存在如下缺陷:第一,公允价值的交易主体应该是抽象而广泛的“市场参与者”而绝非具体的交易双方;第二,公允价值概念所涉及的几个关键词“市场”、“市场参与者”、“交易”、“价格”都没有作出明确的解释。这不免让会计从业者不明所以,究竟何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该如何计量?没有清晰准确的定义,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广泛使用无从谈起。
我们都知道,公允价值的获取,需要会计从业者去寻找与该资产(负债)或类似资产(负债)所对应一个存在着广泛交易的活跃市场。然而不幸的,我国目前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并不高,一些领域的市场竞争不够充分,可观察的相关市场信息偏少,价格体系也不完善。自然的,会计从业者难以寻找到相关资产与负债要素对应的市场,寻找到相关资产与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会计在我国的广泛使用又蒙上了一层暗纱。
既然公允价值难以寻得,我们自然转向公允价值最好的替代品:现值。但现值的使用在我国依旧存在困境。首先,我国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对现值等估价技术的掌握并不理想。其次,在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对采用现值等估价技术计量公允价值问题作出明确与具体的规范。没有准则的指导,会计从业者又欠缺相关技术能力,使得以现值计量的希望再次落空。
综上所述,虽然公允价值是同国际准则接轨的一次有益尝试,然而却因种种原因无法在实务中方便应用,未能最终体现国际准则的闪光点。
(二)我国部分准则与国际准则间的差距
在引言中,我曾提及中国会计制度虽与国际准则趋同,却依旧存在着一些差异,这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资产减值准则。在新准则下,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就无法转回。此举乍一看限制了某些企业的不正当盈余管理,实际依旧无法根治这一问题,更存违背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的问题。此外,该准则颇具“规则导向”气息的作法也受专家诟病。
为避免上市公司通过盈余管理而扭亏为盈的作法,新准则在保持与国际准则相同的减值损失确认原则的基础上,规定“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此举看似有效的将不当盈余管理扼杀于摇篮之间,却并没有起到目标效果:不得转回减值损失的资产仅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与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而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账款等的流动资产却依旧“逍遥法外”。很显然,企业依旧可以大量计提流动资产减值进行巨额冲销,而后巨额转回再次做到“扭亏为盈”。
更糟的是,准则对长期资产减值不得转回的这一规定可能伤及于会计信息最重要的相关性标准。许多计提减值的房屋、设备很可能在若干年后恢复甚至高过原值,而禁止这类资产重估增值则会使得资产负债表中相当一部分资产的价值被低估,从而让会计信息使用者无从知道企业真实公允的资产、负债信息,而不能做出最英明的决策,颇有捡了小便宜而丢了大西瓜的味道。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之详尽也让不少学者担忧大陆资本市场是否会重蹈“安然事件”的覆辙。众所周知,在安然事件后,国际准则极力提倡会计准则以原则作为导向。理由很简单,不似发现漏洞再弥补而“后知后觉”的规则导向型准则,大的原则指导可以面面俱到,将准则所提倡的终极目标告知各位会计从业者,从而让从业者们能够举一反三,最终编制出一张客观公允的会计报表。而我国的会计准则,虽力求与国际准则趋同,却在资产减值准则中面面俱到的规定了哪些资产减值应该转回,哪些不应当,显然走上了规则导向型的错误道路,虽说方便了会计工作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提供方便,却助长了企业利用准则漏洞不当操纵盈余的歪风,真可谓得不偿失。
由以上论述,我们必须承认资产减值准则依旧与国际准则有较大差距,虽为中国的会计从业者实务操作提供了些许便利,却付出了痛失相关性及提供不当盈余操纵可能性的惨重代价。
三、促进中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对策——化挑战为机遇
诸多国际准则无法于我国有效施行的原因之一便是交易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还有待提高。在我国,公允价值仍欠缺说服力:同一资产、负债在市场中会有不同的价格,公允价值不公允成了普遍问题。因此,我国的交易市场应继续朝着更加完善更加透明的道路上前进,进一步健全和发展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旧货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金融市场等,从而让公允价值的广泛使用不再是遥不可及的空中楼阁,更能为上例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提供客观依据,最终让会计报表的真实性更上一个台阶。
准则指定机构在制定准则中,应始终坚持原则为指导的方针,合理结合国情编制与国际准则更为一致的具体会计准则。正如上文所说,唯有原则导向型的会计准则,才能真正杜绝“救火式”的颁布一条条会计准则的尴尬状况,才能做到以不变应万变。准则委员会应逐步改进如资产减值损失准则规定过细这样的问题,真正领悟国际准则原则性导向的精髓。
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日渐趋同的大背景下,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培养更多综合素质较高的会计人才的需求迫在眉睫。施用国际准则,对会计人员的要求更为严苛,除能熟练掌握编制分录、报表的能力外,还需要会计从业者有分析判断能力,唯有这样,原则导向型准则的有效施行才不是天方夜谭,唯有如此,我国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才能真正客观公允,为国际投资者所接纳。
四、结束语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征程绝非一日之行,还需加以更多时日,逐步养成、完善。我们应看到新准则为实务操作带来的规范与便捷,也应正视其中的不足,进一步规范交易市场、加紧出台更多以原则为导向的准则。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会看到更为客观、更为公允的会计报表。终有一天,中国的企业能吸纳来自世界各处的最为广泛的资本,为世界范围的投资者所赞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