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王会青 通讯员/高哲远 金鸿浩
背景
我国出现职业删帖人可追溯至2008年。彼时,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斥巨资屏蔽网上负面新闻的消息被披露后,靠网络吃饭的“职业删帖人”浮出水面。
随着网络影响力的不断扩大,网上的一些负面新闻、信息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增大,删帖需要也随之增大,职业删帖人的数量急剧扩张。他们宣称与各类门户网站、新闻网站、搜索引擎和社区网站都有合作关系,只要付费就能帮其删除网上的负面信息。由此,滋生出一些腐败问题。
2014年12月,北京检方发布了一份涉及网络编辑受贿的重大案件通报。自2014年以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办理了9起涉及互联网行业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案件,涉案人员11人。涉案者多为知名门户网站的青年业务骨干,具有学历高、受贿数额巨大、犯罪时间长、受贿次数多等特点。
2015年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启动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力争用半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这一突出问题。
河北人赵望是“职业删帖人”群体中的一员。相比专职删帖的网站、公关公司而言,以个人身份从事这一行业的赵望只是网络删帖利益链中的一个节点。他负责为公司和网站编辑牵线搭桥,赚取不菲的“中介费”。
删帖业:新发财之道
如其他删帖者一样,赵望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曾在某家公关公司工作过。这样的经历,让他接触了一项“新产业”——帮助客户有偿删除网上负面信息即删帖业。为了解决客户需求,经人提醒,赵望加入了不少“媒体公关”的QQ群。这些QQ群的成员五花八门,有公关公司业务员、网站编辑、广告公司工作人员……他们开出删除一条“负面信息”收费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价码,自称付费就能删帖。
在这些QQ群里,赵望不仅能找到删除网络信息的需求方,也能找到利益链条的下家——能删除信息的供应商。在这里,诸如“某某网站删除一条帖子1000元,需要的请联系QQ”、“急需删除某某网站信息一条,2000元”等供需两方的消息源,犹如农贸市场上菜农和买菜者讨价还价的场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堂而皇之地上演。在这个行业里,删帖有着“分成”的讲究。如某网站编辑为删除一条帖子开价1000元,与他直接联系的中介向下一级中介要价1500元;第二级中介则可能向第三级中介报价2000元……如此蔓延,每一级中介能从中得到一定的中介费。
赵望发现,删帖这活儿没什么成本,有台电脑,有网络,寻到删帖需求,再找人删掉即可,中介费就能轻而易举地赚到手。如果操作好,每天多做几单,便能从中获取高额的差价收益。
赵望自以为找到了零成本、零门槛、高回报且“钱景无限”的发财之路,于是,他从公关公司离职,以个人单干的形式加入职业删帖大军。
上抓下通:删帖人的利器
赵望注册了六七个QQ号码,并将其加入各种QQ媒介公关群中。在不同的QQ群中,赵望变换着身份与同行聊天,向同行学习。慢慢地,他开始收钱,替人删帖。
作为职业删帖人,赵望的工作既紧张又忙碌。他每天守在电脑旁,浏览各个QQ媒介公关群。当从公司和个人等需求方了解到删除信息的需求后,他便向一些有资源的人报价。客户经过挑选找到他,并把待删除的内容如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网站地址以及自己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给他,他再通过各种渠道联系网站的工作人员进行删帖。如果遇到自己没有相应网站编辑的联系方式,他会选择在QQ群里发布删帖信息并报上价码,通过讨价还价,以层层转包的方式寻找能删帖的网站工作人员。根据客户要求删帖完毕后,他会给客户留言,让其确认删除结果,直至达到客户的需求并收到“中介费”。赵望也与一些网络公关公司进行长期合作,他们一般在QQ群里沟通,约定具体的删帖服务。
有一次,赵望让一名门户网站的编辑赖某帮助其删除一篇涉及某家企业负面信息的文章。这篇网文并非网站首页内容,删帖在赖某的编辑权限内。于是,赖某便偷偷地将这篇文章从网站上删除。几天后,赵望支付给赖某1000元好处费。
某网络删帖人给他们从事的职业贴上了一个形象的标签:删帖是个人行为,每个删帖人都在网站和当事企业、个人之间充当着“掮客”的角色,上抓删帖客户,下通网站编辑。
删帖行业也有自身的行业规则。如果有删帖的生意上门,找谁才能删帖,会有熟人指导,他们不会向客户透露另一方的真实身份;客户第一次要求删帖,要先缴纳预付款,方式是银行转账或支付宝支付。另外,圈子里还有约定俗成的价格机制,即使面对不同的客户,论坛的每次删帖报价也相差不大。
删帖只是赵望的日常工作之一,他还与网站编辑合作,通过在网站上刊发“软文”的方式,覆盖企业或个人的负面消息。这样做,既达到了屏蔽负面消息的目的,又收获了正面效果。这是许多被曝光企业乐于采用的方式。
截至案发,在5年时间内,仅一名某门户网站编辑就收取赵望的行贿款18百余元。最终,赵望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界限:合法与违法的边界
事实上,通过后台技术屏蔽、删除网络上的一些信息的做法由来已久。目前,我国的现状是因一些信息的删除牵扯经济利益,容易滋生腐败的土壤。
2013年9月,为了给“有偿删帖”行为划清明确的法律界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嫌与信息网络有关的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进行解释,规定不允许在网络上以营利为目的提供有偿删帖服务。另外,解释中明确,收钱删帖者可能涉嫌受贿,提供服务的中介和删帖需求方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高哲远在接受本刊实习生专访时表示,类似赵望这样的职业删帖人,不采取正当途径删帖,而是通过向网站编辑行贿的方式、利用网络工作人员的删发帖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扰乱了正常的网站经营,破坏了网络行业规范的正常市场秩序。同时,这种行为严重地侵害了公民的知情权,对网络信息真实性和虚拟社会秩序的危害难以估量。
华中科技大学舆情信息研究中心研究员曾润喜也表示,仅依靠现行司法解释对有偿删帖进行规制是不够的,还需更为细致、具体的法律对网络编辑的权力进行监督。我国必须尽快制定涵盖网络新闻在内的新闻传播法,推进行业自律,并加大新闻事后的审查力度。
(案件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