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运用因子分析方法将我国保险公司与日本、韩国、新加坡的保险公司的竞争力进行对比分析,明确我国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所在。结果表明,我国保险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同日本、韩国、新加坡公司比差距不是很大,但在经营、盈利能力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并且提出了具体的竞争力提升策略。
【关键词】保险公司竞争力;竞争力测评;竞争力提升策略
一、引言
自我国加入WTO以来,金融受到了全球化的巨大影响。当前国内保险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整个行业正在呈现优胜劣汰的趋势。在这种新形势下,我国保险公司需要准确评估自身在当前和未来保险市场上的真正价值和定位,找到同竞争对手相比自身所拥有的优劣势,并且提升我国保险业竞争力。
国外对保险竞争力研究大体分为两个层次进行,即从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进行分析。从宏观层次进行研究的代表是DavidCummins的《保险业竞争力的国际分析》(1999),该文从国家宏观角度,找出保险业竞争力的各种影响因素,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进而从国际视角出发分析保险业竞争力。第二个层次是从公司角度进行分析,以Scott E. Harrington 的《偿付能力与竞争力》(2002)为典型代表。该文从偿付能力视角分析了保险公司竞争力的强弱。
国内关于保险竞争力的研究主要有两条研究路线。一是以产业作为核心竞争力研究对象;二是以公司为研究对象对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进行分析。前者的代表是裴光博士的《中国保险业竞争力研究》(2002)。该书运用比较研究方法,从宏观和国际层面研究了中国保险业竞争力的影响。后者的代表是代表是方芳的《中国保险业的对外开放与核心竞争力分析》(2005)。该文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视角出发,对中国保险业核心竞争力进行评价。
本文先阐述竞争力研究与评价的基本理论,然后采用了运用因子分析法测评我国保险业的竞争力,并对结果进行分析,最后对如何提升我国保险业竞争力的提供相应策略。
二、中国保险业竞争力分析
1.保险竞争力测评指标体系
在各国宏观环境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对保险公司竞争力的评价应关注内部与外部两方面因素。内部基本分成两类,一类是已经在经营中表现出竞争优势的显性指标,主要是经营、财务指标,分别反映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和经营质量;另一类是使企业具有潜在竞争优势的能力性指标,如经营能力等。外部因素包括经济环境等。在考虑保险业信息披露不完善的实际情况和获取各国外部因素数据的难度,本文参考了部分资料,选取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保险公司综合实力的各项指标和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归纳为规模及市场占有能力、盈利能力、 偿付能力、经营能力以及潜在发展能力五项综合指标,并对中日韩新亚洲四国寿险公司竞争力测评资料进行了相应的分析。
2.寿险公司竞争力测评结果分析
利用因子分析方法,对各寿险公司得分进行了综合排名,排名前十位的寿险公司主要来自3个国家:日本、新加坡和中国。再依据单项因子得分排名对我国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做进一步的分析:偿付能力指标排名前 15 位中,中国只有人寿和中保康联入围。在规模实力方面,中国保险公司的表现非常不平衡。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能跻身前十,主要是规模实力因子评价占得先机。相比较而言,外资保险公司和合资保险公司尽管规模不大,但是在偿付能力、潜在发展能力上,具有较明显的优势;在发展因子上,中国保险公司有着很大的优势,这主要是中国保险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新兴保险公司没有历史包袱,在保险市场发展较为规范时进入,再加上政府的支持,使其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3.财险公司资料结果分析
从财险公司得分综合排名的结果来看,排名前十位的财险公司主要来自3个国家:中国、韩国和日本。依据单项因子得分排名对各国保险公司的竞争力进行进一步的具体分析得出:新加坡、韩国财险公司在盈利能力因子上表现较好;偿付能力的排名上,中国保险公司排名靠前的主要是外资保险公司,特别是日资、韩资和美资保险公司。经营能力因子的排名上,新加坡两家公司居前,中国几家外资保险公司与日本保险公司也表现很好。
保险竞争力测评是一个主观对客观的认识过程,竞争力本身是动态变化的,所以,要对保险公司的竞争力状况进行绝对精确的计量几乎是不可能的。从中国公司竞争力状况的总体来看,我国保险公司的综合排名是值得认可的,特别是潜力发展能力指标排名占优,盈利指标的整体水平也比较靠前。但是在其他方面,如偿付能力、流动性、盈利能力等,则有待提高。
三、提升中国保险公司竞争力的建议
1.实施开放性监管战略
首先,中国保监会应该和国际保险监管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保险监管部门建立国际保险监管支持体系。其次,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信息通道, 对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实施全面监管。
2.实施优质发展战略
第一,中国保险业应利用国外先进的保险技术, 引进先进的保险产品和经营方式, 实现“跳跃式”发展。第二, 深化改革, 加强创新,大力挖掘潜力, 合理开发和使用保险市场资源。
3.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加强对偿付能力的管理,首先要建立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评价制度, 正确评估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其次, 建立保监会偿付能力行动标准和行动方法。最后, 严格执法, 将偿付能力达不到标准的保险公司清除出保险市场或进行资产重组。
参考文献:
[1]李茂生,李光荣.做大作强中国保险业:理性认识和战略行动[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7.
[2]王勇亮.论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N].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2.
作者简介:
林敏(1990-),女,汉族,湖南岳阳人,经济学硕士,单位:湘潭大学,研究方向: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