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只有一次,对于生命的呵护必须跑在死神的前边,不能总是“慢半拍”、屡屡“马后炮”。事后的反思再深刻,也比不上事前尽职尽责的较真。
高 峰
最近,安全生产事故接连发生。
2015 年8 月12 日23:30 左右, 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
截至8 月15 日,天津港爆炸已致56 人死亡,其中消防人员21 人;住院治疗721人,其中危重症25 人,重症33 人。湖北省荆州市“电梯吞人”事件调查有了新进展,当地已认定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7 月26 日下午,一年轻母亲带孩子乘商场手扶电梯上楼时,电梯盖板突然翻转,她在坠入间隙瞬间奋力将孩子托出,后本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斯人已逝,痛定思痛,我们必须时刻敲响安全监管的警钟,托住更多生命。
近年来类似事故频繁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的人身安全。生命只有一次,对于生命的呵护必须跑在死神的前边,不能总是“慢半拍”、屡屡“马后炮”。事后的排查再仔细、反思再深刻,也比不上事前尽职尽责的较真。
事前较真,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使用等,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单就这一惨案来说,无论设备的生产、安装,还是运营、年检,及事发前已有征兆的排查,都充分地暴露了政府监管部门的缺位、失职。不管哪一环节出了问题,监管部门都应当首先被问责。
二是必须形成监管的责任链条,守住每一环节。政府的责任在于监管,生产厂家的责任在于制造、维护,商家或单位的责任在于安全使用、运营与及时报告问题,行业协会的责任在于加强自律、提高质量标准。只有各环节、各责任单位都各司其职,才能守住安全的红线,争取安全的共同利益。
三是相关安全教育必须跟得上。一方面,对于更多使用在公共场所的特殊商品,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可或缺,在很多人脑子里还是盲区,相关宣传刻不容缓。另一方面,提升公共区域从业人员素质同样重要,他们身处第一线,在对紧急事件的处置方面,其作用不可替代。试想,如果事故发生前的些许异常,能引起工作人员的重视,如果运行中的些许异样,能引起附近人们快速的反应,又何至于此?
然而,生活就是这样残酷,任何事后的“如果”都苍白无比。我们所能做的,只有化悲伤为力量,共同构筑起捍卫生命的安全线。其实,安全生产说难也难,说易也易,无非在于“感同身受”四个字。就如国外发生跳伞打不开降落伞包的惨剧后,责令供货商亲自上阵,示范跳伞、试用降落伞,结果安全率直线“涨停”——启示很简单:把安全的利益绑定政府监管、企业等每一个责任主体,零差错的安全理想便将与我们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