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部门的电子物证检验工作提供可供参考的理论依据。【关键词】刑侦部门 电子物证 检验
将在刑侦案件中起着非常重要作用的信息以电磁或光电模式记录在媒介中的方式,被称为电子物证,而对其中信息数据及附属品的检验就是电子物质检验。
一、电子物证检验界说
信息检验机构鉴定人员在接收到检材后,会将检材进行独立存储,将其储存在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中,储存完毕后,再将这些信息进行识别、提取和分析,最后将检验结果及检验过程记录公布。这一整个系列就是电子物证检验,检验的最终结果可以以呈堂证供的方式为侦查提供证据或出示在法庭上 [1]。电子物证在成为事实证据之前,需要进行系列检验。在确保物证信息真实后,事电子物证经过合法、规范的检验流程,最终获得的检验结果,检验记过经过司法陈程序的审查、确认真实可靠后,才可以证据的形式出现在刑侦案件中。尽管电子物证检验相较于传统检验更加高效、但由于信息技术本身所具备的易删减和易修改等特点,因此电子物证的检验结果经常会受到真实性的质疑。随着案件频发及科学的进步,电子物证检验的身影频繁地出现在刑事案件侦查中,而在利用电子物证进行检验时,也逐渐分为了电子物证检查、电子物证现场勘查、电子物证远程勘查以及电子数据鉴定等多种不同类型。
二、刑侦部门电子物证检验工作的作用
(一)为案件提供有力的侦查线索
刑事案件的侦破可谓是争分夺秒,因此快速确定案件性质,准确描绘犯罪嫌疑人特征、查询嫌疑人下落是案件破获的重点,而根据公安部的统计,在刑事案件的侦破过程中,电子物证检验结果中有 85%均为有效信息,为案件侦破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线索 [2]。刑侦部门将刑事案件现场所有信息进行勘查后,将真实完整的信息记录成电子物证,并将电子物证送至相应的检查实验室,并将最终的检验结果交由侦查部门。电子物证检验大大降低了检验时间,为刑事案件提供了最具有时效性的信息。
(二)快速确定刑事犯罪嫌疑人的行踪
通过电子物证的检验,能够准确快速地掌握嫌疑人行踪,帮助刑侦部门缩小侦查范围,有利于刑事案件的破获。电子物证检验不仅可以提供嫌疑人在国内的行动方向,甚至对潜逃国外的犯罪嫌疑人,也能够通过远程勘查进行行踪追查,使刑侦部门的破案率有了显著提高。
(三)提供有效的司法诉讼证据
前文提到在电子物证检验所提供的信息中,有 85%的信息为案件提供了作用,被称为有效信息。然而所提供的信息的信息中,除去 85%以外,仍有 12%以呈堂证供的形式称为了司法机关的诉讼证据。由此可见电子物证检验不仅能够帮助刑侦部门快速破获案件,其本身也是利用率极高的信息资料,然而目前由于关于电子物证的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完善,因此大多电子物证检验结果只能以辅助材料的方式出现,大大降低了其作用,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电子物证检验的不断发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电子物证检验结果最终必然会成为司法诉讼中最有力最掷地有声的证据。
三、刑侦部门在电子物证检验工作中的策略
(一)培养专业的电子物证检验技术团队
电子物证在具有非常明显优势的同时,其缺点也无法忽略,那就是更容易被修改及损毁。而且如果所损毁的信息未及时复制,那么就意味着这些数据将永久灭失。不仅如此,在检验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数据的丢失或无法读取。这些缺点都使得电子物证在检验过程中必须非常严谨仔细,不得有半点差错。这要求所有参与电子物证检验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知识,且有丰富的经验。
(二)规范电子物证检验流程
电子物证的检验主要在计算机上进行,因此在规范检验步骤方面尚不完善。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的检验流程,使电子物证的检验趋于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检验结果得到保证,提高电子物证检验的可信度。不同的电子物证检验对应不同的程序,最终的检验结果也会受其影响而略有不同,然而目前由于市场的驱动性,电子物证的检验标准很难定性。面对这一问题,刑侦部门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电子检验的流程,使电子检验从法律层面上获得肯定,提高电子物证的检验结果可信度。
(三)完善电子物证检验制度
目前电子物证检查仅具备使用的权利,但在刑侦部门并未设定相应的检验机构,也没有成熟的电子物证检验理论知识和先进的检验技术作为保障,因此电子物证检验很难发挥全部作用。刑侦部门针对这一情况应该提高对电子物证检验的重视度,建立专门的检验机构,完善检验制度,从而使电子物证检验能够在刑侦部门更好的发展,更好地为刑事案件侦查提供帮助。
四、结论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电子物证检验逐渐成为刑侦部门勘查刑事案件时不可或缺的技术手段之一。因此刑侦部门必须重视对电子物证检验的发展,制定健全的电子物证检验制度,使电子物证检验结果发挥最大作用,成为刑事案件侦查的重要助手。
参考文献:
[1]郑前 .电子物证提取与检验的人为负面干预研究 [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16(23):213~214.
[2]王震 .关于刑侦部门电子物证检验工作的探索 [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6(25):198~199.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3级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国防生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