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聆愉
【摘要】以互联网为依托的迷群受众是当前文化传播中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使信息的传受双方日趋平衡,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网络迷群群体在文化实践参与程度上有了极大提高。网络迷群以聚合和流动的个体诉求在新媒体构建的虚拟场域中参与聚集,运用互动与分享交流和传播信息,生产衍生文本和消费文化产品,并进行身份认同,进一步推动了网络迷群群体在大众文化中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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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络迷群 文化实践 认同 消费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不以受众经济地位、教育层次、年龄以及性别为限制的网络空间日益成为受众依赖的场域。网络技术重构了文化的时空距离,媒介架起了世界各地文化与生活的沟通桥梁,由“迷”(英文“fans”,音译为“粉丝”)聚合而成的迷群群体作为大众媒介的特殊受众群体,是由迷个体之间按照共同的兴趣(偶像、影视、游戏等),并对其有着深入持久的情感、高度崇拜、消费行为以及群体认同心理而组建起来的网络虚拟社群群体。网络迷群在使用新媒介的同时,占有、运用、构建新型媒介空间来生产和传播亚文化,借助消费建立个人风格以及个人在社会上的阶层和从属的群体,结合人们各种文化实践、身份归属与集体认同,突出的呈现出聚合与流动、积极互动与分享、认同与冲突以及生产与消费并存的特质,并以蓬勃的发展势头融入到大众文化的实践当中。
一、聚合与流动
迷在社会参与程度上的提高缘于新媒介的快捷性、自主性、交互性以及跨越性等特征,网络吸引各式各样的迷,并为迷的聚合提供了一个“家”的场域。迷群的聚合促生了以百度贴吧、论坛、明星官方网站、微博圈子、人人主页、QQ 群、BBS 专区等为载体的新型聚合场域,网络迷群群体利用新媒体技术在这种新型聚合场域里对其感兴趣的信息进行搜索、筛选和整理,利用储存、传播、互动、分享等形式吸引集聚与其志同道合的同伴共同构建属于其独特的迷群乌托邦。网络迷群群体在这样的聚合过程中不断的分享信息、交流情感、互动消费、释放自由创造的潜力,以迷个体自身主观选择的方式投入到迷群群体中,弱化了他们与现实世界的联系,加强了他们在虚拟群体中的归属感。
网络迷群的聚合跨越了地域的限制,融合了民族差异。诸如周杰伦和东方神起等中韩明星的迷群中就不乏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成员。正是基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开放性和无限性,使网络迷群群体能够摆脱特定的“圈子”,利用链接效应,拓展文化实践的空间。以网络论坛、贴吧等为载体进行活动的迷群群体中,为使群体更加规范化、严格化,也存在着权利阶层构架,但这种权利颠覆了现实世界的权利格局,是以拥有象征性的文化资本为依据来进行权限设定,这种文化资本是其对偶像文本积累的知识,譬如想在一般迷群论坛中享受更多资源,就要在发帖量、回复量、贡献度、登陆时间上多做贡献。
尽管网络迷群群体的文化实践存在着权利制导,但其并不是以绝对的权利去管理和维系,因为由网络聚合在一起的迷个体和迷群群体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牢固不变的,而是存在着流动性的特质。迷个体倚重自身的兴趣诉求,利用网络的匿名性虚拟多重身份游走于不同的迷群社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兴趣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消减和转移。如ID 为“小豆丁”的网友就加入了“唯爱SJ13”、“希澈家族”、“F(x)中文首站”等13 个明星官方网站、个人论坛等,同时也是两个论坛中小组的版主。网络迷群群体成员被网络空间中精彩纷呈、更迭换代的各种文本所激发、吸引、转移,迷个体也利用自我抉择开展自身的文化实践。迷个体在迷群构建的多种网络载体间随机流转,他们在迷群中的定位也就呈现出了不稳定性和流动性。
二、互动与分享
新媒介技术为网络迷群的交往圈在文化实践中的参与性提供了条件,迷群在新媒介技术构筑的交流平台与素不相识却趣味相投的同伴进行互动和分享,以迷群狂欢的形式活跃于大众的视野中。新媒体的发展无疑为大众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互动场域,无论是在微博里的评论,贴吧里的盖楼,论坛中的跟帖,还是网站视频上即时评论的飞幕,网络迷群群体利用成员间的沟通互动进行情感交流,迷和迷之间不断的互换信息,围绕偶像交流探讨,抒发对同一事件的观点和情感,甚至可以在微博上直接与偶像展开对话,迷群群体在互动中实现彼此的沟通、解释和共识,在共识中获取意义,进而进行意义交换,在其所到之处留下了自己独特的印迹。
网络迷群群体在文化实践中伴随的另一个重要行为是分享,分享不仅推动了虚拟空间中的信息流动,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分享行为促进了网络迷群群体的形成。诸如“仙剑奇侠传”、“保卫萝卜”等热门单机游戏风靡时,游戏高手也在网上分享了自己精心制作的闯关攻略,贡献者在接受着网友们对自己的认同时,还可以根据网友们提出的建议对攻略进行更改和完善。新媒体技术为网络迷群提供迅速、广泛、低成本的分享传播平台,他们一边接收传统媒体传递给他们的文化信息,一边也通过新媒体技术分享着自己掌握的文化资本。网络迷群也正是以其独有的文化符号为核心凝聚,从而展开创造和延伸,并运用分享的阐释路径达到认同与心理满足。
三、生产和消费
网络上迷群群体以相应的文化实践体现着参与力量和分享精神,也塑造着全新的内容生产方式。网络迷群作为新媒介使用者具有强大的生产和消费能力,他们在互动分享的同时也对内容文本进行着再理解和再诠释。迷群在亚文化实践中利用大众文化和媒介影像资料从元文本中抽取自己的兴趣点,用力所能及的技术方式和表达能力,通过挪用、盗猎、复制、拟像等多种形式生产出自己的文化产品,包括文字创作、音视频剪辑、PS 照片图片、手绘动漫图画以及周边产品(偶像标识、道具服饰、海报、应援灯牌手幅、日历卡片)等多种带有偶像符号的衍生文本,以此承载迷的情感与意义。例如,笔名“影彻”的迷以SuperJunior 成员韩庚和金希澈为原型创作的同人王道小说《溺水的石头爱情的花》自连载起就受到Super Junior 迷群成员的强烈推崇。文化生产为网络迷群群体的文化实践打下基础,而生产出的文化产品更是促进了文化交往和文化消费实践。
网络迷群受众与传统大众媒介受众不同的是,在文化实践的过程中,他们不再是媒体牵引的被动接受者,而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受众群,从某种程度上说,更是网络时代信息的主动制造者。在市场经济和消费社会的背景下,网络迷群无疑是特殊的、狂热的具有消费行为的群体,他们的消费行为主要体现在偶像文本消费、偶像活动消费、偶像公益支持以及其他无形消费中,继而在消费实践中进行个体的精神传播活动。在《中国好声音》节目中,冠亚军的争夺取决于偶像迷群的短信投票率,迷群成员还可以通过微博互动点评好声音成员的表现,不仅为偶像的成名添砖加瓦,还增强了节目的传播影响力。作为特殊的大众文化接受者,迷群的消费行为已经不单是经济行为,他们注重的是消费品被承载和宣扬的符号性意义,结合生产和消费实践用以获得自我表达与身份认同。
四、认同和冲突
Web2.0 时代的到来加剧着新媒介传受的互动,新媒介以其虚拟性和相对低的门槛为积极主动的迷与迷群提供相对自由宽松的虚拟空间,使其呈现延伸充分本真的自我。网络迷群中的成员对迷对象狂热的同时,会赋予迷对象个人的情感与理想信念,如迷在解读元文本和生产衍生文本时,会调取自身潜意识的情感与价值观投射到自己的文化作品中,通过其他成员的评价与反馈,在理想自我与群体肯定中认识到自我,从而引发情感共鸣构建自我认同。在网络媒介的推动作用下,网络迷群成员在所属的迷群虚拟社区中获得全新的身份认同,迷群群体也不再局限于线上的虚拟交流互动活动,而是积极参与到以群体名义所从事的线下文化实践活动中,并通过频繁、密集的互动与分享、生产与消费获得文化资本与鼓励,从而产生强大的迷群整合力量,并在这样的文化实践中获得强烈的群体支持与归属感。
网络迷群在偶像的牵引下分属于不同的群体,在文化实践中形成竞争与冲突也就无可避免。在2014 年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闭幕晚会上,湖南电视台主持人谢娜与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康辉一同颁奖,由于谢娜在颁奖致辞中风格不够端庄,被网友质疑主持能力,从而引发粉丝与黑粉之间的骂战。迷群成员以自身对群体的认同区隔着不同的网络迷群“圈子”,在强烈的身份认同感召下,“圈子”内部的迷群成员团结互助、热情友爱,与偶像形成“共同体”,一旦偶像遇到挑衅时,群体便会迅速行动,同仇敌忾,一致对外,在忠诚、狂热的冲突狂欢中寻求认同的快感。
新的媒介环境解放了迷的创造力,他们交流分享属于自己的文化信息,通过生产和消费构建自我认同,形成共享的群体意识。文化实践推动着网络迷群在大众文化中蓬勃发展,作为流行文化中重要的文化景观,网络迷群的文化传播有着新的意义和价值,迷群群体也会在文化实践中呈现更加丰富、多元的特质。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