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国际法评论》

投稿须知

一、《武大国际法评论》稿件的基本要求

1.原告应该是选题新颖、观点独特、学术和实践价值高的国际法和比较法论文。

2.原稿应该是未发表的原版作品,单词数为1万~ 2万字适中。

3.《武大国际法评论》实行双方匿名审查制,集体决定最终制,原告三审制。

4.《武大国际法评论》提倡单一作者独立完成作品并单独签名。

5.作者介绍原则上只标记作者姓名、单位和专业职称、职位。项目结果必须显示项目名称、来源和审批编号。

原告附上中英标题、内容摘要和关键词。

7.原稿正文前要加上标题,列出文章的第一、第二级标题。

8.原稿中的所有注释都采用脚注,参考代码放置在引文结束的标点符号后右上角。脚注是带环的阿拉伯数字,每页重新编号。

9.原稿不使用预引用,因此每个注释内容必须完全显示。

10.原告中的引文必须确认没有错误,必须注明出处。

11.原告引用权威的书籍或论文,另一章引用同一本书或论文,除非有特别考虑,否则修订必须相同,原则上应为最新版。

12.原告引用的资料原则上应该出现在公开发表中,尽可能多地引用在线资料。

13.原稿不直接引用原文时,必须在注释前加上“引用”或“See”。

14.原告的引文资料不是原始来源时,必须标记为“引文自”。

15.原告引用非英语外语资料的话,那个文种习惯上加了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