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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纳税实务》理实一体化课程建设

  • 投稿LeeJ
  • 更新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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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 艳 李 媛

摘 要:理实一体化课程模式适应高职教育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总体目标,强调适应各种社会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改革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育理念。本文探讨如何适应职业技能型课程的特殊要求,将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引入高职会计专业《纳税实务》课程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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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纳税实务 理实一体化 职业技能

高职教育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目标,是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职业教育,在教学设计上强调适应各种社会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针对职业技能培养目标,改革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育理念,探讨新的教学模式,注重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加强继续发展能力。近些年来高职教育日益受到重视,符合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理论实践一体化( 简称理实一体化) 新型课程模式,逐渐被大家认可和接受。本文探讨如何适应职业技能型课程的特殊要求,将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引入高职会计专业《纳税实务》课程的教学中。

一、理实一体化概述

理实一体化,即理论与实践的一体化,是一种基于工作任务、以行动为导向的综合化、系统化的新型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不同于传统教育中常见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技能训练”学科化的教学框架,克服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现象,突破固定的先理后实或先实后理,而是理中有实,实中有理,根据职业培养目标设定教学任务,师生互动,教学环节相对集中,理论和实践交替进行,直观和抽象交错出现,以设定的工作过程为导向,师生共同参与,边教、边学、边做,全程构建素质和技能培养框架,丰富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和专业技能的培养。把培养学生职业创造能力的理论与业务实践相结合的教学作为一个总体考虑,精心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建立职业能力整体培养目标体系,依据工作任务创设学习情境,完善各个教学环节,保证高等职业教育目标的实现,教学中理论知识强调“必需、够用、提升”,实践环节强调技能、技巧、技术训练的科学、规范、实用和后续创新。

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不仅仅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内容的一体化,同时也包括课程设置的一体化、教学设计的一体化、教学场所的一体化,更是教师知识、技能、教学能力上的一体化,也是教材建设、教学考核评价等方面的一体化。整体化的教学设计课程涵盖对应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从学生技能技巧成的认知规律出发,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真实的工作情境中解决综合性的专业问题,学会如何动手,满足相应的职业能力要求及学生长期发展需求,保证工作过程要素的全面性和工作过程结构的完整性,使学生学会交流与沟通,最终形成综合职业能力。

二、《纳税实务》课程特点及教学现状

税务核算和纳税申报能力是高职会计专业学生一项重要的职业技能,《纳税实务》融税收法规制度和会计核算于一体,其前序课程是《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及《经济法》等,后续课程是《财务管理》、《审计学》等,重点培养学生的税务处理与涉税业务会计核算的综合能力,是从事会计工作岗位的必备基础技能。

1.《纳税实务》课程特点

(1)专业性、可操作性强。《纳税实务》主要内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基础知识及纳税申报相关知识,知识点体现实际工作环节,是一门操作性强、操作规范严格的专业课程。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能根据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税务登记、发票管理、账簿设置、税款计算、纳税申报和纳税筹划等工作。该课程的职业能力包括:要求学生掌握各税种纳税申报表格的填写、各种报税软件的使用方法,能独立并准确地完成企业从开办到注销过程中相关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涉税处理等各项工作。

(2)教学内容随财税政策的变化而变化。现阶段,中国的市场经济正处在不断调整完善之中,税收政策不可避免的伴随国家经济政策进行调整,例如:税收征管方法的变化、流转税的调整、所得税的完善、营改增的变动、税收的减免政策变动等,《纳税实务》课程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更新速度快,对会计人员纳税处理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保证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同步,《纳税实务》课程的内容每年都会发生变化,给教学带来一定的难度。

(3)课程知识点多且枯燥。《纳税实务》课程相当部分内容都是税收方面的相关理论,且很多都是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等颁布的条款或硬性规定,枯燥抽象,难于理解,这些法律政策都是在纳税工作中要遵守的规章制度,要求纳税人员掌握对于没有走入社会、缺少实践工作经验的学生会觉得难以理解。

2.《纳税实务》教学现状

高职《纳税实务》课程教学大多沿袭本科院校中的税法或会计职称考试中的经济法部分,区别在于难度稍有降低,教学中多以税法为基本内容,系统介绍各个税种的税制要素、税额计算征收管理,理论教学内容多,通常老师在台上讲授,学生在下面听课,以教师为中心的单项式课堂讲授,任课教师在授课时容易重理论轻实践,重点放在理论知识(税收法规)的讲授上,实践环节(纳税处理)偏少,不能调动学生的自主学习兴趣及氛围,学生学习有一定难度,学生学过之后对于实际问题无所适从,针对某个企业的经济业务不知道如何运用,缺乏基本的职业判断能力,教学效果不理想。

三、《纳税实务》理实一体化课程建设

理实一体化教学的实施,不仅仅只是一种教学方式改革,还涉及到教学场地、实训软件、师资水平、教学研究、课堂管理、考核方式等各个环节。

1. 一体化教学场地建设

教学的过程同时也应该是工作的过程,《纳税实务》是操作性极强的专业课程,网上申报目前已经基本成为普遍,因此教室与实训室的教学场地一体化是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条件,授课场地应设在配备黑板,安装多媒体教学系统的实训室内,同时实训室内可以配备相应的税收申报仿真实训教学软件,比较常见的如金蝶、网中网、财刀网等。符合标准的多媒体教学场地授课,可以将抽象的税收知识直观地展现,解决实际的工作任务,例如:如何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开具各种发票、发票清单,如何通过网上认证增值税进项发票,如何在网上填写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纳税申报系列报表,实现网上纳税申报与银行扣款处理等,提高了教学效率,提升学生涉税职业能力。

2. 一体化授课教师培养

要想培养出具备一定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技能的学生(既要使学生能通过会计资格考试还要能学会如何去做),就必须首先要求授课教师同时具备良好的理论基础和动手技能。所以应鼓励《纳税实务》的任课教师参加会计相应职称资格考试,利用课余或假期时间到企业、会计事务所锻炼实习,提升教师自身的业务能力,注重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同时可从校外引进有实际纳税经验的企业人员或者在税务机关工作的人员对在校专职教师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到最新的一线纳税的相关知识。

3. 一体化教材建设

要开展理实一体化教学,就必须找到适合的教材。目前,很多高职院校一般采用的教材都与会计职称考试的教材体系类似,区别仅在于难度有所减弱,缺少实训的环节,偏重理论知识的学习。近年来一些高职高专的规划教材,有一定的实训环节,但只是简单化地出几道业务题,填制纳税申报表,不能详细还原实际的纳税工作。因此在广泛论证、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务实地编写一本与实际涉税业务相衔接的配套教材是《纳税实务》课程改革的重点任务,会为教学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教材在编写中必须要体现这样两个特点:一是强调时效性,必须及时跟踪国家税收法规的变化,介绍最新税收政策;二是强调将税收认知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每一税种在介绍时,应以案例贯穿其中,以完成任务为核心,突出纳税申报,解决实际问题。

4.一体化教学方式改革

充分利用实训室中的各种硬件条件,综合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合理安排理论讲授与实践操作时间,考虑高职学生特点,理论讲授不宜过难,重在实践,教学中可模拟财税部门,企业部门、办税人员等角色,设计实施场景教学,通过各种方式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将抽象的教学内容直观化,使学生“在做中学,在学中做”,锻炼学生实践技能,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我设计的能力。例如在增值税这个项目的教学设计上,以某个大型工业企业为例,学生设定角色是财务部门的办税人员,针对企业某个纳税期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在教师的指导下安排学生去完成几个任务: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主表;申报纳税。学生逐一完成任务的过程同时他也具备了增值税税务处理的能力。其他各税种也可如此设计教学方式,增加学生的纳税经验,教师要不断地同学生交流、对学生进行辅导,师生共同商讨解决存在的问题,最终的目的是完成到教学目标。

5.一体化考核方式改革

传统的考核方式通常以单一的闭卷考试形式来评定学生的成绩,一卷定成绩的考核方式不适应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应构建以培养学生能力为核心,以学习过程为重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可以通过阶段性过程考核和期末试卷考核综合起来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侧重考察学生的应用操作能力、对实践技能的掌握情况及创新能力。阶段性考核与期末试卷考核比例可以根据实际教学情况调整,例如:50%:50%。其中阶段性考核具体可包括: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及项目报告,根据学生日常项目完成的情况,实行成绩评定。项目报告因单元任务难易程度不同,各部分权重也有所不同,例如在增值税这一项目的介绍中,可以考虑比重为:涉税业务核算30%,计算应纳税额40%,填制纳税申报表20%,自我评价10%。结合学生具体情况,期末考试建议采用开卷形式,不强求学生死记硬背,试卷内容主要考核学生涉税业务的熟悉及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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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刘进涛,潘罡.企业纳税实务.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

[2]任伟峰.基于职业岗位工作过程的纳税实务课程教学改革思考.商业会计,2013年,01期,122-123页.

作者简介

薛 艳 女,1973年生,辽宁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李 媛 女,1980年生,辽宁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企业管理。

(作者单位:辽宁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营口市 1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