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论文网免费提供农业经济论文范文,农业经济论文格式模板下载

如何进行农地高效流转?——基于农地拍卖市场的构建设想

  • 投稿狐狸
  • 更新时间2015-11-01
  • 阅读量196次
  • 评分4
  • 36
  • 0

谭周令

(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新疆 石河子 8320002)

[摘 要] 农地流转缓慢问题,制约了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如何构建高效农地流转机制成为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通过对前人研究的归纳,分析了影响农地流转的主要因素。通过将拍卖市场规模以及农地产权束完整程度两个主要变量嵌入到拍卖交易模型之中,对这两个变量进行了研究。结论表明:拍卖市场的建立能够使拍卖双方达到共赢,并且随着拍卖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农地产权束完整程度的增加,拍卖效率能够得到提升,市场的价值会不断增加。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 农地;流转;影响因素;拍卖交易模型

[基金项目]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XJGRI2014046)。

[作者简介]谭周令(1990-),男,重庆城口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经济学。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为了应对农业危机,中国对农地经营制度进行了创新。农地经营制度由人民公社时代国家对土地全面干预的制度结构变为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广泛实施赋予了广大农民群众较为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有效地提升了生产主体的生产积极性,为后来中国农业实力的提升打下了基础。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到现在,其小规模、分散化的经营模式与农业生产之间的关系一直受到普遍关注 [1-2 ]。在1985年以前,这种小规模、分散化的经营模式对于我国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此之后,该经营模式对于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影响便逐步显现。首先,小规模、高分散的农业经营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土地规模狭小会形成更多的边界,从而使土地利用效率难以提高 [1 ] [2 ]。其次,细碎化的生产难以形成农业的规模经济,对于我国农业综合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不利。有研究表明:通过地块数目的合并而达到弱化土地零碎程度,增加土地耕作面积对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具有积极的影响,相应的产出也可以得到提高 [3 ] [4 ]。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能够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而分田单干只能够解决温饱而难以致富 [5 ]。

然而,数据显示1986年农村户均拥有耕地9.2亩,户均地块拥有量为8.4块;2007年户均拥有耕地面积减少为7.4亩 [6 ]。为了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政府一直试图从各个方面促进农地流转。1999年,户均流转土地0.2亩,占总面积的2.53%;2008年,也仅达到8.6%。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现阶段,如何提升土地流转效率,已经成为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首要问题。

农地流转影响因素归纳起来主要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在宏观方面,多数经济学家主要从政策、市场以及政府等角度进行了分析。Kung和周其仁等都认为制度因素、经济因素以及制度环境对于农地流转有显著的影响 [7 ] [8 ]。包宗顺认为:土地市场发育不健全、政府职能定位不当、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以及农业保险制度滞后是影响农地有效流转的主要因素 [9 ]。黄延信从总体上对我国农地流转进行了分析,并认为我国农地流转主要在如下几个方面存在问题:权属不清,承包政策难以落实;流转期限较短;政府职能定位偏差 [10 ]。在微观方面,主要以农地流转主体为研究对象。乐章通过对10个省份,30个行政村的1032户农户调研后发现,加快农地流转的核心是以向农业规模生产为标志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型 [11 ]。罗必良应用威廉姆森分析范式,从交易费用的角度对农户农地流转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实物资产专用性对于农地流转以及农业规模化经营具有积极作用,人力资本专用性以及地理位置专用性会加大农地流转的交易费用,对农地流转呈负向影响;农户行为以及政策的不确定性会显著影响农地流转的交易费用 [12 ]。

上述文章对于农地流转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但是对于具体做法都较少提及。通过总结,作者认为:农地流转市场规模及农地产权问题是制约农地高效流转的两个主要方面。因此,作者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依据拍卖理论,构建了农地流转的拍卖理论模型。通过总结和筛选,最终引入农地拍卖市场规模和农户拥有的农地产权完整程度两个主要变量,对农地拍卖理论模型内容进行了进一步丰富。最后,依据相关结论提出构建农地拍卖市场和实施农地互联网拍卖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拍卖方式,以提升农地流转效率、改善交易公平性、加速农业规模化经营。

二、模型建立

通过借鉴前面的分析和相关研究,本文依据拍卖理论构建一个农地拍卖交易模型。在农地拍卖市场上,首先假设用于流转的土地的产权都被清晰地界定,而且市场交易机制完善,在市场上有多个符合“经济人假设”的买者和卖者。依据拍卖理论,要是交易双方没有面临信息约束,且各自报价呈不相关的连续分布,则交易能够使二者都达到收益最大化 [13 ]。尤其是对于拍卖来说具有更强的激励相容性和互惠性,因为拍卖从一定程度上讲是一种可以使买方实现收益最大化的卖方行为 [14 ]。也就是说,拍卖可以使双方各自达到在既定约束条件下的最优状态。依据以上原理,现构建农地拍卖交易模型。

本文用l表示在拍卖市场上交易的土地,由假设条件可知,其产权已得到明晰界定并受到法律保护,不然是难以进行成功交易的。s和b分别表示拍卖市场中的卖者和买者。vb表示买者所拥有的流动性资产,在现实的经济环境之下,买方所具有的流动性资产面临有风险或者没有风险的预期收益和贴现;vs表示土地流出以后得到的除土地交易所得的其他好处,例如,对剩余土地经营能力的提升或者转而从事其他行业的各种收入等。r表示土地流出方自己耕种用以拍卖Ps(l)的土地或用于其他用途所得到的收益。Ps(l)和Pb(l)分别表示卖者和买者所愿意的支付额度,Ps和Pb表示表示卖者和买者所出单价。买者通过交易市场所拍得的土地(l)预期收益为Vl,其流动性资产(vb)在无风险的情况下(例如储蓄中可以获得利息)收益为R。那么,要使交易能够进行,必然对于买者必然满足:

也就是说,交易的成功进行必然有买者所愿意的支付额度不小于卖者的要价,因为如果买者支付额度太低,那么交易是不会发生的。从拍卖的激励相容性可知,要使交易能够发生,双方从交易之中的获利必然要达到自己心理预期的最大值。进一步整理可以得到双方的获利函数为:

要实现交易,双方必然都面临着对方获利函数的约束,不然就会使交易难以实现。因此,在相应的约束条件下,买卖双方利益最大化函数和约束条件分别为:

上述构建的拍卖模型呈现出了一个动态的博弈过程,而且对于交易双方来说,各自的支付额度或者要价可以当成是一个稳定存在的固定变量,而对方的要价或者支付额度则是一个非稳定的变量。据此,在有解的条件下可以构建交易的社会福利函数即价值函数:

要使交易能够满足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同时,也要考虑到自己出价能否使对方接受而完成交易;而且,函数还表明交易的结果能够使双方同时获益,满足激励相容性。

在交易中,交易信息空间的大小能够对交易的有效性产生严重的影响。扩大交易信息,可以产生交易的外部规模性,从而有效地促进交易数量和质量的双重提升。而交易空间的大小和参与交易的人数之间呈现出正向变化的规律,也就是说交易中参与人数越多,与交易有关的信息的形成、传播会产生规模优势,降低平均成本,压缩交易费用。因此,我们用n表示参与交易的人数,从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反映出整个交易规模的大小。

在方程的变量中,vb、vs、r、l、R与存在于市场上的交易人数或者说市场交易规模无关;而Pb(l)、Ps(l)以及Vl则是n的增函数。从拍卖理论可知,随着交易市场规模的增加,买卖双方的出价以及买者得到交易物的预期收益至少是不减的。因为如果呈现出递减的趋势,那么交易双方就不会成功达成交易协议。据此,我们进一步调整方程的形式并简化交易双方的价值最大化目标,可得:

由拍卖理论可知,(13)式右边两项都为正。首先,因为被用于拍卖的土地是唯一的,后来者的出价必须比前面的人出价高,那么他才会竞拍成功;如果出价比对方低,那么就会竞拍失败,而在价格达到最优的时候,拍卖结束。其次,在交易中,只有预期收益大于成本,交易才会达成,而且对于经营、获利能力较强,资产仍具有较大的增值空间的买者往往倾向于促成拍卖,反之则不会完成交易。因为一旦后面的买者经过盘算发现其盈利不如前面的竞拍者,那么他就不会进一步出价,因为其增值空间被进一步压缩,此时再进行加价已经显得不划算了。交易规模的扩大,一定会使成交价格不减,而且也会对众多买方的经营能力进行筛选,以选择能力最强、盈利空间最优的人而促成拍卖。因此, 。

然后再对 以及 进行比较,

由(19)式可知,农地拍卖市场中的总价值会随着拍卖市场的规模增加而增加,这一点对于发展农地拍卖市场、增强资源流动性、规模性以及优化交易市场结构具有强烈的引导、促进作用。

但是,上述相关结论关键的支持点是对于农地产权界定明晰的假设。然而依据中国农地制度变迁来看,农民手中掌握的往往是残缺的农地产权,农地产权的各项权能往往受到不同程度的外界干预和约束。在外界干预和约束的作用下会使农地租值发生一定的耗散而造成农地资源利用的低效。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过程也可以当成农民拥有的农地产权在不断地被丰富和清晰界定,租值耗散程度逐步减小的一个过程 [15 ]。

由式(22)可知,卖方收益函数与用于拍卖的土地产权完整呈现正向变化的关系,且和农地关键性子产权具有正向关联。对于整个农地拍卖市场来说,也会由于质量更好的标的物的存在而提升整个农地拍卖市场的价值。因此,农地产权的完整性,以及关键性子产权的把握,对于促进农地拍卖市场的发展,提升交易效率都具有促进作用。

三、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依据上述模型的初步建立,可以归纳出相关结论:农地拍卖对于交易双方都能够实现效益的优化,具有激励相容、互利共赢的特点。随着农地拍卖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能够形成交易的规模效应,交易信息空间进一步扩大,信息获取平均成本降低、交易费用可以得到有效削减。在农地拍卖市场中,卖方所拥有的农地产权束越完整,对于关键性子产权把握越准确,买卖双方收益越高,整个农地拍卖市场的总价值会因为高质量的标的物的介入而提高,农地在拍卖市场上的流转效率也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启示

1. 解决好农地确权问题,大力保障农民利益。确权即清晰界定农地产权,明晰各方所具有的权利和责任。首先,对于产权来说,是指可以行使物品有价值实行的排他性权利 [16 ]。产权明晰是交易得以成功进行的最基本的条件。尤其是对于拍卖来说,如果产权界定模糊,不但会动摇资产权利的基础,还会对于交易后期的监督和实施带来困难,造成资源的不必要损耗。其次,要明晰各方的权利和责任。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大力度实施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明确流转农户在土地承包权上的绝对权利,大力保障了农户利益。

2. 积极开拓、发展农地拍卖市场,不断完善交易制度,积极扩大交易规模。农地拍卖市场是进行农地高效流转的平台,对于促进我国农业规模化经营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拍卖物的特殊性和物品的公共属性,政府必须加大力度支持拍卖市场的建立,不断完善相关交易机制,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达到规范市场行为、保障交易双方利益、促进交易市场不断做大做强。并通过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条件,不断吸引交易双方通过农地拍卖市场进行农地流转,确定以价格市场化、支付方式多元化、程序规范化为主的交易模式,不断扩大交易规模,充分发挥拍卖市场的外部规模性。

3. 创新交易手段,实现交易方式的信息化、多元化。交易手段的改进可以达到节约交易费用、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促进交易公正进行的目的。尤其是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借助互联网等新型交易平台,对于促进农地流转又好又快地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在2014年12月,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就借助互联网交易系统对云阳县2700亩14年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公开流转。通过网络公开竞价的方式可以更好地发现农村土地价值,发现投资者,增加土地流转效益。同时,还能有效杜绝暗箱操作,促进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保护农民的利益。

4. 稳定农地承包关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合理定位,努力保障交易双方的收益预期。由于农业经营具有周期性长,风险性大,收益性低,投入高、回报慢等特点,外加农地高度的资产专用性。因此,要想活跃农地拍卖市场、促进农地流转有效进行,必须要增强农地收益的可预期性。一方面,必须完善政府职能,进行正确定位,既要发挥其在农地流转中的引导作用又要规范其行为。另一方面,必须切实落实农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赋予土地流入者更加稳固的承包经营权,强化土地承包稳定性预期、加强农地经营收益性预期,加大对于农业的经营性补贴,降低农民经营风险。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参考文献

[1]许庆,田士超,等.农地制度、土地细碎化与农民收入不平等[J].经济研究,2008,(2):83-92

[2]Nguyen,Tin,Cheng,Engjiang and Findlay, Christopher Land Fragmentation and Farm Productivity in China in the 1990[J].China Economic Review,1996,7(2):169-180.

[3]Wan. H. and Cheng, E.J. Effects of land fragmentation and returns to scale in the Chinese fanning sector[J]. Applied Economics,2001,(33):183-194

[4]Fleisher,B.M.and Yunhua,Liu. Economies of scale, Plot size, human capital and productivity in Chinese agriculture[J]. Quarterly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1992,32 (3 ):112-123

[5]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中国土地问题课题组,张曙光.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J].管理世界, 2010,(07):66-85.

[6]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全国农村社会经济典型调查数据汇编(1986-1999年)[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3.

[7]Kung,J.K.Egalitarianism, Subsistence Provision and Work Incentives in China’s Agricultural Collectives[J]. World Development,1994,9(2):175-188

[8]周其仁.中国农村改革:国家与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变化——一个经济体制变迁史的回顾(上)[J].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5,(3):178-189.

[9]包宗顺,徐志明,高珊等.农村土地流转的区域差异与影响因素——以江苏省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 2009,(04):23-30.

[10]黄延信,张海阳,李伟毅,等.农村土地流转状况调查与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 2011,(05):4-9.

[11]乐章.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及解释——基于十省份千户农民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 2010,(02):64-70.

[12]罗必良,李尚蒲.农地流转的交易费用:威廉姆森分析范式及广东的证据[J].农业经济问题,2010,(12):30-40.

[13]钟文晶,罗必良.禀赋效应、产权强度与农地流转抑制——基于广东省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 2013,(03):6-16.

[14]费登博格.博弈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15]李孔岳,罗必良.产权:一个分析框架及其应用[J].南方经济, 2002,(05):9-12.

[16]齐兰,张春杨.资产专用性与小微企业融资——基于拍卖交易模型的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4,(04):34-41.

(责任编辑: 管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