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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的危害、成因及治理

  • 投稿盖伦
  • 更新时间20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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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领导干部

亲属违规经商的

危害、成因及治理

李景平,赵霞霞,屈直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49)

摘要:近年来,在我国查处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中,部分案件是由于其亲属违规经商所导致的,这一现象已引起了党和国家以及社会的普遍关注。为此,中央加大了对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的治理力度。本文从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所造成的危害入手,剖析了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的原因,并从完善制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领导干部自身修养和家庭约束等方面提出了治理对策,以期对我国治理腐败工作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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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07(2015)09-0057-05

收稿日期:2015-05-16

作者简介:李景平(1958—),男,陕西礼泉人,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廉政文化与制度建设;赵霞霞(1990—),女,山西吕梁人,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廉政文化与制度建设;屈直(1989—),男,陕西商洛人,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廉政文化与制度建设。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4年陕西省软科学基金项目“基于系统论的‘三个陕西’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应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4KRM07;2014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地方政府公务员角色行为激励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4P11。

近年来,部分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大开方便之门,以谋取灰色收益。可以说,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已成为导致腐败问题突出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实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亲属经商的规定早在1985年就已出台,但就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来看,收效甚微。[1]2015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明确指出:将完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方面的规定。因此,重新审视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问题,深入剖析违规经商的原因并提出治理对策,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的特点及危害

(一)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的特点

⒈“合法”性。领导干部亲属所经办的公司或企业往往手续齐全,合理合法。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却利用领导职权和职务的影响打一些“擦边球”,很多经营活动都是披着“合法”外衣进行的,难以揪住“狐狸尾巴”。[2]因此,利用职权为其亲属经商办企业已成为少数领导干部腐败受贿的“挡箭牌”。如江苏无锡一位副厅级官员的儿子在香港开公司,形成“老子在国内给人办事,儿子在境外大肆收钱”的腐败链条,仅仅几年时间这个“官二代”就在境外收受贿赂款上千万元。

⒉暴富性。部分领导干部亲属下海经商办企业,往往凭借其“官商”的绝对优势占有稀缺资源,承揽建设工程或从事餐饮、酒店、娱乐等利润巨大的行业。如在近几年开展的大规模工程建设中,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亲属承接和转包工程,从中获取高额利润。例如:其父是“封疆大吏”的程某不到10年时间在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就创办了32家公司,资产总值达数亿元。

⒊隐藏性。部分领导干部在利用职权为其亲属在商贸经营往来中牟取非法利润时,其权力运作是隐形的。首先,在领导干部亲属参与的合伙公司里,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根本不需要出头露面,因此其中的“猫腻”很少有人知晓。其次,有些人为求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能够“关照”自己,在与其亲属做生意时大幅让利,尽管旁人会发现不正常,但很难探究其中缘由。如建成不到10年的河北省霸州市环保局办公大楼被拆除,其土地使用权未经招标直接转让给某地产公司。后经调查发现,该地产公司有两名股东分别为霸州市领导亲属。

(二)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的危害

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虽然仅仅发生在部分领导干部身上,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腐败现象的滋长蔓延,其危害是不可估量的。[3]

⒈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与形象。少数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不强,很容易被人从其亲属身上打开“缺口”。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千方百计地拉关系、走“曲线”来说服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在经商过程中,领导干部自觉或不自觉地为其亲属经办或任职的企业提供便利并获取非法利益,这种滥用权力的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望和形象。

⒉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或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任职,往往因其身份特殊而获得“厚待”。这既破坏了市场配置资源原则,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导致了市场竞争不公,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从而给经济建设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4]正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任建明教授所言,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如涉嫌利用领导干部手中职权为经营行为提供不法利益,便是赤裸裸的以权谋私,会造成市场秩序失范,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程序,也使得腐败文化大肆风行。

⒊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虽然仅有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亲属谋取非法利益,但它给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却不容忽视。上行下效,任何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如果领导干部不能言传身教、严求律己,而是带头违规违纪,必然会把整个集体风气带坏,既害了自己所属的集体,也害了一些干部和他的家庭。[5]在2014年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庭审中,刘铁男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与其子共同非法收受贿赂数千万元。刘铁男在法庭最后陈述中声泪俱下:“每天我都在自责,因为我的过错把孩子毁了,让他走上歧途,养不教,父之过,对他的犯罪我应该负全部的责任……”

二、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的原因分析

(一)政治体制因素

⒈有些制度或规定形同虚设。关于领导干部亲属经商的问题虽早有规定,但收效甚微。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每当有政策或规定出台时,一些领导干部往往在宣传阶段大张旗鼓地组织学习讨论,但到了真正落实阶段却常常陷入困境,往往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择手段,导致政策、规定变成一纸空文。如在制约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的制度和规范中多次提出要对领导干部的财产进行公开,但在具体落实上却不尽如人意。

⒉对权力缺乏监督和制约。笔者认为,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问题屡禁不止与对公共权力缺乏有效监督有关。如果公共权力(包括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且有序地在阳光下运行,必然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反之,如果公共权力结构不协调,权力归属混乱,不能相互监督和制约,就很容易产生腐败现象。因此,如果仅仅依靠领导干部的自觉性而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督,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问题就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市场经济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们进行了市场取向改革并逐渐引入了市场机制。实践证明,凡是市场机制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地方,经济活力就比较强,经济效益就比较高,人民的生活状况就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整个社会发展就会呈上升的态势。但不可否认的是,市场经济的引入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一是对传统价值观的否定。众所周知,追求利润最大化是西方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而商品价值本身并不决定利润的大小,所以,在市场经济发挥作用的地方,价值往往会被忽视,容易致使人们形成错误的价值观。二是对社会道德的否定。因为道德属于非价格因素,当利润成为唯一追求时必然会漠视道德,尤其当道德和利润成为选项的时候,人们往往会因更加重视金钱、权力及钱权交易。当前,少数领导干部因受到金钱诱惑而形成了错误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或亲力亲为或通过亲属经商办企业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最终导致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历史文化因素

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一些原本傲慢无礼的人在得知对方是某领域的领导时立即变得十分地恭敬。原因在于国人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权力的人身依附关系将人和权力紧密相连,当官即等于拥有了巨大的权力。因此,人们渴望掌握权力并通过权力得到好处,而导致的后果往往是对权力的滥用。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少数领导干部往往会通过职权为其亲属谋利来“对得起”自己的职位。

(四)领导干部自身因素

⒈不注重学习。有些领导干部不注重学习,政治觉悟、思想理论水平和科技文化素养不仅没有提高甚至出现了滑坡现象,因而不能有效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利。

⒉缺少自律。极少数领导干部有章不循,只为追求个人利益,缺少必要的廉洁自律意识;有些领导干部缺乏对配偶和子女的管理,致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通过拉拢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进而把领导干部“拉下水”,最后既毁掉了自己,又毁掉了家庭。

三、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的治理对策

(一)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⒈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一是要建立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注册准入审核制度,从源头上管住,有效地防止“权力经商”。[6]二是建立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报告登记制度,从事中监督上加以约束。三是建立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把落实有关亲属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于那些在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过程中可能与领导干部职位发生利益冲突的,有关部门在提拔、考察领导干部时应当令其作出选择:或者亲属不再在利益冲突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的活动,或者自动放弃与利益冲突相关的职位。四是把落实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有关规定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度不是“纸老虎”“稻草人”,而是硬约束,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就要及时进行处理,不能等到腐败问题出现、群众反映强烈后才去查处,导致群众对制度产生怀疑。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的执行比制度的制定更加重要。

⒉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正确处理制度建设与强化监督和制约的关系是使制度真正发挥作用的关键。制度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对于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制度的制定不是最终目的,如果根据个人意愿来执行制度,必然会使制度成为摆设,起不到任何的作用。所以,当一项制度或规定出台以后,要通过效能监察、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各种形式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加强内部、民主、法律和舆论的监督,确保制度执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同时,在制度制定、执行和监督的过程中应不断完善惩戒问责机制。因此,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必须整合各方面的监督力量,落实问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

(二)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在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权力观,抵制诱惑,拒绝钱权交易。[7]

⒈要正确对待权力观。领导干部应该在头脑中形成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思想和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意识,自觉抵制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⒉要正确对待金钱观。如何对待金钱,历来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马克思主义的金钱观把金钱看作是社会物质财富的一种象征,是商品经济中的一种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而资本主义的金钱观则把金钱看作是人生追求的唯一目标。当前,少数领导干部存在“金钱第一,享受至上”的思想,追求“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的目标,其结果必然是因价值取向的扭曲和行动的偏离而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一是要辩证地看待金钱的作用。在日常生活中,金钱可以买到一些有形的东西,却买不到理想、信念、人格、荣誉、知识等。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金钱不是衡量人生价值和生活幸福的唯一标准,不要因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谋得好处而最终沦落为金钱的“奴仆”。二是要摆正金钱与事业的位置。树立“事业重于金钱、奋斗不为索取”的观念。领导干部要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奋斗的目标,而不是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领导干部应树立正确的职位观,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职位不是私人所有而是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满足群众的正当需求,把人民群众的支持、赞同、满意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标准,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从群众的实际出发,尽最大的能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8]

(四)注重领导干部的自身修养及对亲属的约束

领导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这样,才可以安心地做好本职工作,同时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腐蚀自己及其亲属。首先,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通过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廉洁自律,做到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当好人民公仆。其次,领导干部要约束自己的亲属,树立良好的家风。领导干部的家风是体现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内容,不仅仅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越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家风的影响范围越广。[9]因此,应将家风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和考核,以此作为一种提醒和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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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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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分单位关于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规定[J].中国监察,2001,(03):43-48.

[4]李松.领导干部“亦官亦商”之患[J].瞭望,2009,(30):12-13.

[5]孙文彬,郭祥生.坚持亲属回避促进廉政建设[J].江苏农村金融,1990,(11):23-25.

[6]中央国家机关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规定[J].中国监察,2000,(11):46-50.

[7]胡华丁.领导干部要过好“亲属关”[J].党建研究,2000,(04):40.

[8]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J].衡阳通讯,2010,(03):57-59.

[9]陈必龙.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几点对策性思考[J].理论学刊,2000,(06):46-48.

(责任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