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日前发布警示,提醒社会各界警惕假冒自然科学基金名义开展非法活动的行为。这一举措旨在维护科研诚信、保障科学基金的正常运作,促进科学研究健康发展。
近年来,虽然我国科技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不可避免地伴随着一些不良现象的出现。其中,利用假冒自然科学基金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些行为涉及范围广泛,如冒用基金委名义进行虚假招聘、科研成果造假、非法集资、利用科研项目行贿等。
假冒自然科学基金名义开展非法活动的行为对科研诚信和基金委的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并且极大地干扰了正常的科学基金的发放和管理。为了保护科研诚信,基金委发出警告,鼓励广大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社会公众保持警惕,认清这些假冒行为的本质,并避免受到损害。
基金委强调,任何以基金委名义进行的招聘、项目征集、科研经费申请等活动,都需要经过合法授权和公示,否则均有可能是假冒行为。所有申请基金的科研项目应当遵循相关程序,且成果要真实可信,否则将面临政纪和法律的追责。
对于发现有关假冒行为的举报,基金委将严肃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追责。同时,为方便广大科研人员和公众进行举报,基金委成立了举报电话和邮件地址,并承诺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和保护。
基金委呼吁广大科研工作者、科研机构和公众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辨别假冒行为的能力。在遇到可疑情况时,应积极联系基金委官方渠道,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基金委还将进一步加强对科研诚信和科学基金管理的监督和执行力度,确保科研事业健康有序地进行。
科学研究是推动国家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引擎,保护科研诚信是每个科研工作者和科学基金管理者的责任。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相信我们能够实现科学研究的良好环境,为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