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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能否促进技术创新研究

  • 投稿柏舟
  • 更新时间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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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采用中国2003~2012年工业企业分行业面板数据,构建“C—D函数”模型,对环境规制强度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以进一步厘清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环境规制技术创新波特假说
 
  一、波特假说的主要内容
 
  环境规制的概念最早由波特提出,他认为环境规制不但不会影响企业生产,反而能够提高产业竞争力,并阐释了环境保护能够引发创新,抵消成本,从而增加净收益并提升竞争力的主张。这一主张被称为“波特假说”。
 
  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观点认为,环境保护会造成企业成本增加,环境保护强度便成为社会福利与私人成本之间的角力,社会福利增加与厂商的生产成本增加会相互抵消,并降低行业竞争力。而波特认为,这种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天然对立的立场,产生于环境管理的静态观点。在静态情形中,科技、生产、加工和消费者的需求水平与偏好都是不變的,环境规制必然会提高生产成本,并减少厂商在全球市场上所占有的份额(Porter,1995)[1]。波特进一步指出,国际竞争的模式并非处于静态模式。而在现阶段,只有那些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公司才拥有竞争优势。因此,竞争优势并非取决于静态效率或者在固定条件下最优化的选择,而在于变化条件下通过技术创新来提升生产率和创新产品的能力。由此波特认为,环境规制有利于一个国家的产业提高国际竞争力。
 
  二、研究设计、变量和样本
 
  (一)数据来源于变量定义
 
  1.变量的选取与定义。除环境规制外,技术创新还受行业规模、资本劳动结构及企业平均规模的影响。各变量定义如下:
 
  一是技术创新(I)。由于考虑行业规模的影响,故以研发经费(R&D)投入占该行业当年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表示技术创新能力。计算公式为:RD=(R&D投入/营业收入)*100。
 
  二是环境规制强度(ER)。本文以行业污染治理成本占行业产值的百分比作为衡量环境规制强度的衡量指标。计算公式为:ER=(行业污染治理费用/行业总产值)*100。
 
  三是行业资本密集程度(CL)。行业的资本密集度会影响到产业进行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水平。行业的资本密集度由各行业的资产总计和从业人数的比值表示。计算公式为:CL(万元/人)=(行业资产总计/该行业从业人数)/10000。
 
  四是行业规模(SC)。行业的生产规模将对行业的技术创新意愿、能力有重要影响。本文采用行业的资产总额来度量行业的规模。
 
  五是企业平均规模(AS)。国内外学者认为内部企业规模会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意愿、能力产生影响。本文使用企业平均规模(AS)来反映行业内企业的集中度。计算公式为:AS(亿元)=(行业资产总额/行业内企业个数)/100000000。
 
  2.数据的来源及说明。本文以中国工业行业2003~2012的数据为研究对象。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其中各行业营业收入、总产值、行业资产总计、企业个数、从业人数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各行业R&D支出来自《中国工业统计年鉴》;各行业污染治理费用来自《中国环境统计年鉴》。
 
  (二)实证模型设定
 
  借鉴王国印、王动(2011)[2]的方法,建立各行业技术创新产出的具体函数,并对函数两边取对数以对其线性化,同时可以减弱异常值的影响,得到的实证方程为:
 
  ln(RDit)=b0+blln(ERit)1+b2ln(CLit)+b3ln(scit)+b4ln(ASit)+eit(2-1)
 
  其中,其中,I表示技术创新产出,ER表示环境规制强度,CL表示资本劳动结构,SC表示行业规模,AS表示企业平均规模;代表行业,代表年份,b0、b1、b2、b3、b4为待估参数,e为残差。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实证结果
 
  本文的数据经面板单位根检验显示皆平稳。采用豪斯曼检验对随机效应和固定效应模型进行选择,检验结果支持固定效应模型。
 
  由回归结果可知,当仅考虑环境规制变量对技术创新支出的影响时即回归方程,环境规制的系数显著为正;加入资本劳动结构后即回归方程,环境规制的系数仍为正。但当加入其他控制变量后即回归方程,环境规制的系数变为负。这表明,环境规制可能抑制当期技术创新。
 
  由于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作用可能具有滞后性。本文采用环境规制变量的二阶滞后项(ER2it)代替环境规制变量(ERit)重新进行回归?譺?訛。
 
  由回归结果可知,所有方程中lnER2的系数都显著为正,表明环境规制对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存在滞后性。
 
  (二)实证结果分析
 
  由实证结果可知,我国目前对污染治理的支出每增加1%会使当期研发支出减少0.083%,会使两年后的研发支出增加0.081%,这表明环境规制在短期内限制了对技术创新的支出,但长期来看,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具有促进作用。即短期内,波特假说在我国并不成立,在长期是成立的。其原因可能是:
 
  第一,当前我国环境规制政策多为强制型的“命令控制型”,并不符合波特假说中所说的“合理的”环境规制的要求,这对于企业技术创新在短期内并无促进作用。而排污权交易、环境补贴等“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才是波特假说中所提到的“合理的”环境规制政策,才能够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持续的激励。
 
  第二,波特假说中环境规制强度的变化可促使企业改变其策略,主动进行技术创新来降低生产成本。假说中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是随环境规制强度的变化而灵活变动的。但现实中,由于存在变动成本,企业不可能及时对技术进行调整,技术革新也需要较长周期。故在短期内,环境规制对于技术创新具有抑制作用,而对于长期的技术进步具有促进作用。
 
  四、政策建议
 
  第一,实施积极合理的环境规制政策。由于环境规制的类型对于所产生的效果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我国应减少当下的以环境标准、排放限额为主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工具,增加排污权交易、环境补贴等“激励性”环境规制工具的使用。
 
  第二,提高政策的延续性与稳定性。由于过分频繁变化的环境规制政策会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对企业创新产生负面效应。政府的环境目标与政策规划应具有前瞻性,保证政策的延续性与稳定性,减少企业所面临的制度变动成本与风险,增加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
 
  作者:陈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