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折折 王志刚
(西安工程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陕西 西安710048)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随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因此,它们二者的良性互动关系势必会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本文在分别探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力图寻找一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依法治国形成良性互动机制的道路,希望能为以后该方面的研究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经验,为筑建“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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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互动机制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 08—0074—02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自信。随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了依法治国的问题,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法制自觉。接下来,本文将从宏观的角度来分别阐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依法治国,在分析的基础上探索出了二者的良性互动机制。
一、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自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明确指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十六届六中全会同时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自此,学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括进入了一个深入探讨时期。时至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就是现阶段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概括,也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对社会主义美好国家的向往和追求,是国家层面的价值要求,回答的是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的问题。“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社会主义美好社会的表述和映射,是社会层面的价值要求,回答的是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对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要求和期待,是个人层面的价值要求,回答的是我们要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问题。
在新一轮的现代化、全球化进程中,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世界范围内的思想文化不断融合、交锋,在这种大背景下,一个人能不能把握好自己,乃至于一个民族能不能把握好自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因此,我们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风尚,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中国力量。
二、中国共产党的法制自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
依法治国就是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来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活动都依照法律来进行,任何的个人意志都不得干预、阻碍或破坏。简言之,依法治国就是按照法律来治理国家。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依法治国对于现代化的国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依法治国是建设国家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五大就已经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之后党的多次会议都把依法治国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位置上。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了依法治国问题,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加凸显了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的战略地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展开,确保立法科学、执法严格、司法公正、全民守法,并努力建立起一支专业的法治工作队伍,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股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依法治国的良性互动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不意味着单纯的使用法治的手段来治理国家,而应该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依法治国的结合。如果我们把依法治国比作是一位严厉的父亲,那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一位和蔼的母亲,而广大公民就是他们的孩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母亲会告诉孩子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使孩子能够明辨是非,具备基本的道德观念,但当孩子越过了道德的底线,犯了严重的错误时,父亲就会严厉的惩罚孩子,使他能够改过自新,做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这两种教育都是必不可少的。同样,对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来讲也是如此。
(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推进依法治国创造良好道德氛围
增强社会公民的道德修养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从拥有社会公用权力者来看,他们作为公共权力的拥有者和执行者,他们的道德素质和行为品质会对社会产生巨大的示范效应和指引作用,因此,他们道德素质的高低对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有重大影响。假如他们没有过硬的道德素质,凭借自己的喜好去执法,甚至知法犯法,滥用权利,如此以来,再好的法律也无法得以实施,就更谈不上实现依法治国了。所以,必须大力提高拥有公共权力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他们的道德修养。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制”,能够使他们以法治”为指导思想,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人平等”:在司法过程中能够懂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从而建立起一支职业道德素质高、业务工作能力强的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进程。
从社会中的普通公民来看,他们是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主力军,因此,他们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整个国家的发展水平。一个现代化的国家,不仅仅是经济的增长、物质的丰厚,更应该是法制体制不断健全、公民素质更加提高、社会更加和谐美好的状态,而要达到这种状态,国民素质的高低是至关重要的因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能够使公民明确自己的道德追求:爱自己的祖国,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诚实守信,真诚待人。这一切都有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整体国民素质的提高。
增强社会公民的道德修养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如果人人都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自己的价值导向,并身体力行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全社会范围内就会形成一股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我们就会看到一个经济快速发展、政治高度民主、文化不断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生态更趋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法治中国。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法律法规是推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保证。一个政党如果只靠德育来治理国家,那恐怕会“天下大乱”,从古至今,没有一个朝代的帝王只靠自己的贤德就能把天下治理好,也没有一个朝代会完全放弃残酷刑罚”这一快速有效的治理手段,他们往往想通过杀一儆百”的方法给予民众不要违法,要做良民的讯息。虽然有些做法会显得过于严苛、残酷,但也对教化民众、改善社会风气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古人治理国家如此,现代人治理国家又未尝不可“效仿”昵?从小我们就被教育要踏踏实实做学问、老老实实学做人,几乎没有一位家长或一位老师会让自己的孩子或学生去做违法的事情,但生活中,我们往往会听到或看到一些违背道德、违背法律的事情。道德的教育固然重要,但仅有道德的教育和感化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借助法律手段的辅助。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国家对人民的德育”,仅仅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导人民,势必会遭到一部分思想道德素质不高的人的排斥和反对,不但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甚至做出一些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价值观完全相违背的事情,这时候,就要用法律法规来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驾护航,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实践当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环节,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合法权益,鼓励和动员人们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摒弃错误的思想价值观念,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从而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
综上所述,我们要深入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道德滋养法治,以法治保证道德,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依法治国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共同推进中国梦”的实现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