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鲁住建
2013年8月份以来,山东省建设厅就建筑产业现代化司题先后赴北京、辽宁、江苏、浙江、湖南、安徽等省市学习,并到济南、青岛等地进行调研。今年4月22—25日,厅领导又带队赴沈阳、深圳两市考察,了解相关政策制定、技术推广、标准编制、产业发展和试点建设等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研究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存在司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国内外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迅速
建筑产业现代化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工业化建筑方式为核心,实现开发建设、设计研发、生产加工、施工装配、咨询服务等全产业链办同发展。二战后,为解决住房紧缺和劳动力缺乏等问题,西方发达国家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普遍采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房屋,日本、新加坡、香港等亚洲国家(地区)建筑工业化率达70%以上。
我国从1956年开始推广预制装配和大板式建筑体系,1999年出台了《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深圳、沈阳、济南相继被确定为国家试点城市。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建筑体系,发展建筑工业化基地,开展工业化建筑示范试点。《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强力推进建筑工业化。近年来,北京、上海、沈阳、深圳、合肥等地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做法。
领导重视。北京、浙江、沈阳、深圳等地都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上海、浙江、沈阳等地出台了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
政策支持。北京、上海、沈阳等对实施工业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给予容积率奖励,沈阳制定出台规费减免、财政补贴等18项支持政策,并明确要求在二环区域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采用装配式建筑工业化技术。
标准先行。沈阳围绕产业化设计、部品生产及运输、装配式施工及验收等关键环节,制定了9项技术标准,并编制了标准化设计图集;深圳颁布了5项技术标准。
示范带动。部分省市以政府引领作为工作突破口,以保障房和政府投资建筑为载体,实施示范工程建设,北京、沈阳、合肥、深圳建成规模已分别达到300万平米、600万平米、300万平米、100万平米。
培育产业。沈阳积极引进日本鹿岛建设、积水住宅和远大住工、万科地产等装配化技术体系,建立了规模化产业园区,构配件产能达到500万平米,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产值1500亿元;合肥把建筑产业化列入重点目录,实现产能530万平米。万科地产、远大住工、浙江宝业、中南建设、杭萧钢构等批大企业蓬勃兴起,在建筑产业化发展中起到龙头作用。
山东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具备一定基础
2000年,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全面提高住宅质量和水平的通知》。目前山东省已建成青岛海尔、力诺瑞特、烟台万华、潍坊国建、威海丰荟、潍坊天同、济南万斯达、潍坊宏源8个国家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70多家构配件生产企业,各类构配件生产能力达到380万平米。莱钢建设有限公司研发了钢结构绿色住宅建筑体系,开发钢结构住宅近100万平米;济南万斯达集团研发了叠合楼板、预制楼梯等构件,应用面积近50万平米;潍坊市建筑设计院和绿城科技公司研发的装配式墙板技术体系,应用面积10万平米。近期,济南市政府制定了《关于促进住宅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保利建设、中南建设、济南三箭等实力较强的企业启动了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项目。与先进省市相比,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总体进展较慢。主要原因如下。
缺乏系统性的技术标准支撑。产业化技术集成创新能力不足,尚未形成成熟的生产应用技术体系。产业化部品生产和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标准体系不够完善,现行的标准规范主要是围绕传统建造模式制定的,项目建设需要二次拆分设计再生产、装配,效率不高,可靠性不足。
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财政、土地、税收、信贷等经济激励政策支持不足,现行的工程招投标、质监、安监、验收、结算等建设管理机制不能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
建设成本相对偏高。产业化建筑在发展初期,由于尚未形成规模化效应,工程造价大约每平方米增加200到500元,建设成本相对偏高,单纯依靠市场机制难以推广发展。
产业基础比较薄弱。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企业规模小,生产能力低,推广应用量少,还未形成引领性的产业园区、样板示范项目和龙头企业。
加快推进山东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对策措施
加强科研集成创新。积极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发展产业化结构体系和构配件、部品部件配套技术,重点是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钢结构体系、轻钢结构体系和集成房屋技术体系,钢筋混凝土预制框架柱(梁)、剪力墙、叠合楼板、内外墙板,和整体厨房、整体卫生间、一体化装修等部品部件的设计生产应用技术。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设计单位、开发企业、生产应用企业开展部品部件模数化、通用化和节点构造、套筒灌浆、约束浆锚、抗震防火等关键技术研发。完善生产应用企业信息数据库和技术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尽快完成《建筑产业现代化关键技术集成与推进机制》课题研究。
完善标准技术支撑。分类制定不同技术结构体系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和相关图集,研究编制各类预制构配件和部品的生产、验收标准。在修订现有装配箱混凝士空心楼盖结构、钢结构绿色节能住宅、预应力混凝土叠合板等技术规程和图集的基础上,本着“急用先编”的原则,着手《预制装配式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装配整体式钢结构施工验收技术规程》《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制作与验收规程》等8项地方标准编制工作,争取年内出台。
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在现有8个国家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建设一批集研发、生产、物流、配套服务为 体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积极引进鹿岛建设、骊住集团、万科地产、远大住工等国内外领先企业,大力培育莱钢建设、济南万斯达、青岛海尔、潍坊昌大等省内先行先试企业,以实力较强的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因地制宜发展集设计、开发、制造、施工、装修一体的建筑产业化产业联盟,发挥集聚和辐射效应,形成我省多样化的建筑产业现代化优势企业集群。
试点示范引领推广。选择济南、青岛、潍坊、烟台等具有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基础的城市,作为全省综合试点城市,建设规模化的建筑产业化工业园区和集中连片的示范项目,探索推进产业现代化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性公建项目中,划出一定比例开展试点项目建设。既要建设以预制结构体系为重点、装配率较高、引领性较强的示范项目,也要建设以非承重预制构配件应用为重点、易推广的示范项目。积极总结推广成熟适用技术,逐步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应用比例。力争年内创建2个省级综合试点示范城市、3个规模化工业园区、5个工业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50万平米试点工程。
创新服务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服务管理制度,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取费结算、建设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工程验收管理办法,明确工程预、决算方法,编制配套定额。研究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部品、构件、项目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实行建筑预制构配件和部品认证制度。加强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控制和监管,加大对预制构配件和部品生产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将建筑产业现代化知识纳入各类注册人员和施工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强化职业素质和业务技能。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在现有的各类经济(高新)开发区内优先安排产业现代化产业园区建设,整合土地、税收、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产业现代化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有关科研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新兴产业发展资金、节能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现代化投资项目:二是在建设用地出让时,确定一定比例的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用地指标和建筑面积,将其列为土地出让条件;对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面积奖励、增量成本确认、配套费减免等;将产业现代化技术应用比例纳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优先将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评定为绿色建筑;三是设立或整合省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产业现代化技术集成研究、标准编制、园区和示范项目建设。
(作者单位: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本栏目主持人.龚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