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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流域客栈经营者生态意识培养路径研究

  • 投稿克里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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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肖毅

(大理学院政法与经管学院,云南 大理 671003)

摘 要: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对洱海流域客栈经营者的生态意识进行调查。调查显示:客栈经营者生态意识均值3.867分,为中绿水平,而具体到洱海生态知识与环保践行上,只有浅绿水平,表现出行为与知、情、意等生态心理过程的不一致、生态环境责任感缺失的现象。根据调查结果及原因分析,提出提高洱海客栈经营者生态意识的路径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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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意识;客栈经营者;绿色客栈;洱海流域

中图分类号:X-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5-0254-03

生态意识古已有之,到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此起彼伏的“环境公害事件”引起人们反思其行为的生态合理性。到20世纪60年代,在全球物种灭绝、人口膨胀同时,温室效应、资源耗竭等生态危机凸显,世界环境保护运动日益高涨,生态意识应运而成为一种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思想观。我国“生态意识”这个概念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国内对生态意识的研究多基于生态旅游及生态哲学的概念体系两个方面[1],其中意识研究的主体多集中于对游客、农民及大学生,尚没有针对流域客栈经营者生态意识的研究与论证。高原湖泊不仅是云南生境中具有举足轻重的生态系统,而且是促进云南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富民兴滇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2]。当前大理洱海客栈经济成为旅游热点之际,流域客栈游客急剧增多,洱海水污染的压力也随之日益加重。客栈经营者生态意识的调查研究及对经营者生态意识的培育,是创建“绿色客栈”的关键,对于洱海保护及提高客栈服务质量与绿色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洱海民居客栈发展现状

1985年的大理古城“爱斯花园”是洱海流域第一家私人客栈,1994年开业的“四季客栈”是最早以经营为目的注册客栈。当前客栈旅游适应了游客休闲体验及生活方式旅游之需要,在洱海流域发展迅速,成为促进大理旅游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目前洱海周边有1500多家特色鲜明、拥有自主客源与品牌的旅游客栈群,接纳总量为房间数31230间,床位数60870个,多数客栈房间数在10-20间之间,形成了以大理古城为核心斑块,与双廊古镇、才村、龙龛、大理喜洲古镇、桃源码头等名村名镇相呼应,而又沿湖散点分布于下马久邑、周城、小关邑、上关、挖色、海东等各村镇,以环洱海圈状廊道分布之格局。洱海周边客栈急剧增多;于是大量客栈建筑垃圾及旅游废弃物进入洱海,蓝藻有再度爆发之势。与此同时,在客栈中生态环保意识、绿色营销、可持续发展等理念表现欠缺,这为洱海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巨大隐忧。

二、问卷的设计与调查

生态意识是人与自然环境关系所反映的知觉、情感、意志、社会思想等观念形态的总和[3],表现为人类重视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新型认知意识和价值行为取向。本文所研究的个体生态意识便由生态道德方面的“知”、“情”、“意”三个心理过程以及“行”一个行为过程2个维度4个方面构成。“知”即对洱海及其生态环境的认知;“情”即情感,指个体对生态环境的感受和评价,它表现为对个体与环境相互关系的热爱、向往、满意、需要、仇恨、遗憾等的心理体验活动;“意”即意志,是指个体以追求其生态理想及保护洱海之目的而表现出来的自我克制、毅力、信心和顽强不屈等精神状态,对行动有调节作用。基于以上认识,结合生态意识形成的心理过程与机制,本文提出洱海客栈经营者生态意识评价模型[4](如图1所示),并据此来设计问卷,采用5级李克特量表形式,以“知、情、意、行”2个维度4个方面34个评价项目来测量客栈经营者的生态意识。

本研究数据的采集主要通过入户访谈与问卷调查的方法获得。选取了洱海流域有代表性的大理古城、双廊、喜洲桃源村、才村和龙龛等地为重点调查区域。发放问卷102份,回收有效问卷100份,有效问卷占总发放问卷的98%,采用spss17.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三、洱海民居客栈经营者生态意识调查结果分析

3.1 客栈经营者生态意识的心理过程维度分析。一般说,知是情的基础,情又影响知的提高,行是知、情、意的外部表现,知是行的先导,行是知的目的[5],实施洱海生态道德与生态文明教育时,要注意知行统一。

3.1.1客栈经营者生态知识。生态意识是基于对人与自然互动关系的生态知识的有效认知的基础上得以形成的。总体上客栈经营者对洱海生态知识的知晓度不高,仅3.46分(见表1)。最高因子为“改善洱海的环境污染状况要依靠每个洱海公民”的认可度最高,为4.40分;其次是大部分经营者认为人与自然之间有因果关系。较低分是“我认为人类无权改变自然来适应自身需要”选项(1.99分),绝大多数经营者还不太能理解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哲学关系,不了解《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条例》(2.67分),说明一方面政府对其所颁布的洱海管理条例的宣传不够,另一方面,经营者们对洱海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还没有进入一种自觉状态;62%的人不知道1996年、2003年洱海两次遭受蓝藻侵袭事件,经营者们对哪些垃圾可回收哪些垃圾不可回收也不清晰,经营者们对身边的环境科普知识水平很低。

3.1.2客栈经营者生态情感。生态情感是进行生态保护的必要因素,只有拥有强烈的生态情感才会产生行动,这是生态意志和生态行为的基础。相对于其他的调查项目,客栈经营者的生态情感的强烈度是最高的,均值达4.32分,即他们普遍对亲近湖泊及自然环境的行为持一种愉悦的心理,厌恶身边破坏环境的行为,在情感上支持政府和其他组织所进行的环保行动。很多外地经营者正是报着对洱海环境的热爱进入客栈行业的。“取消网箱养鱼、油机动船舶捕捞、限制农药化肥、禁止采砂等政策”,使许多洱海渔民失去了原来的生计与生活方式,大部分转而从事与旅游相关的行业,然而客栈经营者们对此政策也表示理解,这为开展业主生态意识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

3.1.3 客栈经营者生态意志。生态意志是指洱海客栈经营者自觉克服困难,维护生态环境的心理过程,反映了客栈经营者践行洱海环保活动的决心和意志,是对生态意识的深层次反映。客栈经营者的生态意志总平均值达到4.22分(见表1),说明客栈经营者的生态意志的坚决度较高,对环保具备潜在的责任感。只有“为了环保,我要排除奉行“物质享受第一”的行为准则”这一项最低,不足4分,说明客栈经营者摆脱不了对物质享受的追求。而“为保护环境,我有意识地改变不良行为习惯”得分最高,表明很多经营者试图改变,以适应当代生活理念的需要。

3.2 客栈经营者行为过程维度分析。

“行”反映了人们将“知”、“情”、“意”最终体现在有利于生态与环境保护的行为上的预期行为水平。调查显示:客栈几乎都能做到尽量使用太阳能,并能把酒瓶、废旧纸等积累起来卖掉,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绝大部分客栈仍然提供塑料袋、一次性用品等不易降解的无机化合易耗品;少部分的客栈设置了分类垃圾箱及粘贴绿色宣传标语。然而客栈经营者的生态行动与生态意志、生态情感相脱节,均值才3.867分(见表2)。大部分客栈经营者对洱海环保公益活动不感兴趣(仅2.60分),自己就算不做破坏环境的行为,但是对他人的破坏行为并过问,也不加以干涉。甚至有经营者在对我们表达了对破坏环境者的愤慨与谴责的同时,他的小工却把建筑垃圾倾倒在洱海里。可见,洱海客栈经营者对生态行动的践行度不高,口号喊得响,行动落实少,对环境保护承担责任的意识很弱。

总体上,客栈经营者生态意识均值3.867分,为中绿水平,而具体到洱海生态知识与环保践行上,只有浅绿水平。洱海大多数客栈经营者追求片面的经济利益,对环境、生态、社会、人文等方面的责任意识欠缺。虽然大部分经营者口头上都表现了较强的生态意愿,但在真正的经营过程中,却要考虑其生态行为需要其付出的成本,急功近利现象比较严重,有很强的生态情感,但生态知识薄弱;有一定的生态意志却不能付诸实践,表现出行为与知、情、意等生态心理过程的不一致性,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之间没有形成正向关系,存在许多图方便行为,尚不能真正面对私欲、放任及内心的习惯,用良心和能力作出负责任的行为选择。相对来说,外来的客栈经营者在行动上就会比本地经营者更加“绿色”。

四、提高洱海客栈经营者生态意识的路径与对策

4.1 加强洱海流域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呼吁“生态绝对命令”的当今时代,洱海客栈显然不能较好地适应绿色客栈的发展要求,经营者生态意识亟待提高。在古城与才村,由于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绝大部分客栈都有排污许可证,但在号称“客栈小镇”的双廊,近200家客栈,只有一家客栈做了五级化粪池,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省、州两级政府都已制定了管理规范及质量评定划分标准,然而政府管理部门坦言,贯标工作因双廊客栈普通证照不全,而无法选择在双廊试点。双廊超高占道建筑层出,乡村道路狭窄拥堵,安全消防隐患及其严重,难免“独克宗”事件的再发生。政府急需加紧完善流域重点村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等设施建设,完善环洱海截污管道建设,实施流域垃圾分类收集、清运、集中处置系统建设,促使洱海民居客栈各项证照齐全,规范乡村建筑与客栈管理。

4.2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和宣传。针对客栈经营者获取环保信息的渠道自村镇干部的宣传很少,来自电视和网络占77%,因此应大力倡导生态特色化及环保公益电视节日及网络宣传。“知”的缺乏导致“行”的偏离。期望通过各种媒体实施洱海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普及和推广生态意识,形成浓厚的生态文明舆论氛围,从认知、情感、和行为三个方面影响经营者,从而“发动”经营者的生态行动,“抑制”不良行为,树立生态忧患意识,自觉充当游客的教育者、领导者以及公关代表者的角色,能动地协调客栈与生态的关系,实现客栈经营活动与生态和谐共生和可持续发展。

4.3 组织客栈经营者开展专业培训。农业生产方式对客栈经营者生态意识的负面影响一直在延续传承。因此对客栈经营者开展主要包括对生态科学知识教育、生态道德教育、生态法制教育和生态实践教育等四方面的教育以及如何创建绿色客栈的专业培训已是必然。明确节能减排、低碳环保,不只是承担社会责任,更是为企业提供一种全新视角来审视客栈的经营与管理,从而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并构建自己的竞争优势,使经营者们的生态意识从浅绿层过渡到深绿自觉层次,引导树立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绿色观念。

4.4 加强与客栈经营者的绿色信息交流。建立客栈网络平台,加强与客栈经营者的绿色信息交流,各类社会主体要自觉发布环境信息。通过行业协会组织客栈经营者积极参加环保实践活动,以促进经营者自觉对客栈建筑及设备进行绿色改造,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在保证建筑安全、美观、不失民族特色和自家客栈特色的同时,采取天然的建筑材料和无毒无害的装修,保持民族特色和居家亲情,减少一次性用品及有害农药的使用,减少洗涤次数等节能降耗行为,控制环境污染等,增加客栈的美誉度,塑造洱海客栈生态文化。

4.5 创建绿色客栈的规制措施。首先,制定绿色客栈评价标准,实施绿色营销,创建洱海绿色客栈品牌。其次对客栈实行“绿色标志”制度,用一个标准来衡量这个客栈“绿色”程度,以提升经营者的绿色意识程度。最后,利用强大的媒体优势,大力宣传客栈经营者的规制措施。同时,实施多角度的经济激励措施,在建筑、营销等不同环节对实行绿色发展的客栈给予经济上的支持,最终建立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达成客栈的低碳和零污染,以实现整个流域客栈业的泛绿目标。

4.6 举办各种洱海生态实践活动。通过在经营者中,举办最美绿色客栈、流域风光摄影竞赛、洱海生态知识竞赛、流域户外徒步考察等活动;在客栈聚集区的政府或相关组织,开组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绿色景区等活动。以培育陶冶经营者爱洱海爱大理的美好情感与情操,从而自觉在工作中爱护环境,建立洱海家园感,将低碳理念践行到的房间布置、员工培训、营销推广、消费引导等客栈经营与管理等每一个环节之中。

4.7 关注民居的绿色建设与改造。由于客栈脱胎于民居住宅,是一种中国特色式的家庭旅馆。借助政府力量推动“绿色家庭”计划,从家庭文化的传承上去解决经营者们的生态意识,以逐渐改变许多故宅客栈,无法改造的现状与困境,“因地制宜”地引导绿色民居发展,构建适应各自地域和气候特点、又适宜白族传统民居的绿色建筑模式,在流域以家庭为单位建设节能环保型住宅,自住待客两相宜,将生态意识深入到家庭的日常生活中,形成生态意识与文化的自我传承机制,从根源上改变洱海居民及客栈经营者们的传统习惯心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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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石金莲,尹昌君,李朝阳.北京旅游者生态意识表达特征分析[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09.30(2):24-30.

[2] 杨文龙.云南高原湖泊的开发与保护[J].湖泊科学.1994.6(2):161-164.

[3] 陈忠暖,王霞斐,何祥.大学生环境意识调查与环境教育刍议[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1999.19(3): 65-67.

[4]龙肖毅.高原湖泊流域民居客栈国内游客生态意识调查研究——以洱海流域为例[J].旅游纵览.2014.7:64-66.

[5] 知情意行的含义和关系(转)[EB/OL].(2011-06-21)[2012-12-8].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5bad370102dt9x.html.

(责任编辑: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