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重庆市委专门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为将重庆建成碧水青山、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提供坚实的环境质量支撑。
自本期始,本刊将围绕“生态文明 美丽重庆”为题,就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保障举措、工作实效以及创新成果等内容进行连续刊发,以期为全国其他地区适应环境保护新常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文/史大平
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专门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标志着重庆正迈向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征程。全市环保系统将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争做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的排头兵、贯彻实施新《环保法》的先行者、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桥头堡、转方式调结构的助推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主力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先遣队,围绕推进实施环境法治、环保制度、污染防治、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和基础支撑“六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环境安全,确保“三江”干流水质不低于上游地区来水水质,重要支流和城市水体水质好转,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至2020年达到70%以上,为把重庆建成碧水青山、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做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的排头兵
重庆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严守生态文明建设“五个决不能”的底线,为各级各部门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提供了基本依据。全市环保系统将牢固树立“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树立在环境保护各环节和全过程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的标杆。推进生态环保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融合”,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控制作用,确保生态红线落地,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增强环境保护融入宏观决策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严格规划和项目环评,从源头上避免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引入群众满意度评价,发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中环保考核的杠杆作用,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总责,加快实现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
做贯彻实施新《环保法》的先行者
新修订的《环保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生态文明建设构筑了一条带电的高压线,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边界更加清晰。环保部门将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主动会同立法、司法和公安等部门打好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组合拳,确保新《环保法》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加快地方环保法规“立改废”进程,制定《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规章,制定《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重庆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加快形成较为完备的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完善环境执法,出台环境执法规范,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违法排污、生态破坏行为零容忍。强化司法保护,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配套制度,加强环境资源侦查和审判工作,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行为。
做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桥头堡
重庆市环保局将按照中央、市委和市政府明确的改革方向,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积极探索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遵循近详远略原则,编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细化年度改革任务清单.确定总施工图和年度施工图,优先推进基础性改革,稳步推进重大改革。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着重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排放许可、五大功能区域生态补偿、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差异化的环保考核和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加快实现用制度保护环境。进一步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改革环保领域投融资体制,设立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开展废气、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市场化交易试点,让保护者受益,污染者付费,用市场化机制优化环境资源配置,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资源的含金量。
做转方式调整结构的助推器
生态环境问题,实质是发展方式问题。全市环保系统将进一步树立适应经济新常态的环保新思维,全面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强化总量控制和削减,推进重庆发电厂等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关闭二环以内的烧结砖瓦窑,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为重大项目上马提供环境容量。强化环境资源分类约束,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差异化环境准入政策,严格落实产业投资禁投清单政策,促进产业特色发展、绿色发展、集群发展。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收费政策,增强企业转型升级内在动力。围绕垃圾污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及土壤修复等重点领域,加快发展环保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主力军
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是重庆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市环保系统将义不容辞地肩负起构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保障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安全的历史重任,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职能,完善环境保护齐抓共管机制,坚持综合整治与专项整治并重、常态治理和集中整治结合、辖区治污和区域共治联动,深入实施环保“五大行动”,集中力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坚持以城区空气质量改善为重点,以PM2.5污染防治为突破口强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加快燃煤锅炉和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努力消除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坚持以保障饮水安全和库区水环境安全为重点强化水环境保护,加大流域、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按期完成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56个湖库整治民生实事,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争2017年以前实现建制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早日实现“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愿景。坚持以解决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等噪声扰民问题为重点加强噪声污染综合防治,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宁环境。坚持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完成2000个村的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扎实建好一批长期管用的环保设施,不断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
做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先遣队
环保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畅通24小时“12369”环保投诉热线,强化网络环境舆情监测与研判,完善群众环保投诉和网民环境诉求联动查处机制,及时高效回应群众期盼。巩固深化环保“四清四治”(清理“三同时”,治理违法建设;清理排污权,治理违法排污;清理风险源,治理安全隐患;清理监管点,治理监管缺位)和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在找准全市环境问题病灶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各区县逐一进行整治直至销号,切实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环境安全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力求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以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作者系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