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奠基工程,惠及千家万户,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在我国,义务教育已经全面普及,进入了巩固普及成果、着力提高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的新阶段,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任务,面对将人力资源大国建设成人力资源强国的新形势,面对人民群众要求接受更加均衡和更高质量教育的新期待,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新时期新阶段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施《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举措,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现实需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证。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推进素质教育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和指导作用。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方针。近年来,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积极探索,先后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先进典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再上新台阶,需要我们不断改革创新向前迈进,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放到着力促进内涵发展上来。依法保证教育机会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加均衡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为重点,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保障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当前我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继续把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作为均衡发展的重点,积极推进县(市、区)域内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发展观,核心是追求教育平等,实现教育公平。确保适龄儿童受义务教育机会公平,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前提。要依法保证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和享有均等的受教育机会。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特殊教育,不断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高度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保障。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首先是政府责任。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是让全体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平等教育的基本体现,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各级政府要把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面,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性任务,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切实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履行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任务落到实处。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作为发展教育重要的指导思想和主要职责,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断提高公共财政保障水平,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提供均衡的办学条件。要统筹规划,确保教育资源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和不同受教育群体之间合理有效的均衡配置。以继续大力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为重点,积极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机制为重点,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和提高薄弱学校教育水平为重点,大力推进区域内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制度,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长远保障。探索建立区域城乡义务教育共同发展机制,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建立和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合理流动,鼓励他们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实施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和完善对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表彰奖励机制。教育督导机构要定期对所辖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本质要求,也是人类教育崇高而美好的理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要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每一位学生提供相对平等的教育条件,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个儿童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都有一个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革创新,开拓奋进,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向更高水平,推动教育事业不断开创出更加辉煌的业绩。
责任编辑: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