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孝贤
(甘肃路桥第五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 兰州 730000)
【摘 要】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经济效益达标、建设质量的完成至关重要,通过分析现阶段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规范合同管理,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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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建议
0 概述
一般来说,公路工程项目具有投资额度大、施工周期长、涉及范围广的特点,所以管理难度也相对较大,而只有规范的管理才能够保证施工的质量和经济回报。其中的施工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基础性内容尤为重要,因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目标和任务具体内容的文字性合同,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它明确了合同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施工的技术内容和经济内容,只有重视施工合同,并做到规范管理,有序运行,才能在施工过程中顺利协调各方的关系,合理妥当的规避或解决各类纠纷,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扯皮,避免经济损失,顺利的完成工程管理的目标,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工程工期和投资回报的达标。
但是在具体的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对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经验、或者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等多方面因素,导致很多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后,执行过程较为困难,甚至出现违约情况或应索赔但无据可依的现象,不但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严重时甚至会影响企业声誉,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对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1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缺乏合同管理制度
部分施工企业只重视项目的前期投标,中标后就忙于工程建设工作,疏于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没有制定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办法,也存在企业有制度但是却形同虚设不予执行的情况。当出现问题时,不是按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帮助,不但费时费力,而且不能完全保证自己的权利,即使是有索赔的情况出现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找发包单位提出。流于形式的合同管理导致部门之间全责不明,分级管理不到位,也没有对合同进行必要的审查和监督。另外,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就不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动态的管理和跟踪合同内容,极大的影响了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1.2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的转包和分包
我国公路合同法规中有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变相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也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在实际的工程建设市场中,我中标,你施工”,是工程建设中的一大顽疾,一些施工企业将中标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或出借资质给其他企业投标,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安全事故增多,导致一些腐败行为的发生,严重干扰了交通建设市场良性发展,给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的社会形象带来不良影响。
1.3 公路工程难索赔
公路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公路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建设阶段,有可能发生索赔,但发生索赔最集中、处理难度最复杂的情况发生在施工阶段,索赔是合同执行阶段一种避免风险的方法,同时也是避免风险的最后手段。工程建设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许多工程项目通过成功的索赔,能使工程收入的改善达到工程造价的10%—20%,有些工程的索赔甚至超过了工程合同额本身。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2 改善公路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2.1 加强合同管理意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
施工企业必须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完毕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也涉及施工生产的专业技术部门,某一环节的缺失或重大失误都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必须制定规章制度对其予以保障。一是要建立法律顾问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合同主管与协管关系和责任;二是要建立合同评审、起草、会商、审核、审批制度;三是要建立合同监管人、合同报表、合同执行期和规定事项报告制度;四是要建立企业法律事项的内部审核制度;五是要建立一些程序制度,如法人授权制度、合同证据的收集、保管制度等;六是合同签署、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制度、奖惩制度。
合同管理工作应适当分工。大型施工企业管理层次相对较多,既要充分发挥整个合同管理系统的作用,调动各级合同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又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调整具体管理权限。一般来说,企业应通过授权,一次性把大量的合同管理事务交由部门及下属单位,进行常态管理。但对一些标的较大、风险较大、涉及部门或单位较多的合同,都应由企业总部合同管理部门直接管理。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宏观的、总体的、原则的、重要的合同管理和全面的监管工作,而部门和下属单位则负责专业的管理及合同的履行工作。
2.2 提高认识进行专业化分包,杜绝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
根据规定施工单位只能将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分部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同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工程分包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且分包的工程量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指定分包、指定采购或分割工程。作为施工单位,应充分认识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给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带来的危害,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提高依法管理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近期印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3 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引入了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熟悉、掌握工程索赔的类型,在索赔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其索赔意向书,并抄送业主,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事件涉及的工程项目(结构物名称),索赔事件发生的依据,索赔费用估算。索赔依据中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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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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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明基.浅谈高速公路项目业主的全面、全过程、全员的合同管理[J].经济师,2007(08).
[责任编辑:刘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