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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中心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探索之路——以与巴西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为例

  • 投稿Ener
  • 更新时间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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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国 上海 200241)

【摘要】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针对国际经济发展、纳米科技发展出现的新趋势和自身的需求,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简称“纳米中心”)积极与多国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在纳米科学技术领域开展了多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其中,在与巴西的国际科技合作过程中,纳米中心探索出新的合作模式、合作管理形式、合作内容及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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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际科技合作;纳米中心(NERCN);巴西;纳米技术

Exploration of NERCN for the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example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ith Brazil

CHEN Jun-chenYIN Gui-linHE Dan-nong

(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or Nanotechnology, Shanghai 200241, China)

【Abstract】With the strong support of government,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new trend of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economy, nanotechnology and own demand, 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or Nanotechnology (NERCN) carries out a wide range of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and cooperation with many foreign universities, research institutions and companies in the field of science and nanotechnology. Among them, NERCN explores new cooperation mode, cooperative management form, cooperative content and results in the process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ith Brazil.

【Key words】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or Nanotechnology (NERCN);Brazil; Nanotechnology

国际科技合作是指在世界范围内,寻求最有优势的生产要素和最先进的科技成果与本国的优势重新组合与配置,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1]。随着全球科技创新和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以及竞争的日益激烈,国际科技合作已成为提升创新效益和效率的关键领域,各国都试图通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来充分利用全球最优质的创新资源,通过不断参与国际科技创新活动减少成本、增强创新的能力[2]。近年来,欧美等发达经济国家以自身需求和国家利益为导向,以吸收高新技术和人才以及开拓国际技术市场为目的,在政府层面上与国外具有优势技术水平和科技资源的国家或地区签署了大量双边或多边科技协议,在这些协议指导下开展的对外科技合作数量不断增长。据初步统计,美国仅联邦政府各主要职能部门就与11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近900个科技外交方面的协议及谅解备忘录等[3]。

1我国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

随着科技发展步伐的加快,我国科技水平也得到了大幅提高,国际专利授权量与日俱增,部分专利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大量我国自主研发的科技产品具备相当雄厚的实力,迈入国际市场已是大势所趋。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一方面,我们要继续吸收以美国、欧洲、日本等为代表的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市场中的先进科技,引进高水平科技成果,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以提升自身竞争力;另一方面,我们也应与以巴西、印度、非洲等为代表的经济、科技水平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展开深入的国际科技合作,通过科技援助等手段提高其科技水平。因此,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建立科技合作也是这些经济、科技水平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发展自身的内在需要。

鉴于国际科技合作对经济发展尤其是科技进步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我国政府通过以建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形式与包括欧美、俄罗斯、日本以及巴西等国家开展了一系列的国际科技合作。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国际科技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从能源、环境、材料等科技创新合作领域发展到经贸合作领域。技术转移在国际科技合作中所占比重越来愈大,技术的输入输出成为国际合作的主要内容,国际科技合作方式也趋于灵活、多元化。

基于我国目前科技合作的发展现状,合作模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依合作渠道可分为“中外型”、“中中外型”和“中外外型”;依合作目的可分为“R&D型”、“二次开发型”、“技术辐射型”和“产品产业化型”等;依合作内容可分为“互访交流型”、“引进核心技术或产品型”、“引进设备型”、“引进核心部件型”和“引进材料型”等;依合作组织可分为“民间合作型”、“政府间合作型”和“混合型”等;依科技实力可分为“强-强合作型”、“强-弱合作型”和“弱-弱合作型”等;依合作参与方数目可分为“双边合作型”和“多边合作型”等[4-5]。

上述任何类型的国际科技合作都离不开“政府主导型”和“自由发展型”的分类。“政府主导型模式”是指在社会发展领域、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等方面,由政府整合资源、发挥主导作用、组织和协同相关主体协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发挥了政府在根据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科技发展需要规划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等方面的优势。“自由发展型模式”主要是指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等主体为主,由主体根据自身组织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来自主开展各类国际科技合作,凸显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发挥自身市场或技术优势[6-8]。然而,如何将政府主导型与自由发展型两种国际科技合作模式相结合,从而使各自优势都得到彰显,无疑是国际科技合作模式的探索和发展。

2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

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简称“纳米中心”)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成立,是国家在布局发展纳米科技与产业方面专门设立的从事纳米技术及应用研究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自建立以来,纳米中心一直致力于推动我国纳米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2007年,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批准“纳米技术与产业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纳米中心设立,为中心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针对国际经济发展、纳米科技发展出现的新趋势和自身的需求,纳米中心积极与多国(包括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法国、日本、韩国、丹麦、荷兰、巴西、智利等)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在纳米科学技术领域开展了多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了10余项国家及地方国际合作科研项目。此外,纳米中心积极与国外知名企业建立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以引进国外先进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高科技产业化运作模式,积极推进中心的纳米技术与产品输出,并与国外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为中心拥有的纳米技术占领国际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

目前,纳米中心在国际合作方面形成了多样化格局,已在人员互访、签约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研究项目合作、建立联合工作组、人才合国际科技合作是指在世界范围内,寻求最有优势的生产要素和最先进的科技成果与本国的优势重新组合与配置,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1]。随着全球科技创新和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以及竞争的日益激烈,国际科技合作已成为提升创新效益和效率的关键领域,各国都试图通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来充分利用全球最优质的创新资源,通过不断参与国际科技创新活动减少成本、增强创新的能力[2]。近年来,欧美等发达经济国家以自身需求和国家利益为导向,以吸收高新技术和人才以及开拓国际技术市场为目的,在政府层面上与国外具有优势技术水平和科技资源的国家或地区签署了大量双边或多边科技协议,在这些协议指导下开展的对外科技合作数量不断增长。据初步统计,美国仅联邦政府各主要职能部门就与11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近900个科技外交方面的协议及谅解备忘录等[3]。

1我国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

随着科技发展步伐的加快,我国科技水平也得到了大幅提高,国际专利授权量与日俱增,部分专利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大量我国自主研发的科技产品具备相当雄厚的实力,迈入国际市场已是大势所趋。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一方面,我们要继续吸收以美国、欧洲、日本等为代表的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市场中的先进科技,引进高水平科技成果,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以提升自身竞争力;另一方面,我们也应与以巴西、印度、非洲等为代表的经济、科技水平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展开深入的国际科技合作,通过科技援助等手段提高其科技水平。因此,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建立科技合作也是这些经济、科技水平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发展自身的内在需要。

鉴于国际科技合作对经济发展尤其是科技进步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我国政府通过以建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形式与包括欧美、俄罗斯、日本以及巴西等国家开展了一系列的国际科技合作。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国际科技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从能源、环境、材料等科技创新合作领域发展到经贸合作领域。技术转移在国际科技合作中所占比重越来愈大,技术的输入输出成为国际合作的主要内容,国际科技合作方式也趋于灵活、多元化。

基于我国目前科技合作的发展现状,合作模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依合作渠道可分为“中外型”、“中中外型”和“中外外型”;依合作目的可分为“R&D型”、“二次开发型”、“技术辐射型”和“产品产业化型”等;依合作内容可分为“互访交流型”、“引进核心技术或产品型”、“引进设备型”、“引进核心部件型”和“引进材料型”等;依合作组织可分为“民间合作型”、“政府间合作型”和“混合型”等;依科技实力可分为“强-强合作型”、“强-弱合作型”和“弱-弱合作型”等;依合作参与方数目可分为“双边合作型”和“多边合作型”等[4-5]。

上述任何类型的国际科技合作都离不开“政府主导型”和“自由发展型”的分类。“政府主导型模式”是指在社会发展领域、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等方面,由政府整合资源、发挥主导作用、组织和协同相关主体协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发挥了政府在根据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科技发展需要规划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等方面的优势。“自由发展型模式”主要是指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等主体为主,由主体根据自身组织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来自主开展各类国际科技合作,凸显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发挥自身市场或技术优势[6-8]。然而,如何将政府主导型与自由发展型两种国际科技合作模式相结合,从而使各自优势都得到彰显,无疑是国际科技合作模式的探索和发展。

2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

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简称“纳米中心”)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成立,是国家在布局发展纳米科技与产业方面专门设立的从事纳米技术及应用研究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自建立以来,纳米中心一直致力于推动我国纳米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2007年,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批准“纳米技术与产业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纳米中心设立,为中心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针对国际经济发展、纳米科技发展出现的新趋势和自身的需求,纳米中心积极与多国(包括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法国、日本、韩国、丹麦、荷兰、巴西、智利等)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在纳米科学技术领域开展了多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了10余项国家及地方国际合作科研项目。此外,纳米中心积极与国外知名企业建立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以引进国外先进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高科技产业化运作模式,积极推进中心的纳米技术与产品输出,并与国外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为中心拥有的纳米技术占领国际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

目前,纳米中心在国际合作方面形成了多样化格局,已在人员互访、签约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研究项目合作、建立联合工作组、人才合作、技术输出等方面,全方位展开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对外交流工作的层次不断提高、规模不断扩大、合作伙伴不断增多。

3纳米中心与巴西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

我国纳米技术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大批成果,在诸多领域走在了世界前列。近年来,巴西政府非常重视纳米技术的发展,巴西科技部已经制定了较为系统的纳米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和部署,建立了由各部委共同组成的纳米技术联合委员会,总体负责国家纳米技术发展规划和管理;确立了纳米材料、纳米器件与系统、纳米生物技术等主要的发展方向;倡导整合资源,联合了国内几十家相关实验室,建立了巴西“国家纳米技术联合实验室体系”,集合了国内一批科研机构推进纳米技术发展,部分技术成果已经在工业界获得了应用。因此,在巴西有关国家纳米技术发展战略的引导下,纳米技术必将会支撑巴西在新世纪科技与产业的发展。

巴西的纳米技术具有自身的特点,但在整体规模、全面性和应用开发方面与我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巴西对我国领先领域的纳米技术仍有巨大需求。近年来,中国与巴西两国的双边合作领域不断拓展,政治互信逐步加深,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与巴西等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合作。

纳米中心作为国家在发展纳米技术研究方面的布局单位,多年来十分重视纳米技术的应用研究,在已签署的合作协议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积极与巴西开展多方面的合作,以行动落实双方政府签约的合作内容,为推进我国纳米技术与产业的发展,以及中巴的合作和友谊多做贡献。

(1)合作模式创新:政府主导与自由发展相结合

2009年,中巴政府签署了《科技与创新合作工作计划书》。在此基础之上,为推动两国在纳米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2011年4月,中国科技部与巴西科技部在北京签署了《关于建立中国巴西纳米技术研究和创新中心的谅解备忘录》。同年6月,中巴政府签署了《中国政府与巴西政府十年合作规划》,纳米技术合作被列为了该框架战略合作协议的重点合作领域之一,纳米中心作为中方的管理机构之一和中国科学院一起与巴西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建设“中国-巴西纳米技术联合研究中心”。

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为了推动中国与巴西在纳米技术及产业化方面的交流,纳米中心与巴西相关科研机构积极对接,与巴西能源与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CNPEM)、巴西纳米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LNNano),于2012年在上海召开了“纳米科技发展中巴双边会议”,探讨纳米技术应用研究合作内容,并签署了《纳米技术开发与推广合作协议》,开启了中巴纳米技术合作的大门。

自2012年9月纳米中心与巴西相关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以来,为进一步落实双边合作协议,纳米中心与巴西开展了多层次的频繁交流。纳米中心与巴西科技部、巴西纳米技术国家实验室和中方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在巴西坎皮纳斯联合举办了“2014中巴纳米技术发展论坛”;参加了由巴西圣卡塔琳娜大学和巴西CERTTI基金会组织的“巴西第二届纳米技术研究与产业化论坛”;并派代表团对巴西进行了多次访问,与巴西纳米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巴西能源与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纳米实验室、国家同步辐射光源实验室等)、巴西能源与核研究所、巴西坎皮纳斯大学、巴西圣保罗大学、巴西圣卡塔琳娜大学等多个从事纳米技术研究的主要科研机构进行了交流,对巴西开展纳米技术研究的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与更多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同时,巴西相关机构代表也应纳米中心的邀请来中国进行了访问,对中心将纳米技术应用于环境治理、能源、传感、医疗等方面的成果留下了深刻印象,为双方开展进一步的交流与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中巴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人员互访及长期沟通,中巴双方聚焦了合作点,开展了项目联合研究,同时建立了长期的交流机制。

(2)合作管理形式创新:统筹规划、个性化管理

中国与巴西具有不同的国情,故纳米中心与巴西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跨国合作也要依两国具体情况而定。中巴双方会对每次合作进行充分的沟通及协商,先统筹规划拟定符合双方发展的“共赢”方针,再结合各自的情况进行适合的个性化管理,最大程度发挥纳米中心在纳米应用研究领域的优势,帮助巴西在纳米科技方面取得进步。同时,纳米中心积极进行人员交流,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巴方培养青年科技人员。

(3)合作内容及成果创新: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

纳米中心与巴西纳米技术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根据巴西市场的需求,合作开发具有针对性的纳米技术产品,推动纳米技术成果在巴西开展推广应用。

纳米中心与巴西国家纳米实验室联合承担了《纳米功能材料产业化关键技术联合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并于2013年与巴西某纳米技术公司签订了《纳米技术与产品推广合作协议》等,为中心的技术和产品出口巴西奠定了基础。之后,纳米中心代表团远赴巴西,与巴方高层举行了多次会谈,在技术研发及产品销售方面等进行了深入沟通,针对巴西市场特点,在多种纳米功能材料的应用方面开展系列合作,进行联合开发及推广。

目前,纳米中心与巴西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纳米技术领域已开展了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在多个方面均取得了大幅进展:(1)进行了频繁的人员互访,并形成了长期交流机制;(2)在纳米功能材料领域开展了多项科技项目技术合作;(3)与纳米技术企业在纳米产品方面开展了合作,进行产品输出;(4)积极进行人员交流,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巴方培养青年科技人员。

4结论与展望

纳米中心在国际合作方面形成了多样化格局,已在人员互访、签约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研究项目合作、建立联合工作组、人才合作、技术输出等方面,全方位展开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对外交流工作的层次不断提高、规模不断扩大、合作伙伴不断增多。

纳米中心与巴西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已取得了一系列初步成果,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纳米中心将在已签署的各项合作协议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整合资源,不断深入、拓展与巴西在纳米技术领域的合作,为中巴合作夯实基础,为中巴友谊多做贡献:(1)继续坚持中巴双方频繁交流,将目前开展的双边互访及“双边论坛”制度化,发展成为长期性的定期双边交流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中巴纳米技术合作交流平台;(2)切实落实双方的项目合作,通过与巴西科研机构开展长期稳定的纳米技术联合研究,为巴方合作单位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3)通过与巴西企业联合开展针对性的应用技术及产品开发,实现我国纳米技术及产品在巴西的大规模推广和应用;(4)建立和完善双方人才交流机制,为双方培养纳米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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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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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吕磊,马军,陈林峰,焦汉玮.基于政府视角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研究[J].科研管理,2008,S1.

[责任编辑:曹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