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五项治理 促环保系统
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文/派驻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监察室
2015年,重庆市环保局按照环保部落实中央巡视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环保系统就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环保执法车辆使用、环评资质管理以及排污费征收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促进全市环保系统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找准结合点,让作风建设在环保工作中“生根”
一是开展五项治理与中央巡视组对环保部专项巡视意见的整改落实相结合。按照环保部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要求,重庆市环保护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确定了以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环保执法车管理使用、环评资质管理以及排污费征收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治理。在制定《重庆市环保局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同时,制定了《重庆市环保系统开展“五项治理”工作方案》,并一同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将开展五项治理和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相结合。在开展五项治理工作中,要求重庆市环保系统要严格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结合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全局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三是把开展五项治理与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期盼相结合。在持续开展队伍教育、规范管理的同时,通过五项治理,回应广大人民群众诉求,真正顺应基层期盼,不断改进重庆市环保行业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和维护重庆市环保系统良好形象。
找准风险点,让作风建设在环保工作中“发芽”
一是建设项目审批监管方面,查清环评、建管工作机构设置、工作人员数量和运行机制情况:环评、建管工作在环评报告书评估、审批、试生产、环保竣工验收等是否存在收受“好处费”的行为。二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查找是否建立此项工作的监督机制和长效运管机制:相关工程的招标工作是否规范透明;查找相关工程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久拖不验收、已建设施没有正常运行和使用等问题。三是环保执法车管理使用方面,查清对统一配发的环保执法车现状、用途进行清理、核对和登记备案;是否存在将统一配发的环保执法车进行“改头换面”或挪做他用的问题。四是环评资质管理方面,全面清理和登记所属干部职工持有环评上岗证、环评工程师证情况和持证挂靠企业情况。五是排污费征收方面,查找是否建立监督机制;是否存在运用排污费计算和征收收受企业“好处费”问题;是否存在应缴纳而未及时缴纳排污费的,并说明原因和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已督促挂靠证件的人员全部收回证书,纠正借证挂靠行为;已对未喷涂执法标识的环保执法车进行了整改;挪作他用环保执法车已全部完成整改;欠缴的排污费正在依法追缴。
捕捉闪光点,让作风建设在环保工作中“开花”
在开展五项治理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照有关规定,进行问题整改,实现了“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制定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清理检查下放审批权后区县环评审批情况,根据区县环评管理水平,部分类别项目酌情下放区县环保局审批,实现项目审批与日常监管有机衔接。目前已向区县分类下放85种环保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比例达76.5%,环保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二是修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按照重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针对项目特性,鼓励养殖业主自建、先建环保设施,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进一步简化项目立项审批程序,降低项目前期费用,切实将有限资金用于项目的工程实体建设、充分发挥污染减排项目效益,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三是督促各区县结合实际,陆续制定《环境监察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车辆监管责任和使用范围,规范车辆管理。四是强化环评机构资质监督管理和信用管理。按季度对环评机构进行通报计分,并约谈存在问题的环评机构负责人,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提升环评质量。严格专家管理,印发《重庆市环境技术评估专家管理办法》,对专家管理使用、责任义务、考核奖惩等作出详细规定,严查资质与身份。制定《重庆市环境影响评价系统廉洁从业规定》,明确环评系统廉洁从业“十不准”,确保了廉洁高效。五是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关于环保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经费安排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简化排污申报和排污费核定征收程序,规范核定依据,大力推行企业网上申报。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和指导工作,加大对拒缴排污费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了重庆市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
扩大辐射面,让作风建设在环保工作中“结果”
2015年,重庆市环保系统以五项治理为抓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让作风建设在重庆市环保系统结出硕果。一是促进“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全市环保系统各级各单位自觉将开展五项治理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为契机,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开展五项治理工作中,各级党委(组)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部门也切实履行起监督责任,并通过五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厘清了相关职能职责,真正做到从党委(组)“不松手”、党委(组)书记“不甩手”、党委(组)成员“不缩手”、纪检部门“手不软”,积极担当、以上率下的良好局面。二是制度体系逐渐成型。今年以来,在开展五项治理的同时,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重庆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环境技术评估专家管理办法》《重庆市环境影响评价系统廉洁从业规定》等制度规定,强化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筑牢廉政“防火墙”。三是作风建设进一步好转。通过五项治理,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认真遵守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生活作风“十二不准”,深化了“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达到了“规范权力运行、教育党员干部、纯洁环保队伍”的目的,使全市环保系统作风建设更上了一个台阶,进一步推动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