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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景观风貌管理对策探究

  • 投稿愚一
  • 更新时间20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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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刘晓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史无前例的城市化与城市建设在速度及规模上都引起了世界关注。在建设项目总量大为增长的同时,单一模式的复制性项目在全国遍地开花。这导致各城市景观风貌趋同,城市文化及本土特色缺失。为解决“干城一面”的问题,我国很多城市争相进行城市风貌规划编制及实践工作,力图在风貌规划及管理中形成完善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导则,以利于对实践的指导。本文以临沂市滨河开发实践为例,旨在通过对风貌管理现状问题的归纳与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指引风貌规划实践工作。

1城市景观风貌的概念及城市风貌规划的意义

1.1城市景观风貌的概念

城市风貌规划在我国出现较晚,关于风貌规划国内外学者有着不同的理解。在《城市风貌引论》中,吴伟教授曾提出“城市风貌”的概念——指城市容貌中具有特色或需要纳入特殊规划管理的部分。城市风貌学是关于城市风貌的历史与逻辑、功效与价值、规划与管理的知识网,价值链和审美准则之总和。城市风貌可以理解为城市的面貌、格调。“风”指风格、格调、文化、精神,一般理解为对城市非物质形态的概括;“貌”指面貌、外观、景观、形态,是对城市物质形态的统称。

在视觉空间中,我们所见的物象基本由形与色所构成,“形”就是城市规划中通常所指的城市牛勿质空间,包括具体的城市空间形体、建筑及景观环境设计;“色”则是城市色彩,色彩是一种相对抽象的带有识别性的景观表情特征,它最能反映一个城市的自然生态、风土民情、文化价值观等特征。这两者共同构成了城市风貌,既反映了城市的“貌”,即城市的景观特质、神韵气质,又蕴含着地方的“风”,即地方市民精神和风土民情。

1.2城市风貌规划的意义

1.2.1延续文脉,凸显特质

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反映了当地居民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城市风貌规划旨在通过系统的城市自然特色、历史文脉及人文精神等要素的把控,并将其融人及渗透到反映城市特色的规划系统及微观层面规划设计中,通过这些系统的风貌控制及相应的微观层面设计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突出地方特色、营造人性化的市民生活场所,创造健康生活,实现生态和谐,改变千篇一律的城市景观风貌,重新找回城市记忆及特色文化(见图1,2)。

1.2.2完善规划体系,打造宜居环境

在各层)欠规划中,城市风貌规划能有效补充现有规划体系的不足并起到衔接过渡作用,从而为相关规划管理部门专业技术规范的制定提供良好的借鉴作用,促进项目审批、日常监管和规划管理绩效的提升。如《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导则》提出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的成果获批后,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等各层面中进行落实,成为城市建设实践和具体项目规划的重要依据,并结合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近期建设项目的策划,通过宏观、中观及微观层面全方位改善人居环境,建立富有特色的城市景观风貌。

2当前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以临沂市演河开发为例

2.1临沂市的基本情况

临沂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总面积约1.72万km2,总人口1042万,是山东省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行政区域。当地自然及人文资源丰富,山川秀美,景色迷人,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

临沂市近年来加强滨水生态城建设,着力塑造临沂城市特色,彰显城市个性。从2003年起,约330km的滨水道路连线在沂河滨水岸建成。旨在打造“城水相依、人水亲和”的人文、自然景观,形成“一河清水、两岸绿色、三季花香、四季常青、河在城中流、城在岸边长”的特色景观,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江北“大水城”(见图3)。

2.2景观风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2.2.1地方特色不明显

每个城市有其独特的地域特征和风土民情,因此在风貌规划中应充分挖掘城市特色、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等重要潜质,进而塑造具有当地特色的城市文化、艺术氛围与自然风貌,把城市可持续发展所要求的地方文化运用到城市滨河空间开发中,充分体现城市滨河空间的性格特征。

沂河滨河绿带建设的过程,正是在“广场热、绿地热、滨水公园开发热”的社会大潮中开始的,开发过程只是采取干篇一律的图案式滨水公园开发的模式,忽略了当地特色文化及市民需求,缺少了空间的可识别性。比如在绿化种植方面采用了干篇一律的大草坪、几何形状等所谓现代手法,较少考虑地方生物多样性及当地独特的景观风貌(见图4)。

特别是在滨河界面营造上,更是干篇一律的建筑立面造型,没有很好地结合河流走向、空间开合尺度关系等,仍在重复着干城一面的故事。

2.2.2与城市空间缺少渗透性和连续性

滨水开敞空间是城市公共空间的主要构成元素,但市场化运营模式直接导致滨水空间被切割成块,各开发商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开发,忽略宏观大局,不论是功能还是空间形态上都未能与城市中的广场、绿地等形成联系,彼此割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各自为政的圈地现象。把滨河路沿线纳人自己的私有地盘内是开发商共同的期望,在这种利益驱使下,滨水空间的规划设计往往与城市公共空间割裂,市民不能自由进人,空间分异现象严重,如沂河花园及凤凰城地块(见图5)。

2)滨水空间与城市其他公共空间缺乏合理的衔接,以及足够的开放界面和视觉通廊。市场化的地块开发模式导致很多封闭社区地块内部得不到应有的控制,一方面降低了滨河公园的可达性,另一方面,建筑及高大的封闭式围墙给沿河风貌景观视廊造成了不利影响。通往滨河区的步行道缺乏,尤其是滨河大道承担了城市快速路的功能以后,步行者往往被机动车行道路截断。

2.2.3生态化设计不足

在滨河绿地建设过程中,由于过度追求景观的速成,忽略了当地生态系统的维护。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破坏了原有的动植牛勿生境。在追求大空间、大视野的思路下,滨水公园的单纯草坪及广场铺装过多,尺度过大,很多当地的植被未能得到保护。人工化图案化的设计仅仅是创造了视觉感的公园,并没有赋予生态文化的内涵。

2)城市用地过度开发,没有预留城市生态公园。最典型就是北城新区的“生态哑铃?概念没有实现。最初的规划把北城生态角定位为以自然、生态形式为主,作为滨水生态的切人点,通过一条宽200m的生态走廊连接行政广场。从而形成两头大、中间小,相互融合的生态哑铃,使行政中心与滨水空间产生联系(见图6)。实际建设过程中过度追求城市土地出让金,除了预留了一个狭窄的行政中轴线,所有的滨河土地全部出让为住宅用地,使得居住生态空间不足(见图7)。

2.3深层次原因探析

2.3.1城市市场化土地出让管理模式

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期间,政府强力的行政干预,开发商过度追求速度,这些都导致实际工作中粗犷而模式化地对待城市特色景观及生态系统;另一方面,市场化运作方式导致封闭社区的建设遍地开花,以地块为细胞、内向组织空间、清晰围合界面的地块呈现出明显的价值倾向,造成城市景观被强行分割成块,城市风貌破碎化且缺乏系统性,地块与地块之间的景观缺乏联系。如沂河花园、凤凰城的地块私有化管理方式,直接导致滨河绿地等开放空间可达性及连续性削弱,这使得城市开放景观绿地的活力降低,未能实现景观对城市的溢出价值。

2.3.2景观风貌规划缺乏规范性

目前很多城市开始意识到城市特色风貌的重要性,纷纷开始开展景观风貌领域工作的研究及实践。然而由于国家还未出台官方的景观风貌法,因此在法律层面无法规范开发行为和追责。从技水层面来看,国家没有相关的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规范,各地景观风貌规划导则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导致各地规划编制的规范及技术水平层)欠不齐,景观风貌规划效果难以控制。

2.3.3景观风貌规划落实难

景观风貌规划的编制属于非法定规划,而涉及景观风貌的要求往往分散在各级各类城市规划中,缺少完整性和系统性。景观风貌是一个综合的体系,其审查管理分属不同部门,这导致风貌规划难以贯彻落实。如临沂市的北城新区的“生态哑铃”概念及绿化生态系统未能实现,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各地块开发商受利益驱使导致景观缺乏整体性,而政府又没有通过单一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的规划约束这种过度开发行为。

3对景观风貌规划编制及管理方法的建议

国外很早就注重城市风貌规划,如日本于2004年6月公布了《景观法》加强国内各种景观的保护,法国等都有自己的景观风貌建设法律。在我国叉寸于景观风貌专项研究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一般是作为总规的专项规划进行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虽也涉及建筑高度、强度、出人口位置等指标,但并没有形成独立而系统的从理论到实践的切实可行的指导规章。建议从以下几点管理对策着手,全面落实景观风貌规划。

3.1 依法治“景”,构建景观风貌法

由于各地域都有自己特殊的风貌特征,很难以一种特定的模式来规范所有地域。因此各区域相关部门应建立适合本地区景观风貌的专项法律法规来进行控制,加大景观风貌规划的落实力度,将景观风貌纳入法律管理的轨道。如柳州市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的技术路线提出了分层次的规划体系,分类型的系统控制,分片区的规划管理和分要素的设计指引,最后形成管理导则和图则的成果形式,这将全面渗入从总规到控规再到城市设计及修规各个层面的具体规划设计。近年来,部分发达地区省份已出台了相关的风貌规划编制规范,如2014年《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编制规范》等,海南省也于2012年启动了对全省的城市建筑风貌编制风貌引导规范。这些规范从宏观层面对下一层级景观风貌建设提供了方向上的引导及要求。景观风貌的实施往往需要社会各部门,如园林局、建设局、水利局、文化局等多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各城市应建立专门的景观风貌管理委员会来协调各分部之间的问题。

3.2加强控规层面有关城市景观风貌规划技术的指引

目前控制性详细规划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对地块红线内部空间的主要指标进行控制,但对于红线以外街道空间的控制却相当薄弱。应将景观风貌规划中有关街道界面及开放空间的控制导则融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中增加红线之外街道界面空间的控制图则,从整体把控以保证街道界面统一的同时,通过街道雕塑、小品、标志物、广告牌等要素的风格及色彩控制,将城市发展与用地功能相结合,营造具有特色的渗透性空间,给市民创造精致的城市慢生活及有活力的城市街景与滨水景观(见图8)。将城市带状空间与地块内部空间连为一体进行风貌规划,这将有助于景观风貌规划在各层面中的落实。

通过在宏观、中观及微观各个层面的景观风貌规划来加强城市开放空间的风貌指引。城市开放空间的塑造能够打破地块内外的界线,从而将地块内更多的景观资源融人城市空间,给城市居民带来更丰富的景观视觉体验。在新加坡,城市几乎所有的公园及社区都在视觉上具有开放性,而我国的公园及住区基本都被围墙封闭,城市外部空间与地块内部空间缺乏物质交流,街道空间缺乏活力,绿地可达性差,城市景观被切割为碎片。这些城市诟病可通过景观风貌进行控制,以提高城市空间的连续性及开放度。

3.3建立公众参与平台

公众参与是许多西方国家城市管理体系中的一个法定环节,很好地推动了城市规划建设的良性发展。城市风貌规划是一项浩繁的系统工程和社会工程,而其规划主体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最终的使用者还是市民群众,被城市居民认同的景观风貌才是成功的。为避免规划过程中“精英规划”导致的城市特色遗失,应建立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平台,在项目开始时应与当地居民互动,听取他们的建议与需求。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通过开发相应的软件系统,动态迅速建立计算机3D立体风貌模型,将规划后可能会形成的效果形象地展示给大众,建立在线公众意见平台,汲取群众的智慧从而更好地指导风貌规划。

3.4改善行政管理方式,强化管理力度

景观风貌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应建立统一的政务平台,改变多头管理的状态,形成从规划设计到建成评估完善的管理制度,必要时可以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景观风貌的管理。

4结语

随着各地对城市形象的重视,城市风貌特色研究在各地广泛开展,研究范畴不断扩大,内容也不断丰富,在开展相关技术研究的同时,应摸索其管理实施的相应方案,以促进城市景观风貌项目的落地。本文通过对景观风貌规划主要管理问题的分析,提出景观风貌管理实施应有法可依,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加强对景观风貌开放空间的控制,自下而上建立公众参与平台的对策,希望能对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实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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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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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任规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