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5 000多字的全会公报中,“依法治国”出现了23次之多。笔者认为,这次会议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过程中的一次重要会议,它强调了法制建设和改革在实现“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由此为“中国梦”的实现确立了法律上和政治上的保障。
一、依法治国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要求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表明了我国的阶级性质,即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体,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长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摸索出了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既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力,又能够充分发挥国家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正如毛泽东指出:“只有这个制度,才既能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1]1057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如何达到既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力,又充分发挥国家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的呢?答案就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要依据法律来治理国家。依法治国的理念在中共十五大正式被提出,其基本内涵是:在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依据宪法和法律来管理国家各项事务,以保证国家各项工作在一个正常有序的环境中进行,由此来实现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要求,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依法治国的前提是坚持党的领导,是党领导下民主与法制的统一。依法治国强调法是治理国家的准则,它针对的是人治。众所周知,我国几千年流传下来的治国方略主要是人治,封建统治者往往根据自己的个人意志来治理国家。即使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依然深受这种思想影响。这种封建的人治思想与人民当家做主的理念根本对立,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根本背离。
正是看到了这种人治思想的危害性,中共十五大才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依法治国就是要根据宪法和法律来管理国家,由此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依据他们的意志和利益来开展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项工作,从而使国家行动集中地表现人民群众的诉求。
依法治国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重大转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重大进步。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依法办事联系起来,从而在制度和法律上保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内在统一。其中,党的领导是前提和基础。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其方针政策既代表了国家意志,又集中地表达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它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统一。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必须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人民当家做主只能建立在人民掌握政权的基础之上,人民的意志才可能真正上升为国家意志,才能变成现实的法律。反过来,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国家的各种制度和程序,都必须由法律来保证实施。总而言之,依法治国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国家大政方针的三位一体,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正因为如此,十五大以后,中国共产党在后来的政治生活中,多次强调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写进了宪法,成为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内容。十六大更是强调了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做主、党的领导的密切关系。十七大报告则把依法治国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内容之一。十八大则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新目标,由此把依法治国的方针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强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的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
历史经验证明,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把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律程序表现为国家意志,我国社会主义才可能形成真正的科学化决策,才能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地位。当然,这样的国家治理方式也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真正支持。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政治保障。
二、依法治国是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2年11月29日,刚刚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在参观中国国家博物馆的“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即中国梦。“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2]中国梦的提出,道出了近代以来中华儿女对祖国实现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的共同期许和盼望。这个作为社会整体发展目标的“中国梦”内在蕴含着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和进步。就政治层面而言,中国梦的目标就是要建设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
毋庸置疑,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政治制度,基本上贯彻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制度。然而,由于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加上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某些非健康的人为因素开始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邓小平倡导了依法治国的原则:“我们要在全国实行这样一些原则: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254十五大第一次科学阐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1999年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更是进一步把依法治国的方略写进了宪法。可见,依法治国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是多么重要的一个内容。 进入21世纪,依法治国的理念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4]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5]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主题,把依法治国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保证,并认为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真正把中国梦的伟大理想变成现实。
如果说,在21世纪之前,依法治国还仅仅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一个比较抽象的治国理念的话,那么,十八大之后,依法治国的方略真正进入了贯彻与落实的阶段。具体来说,这种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实践就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让人民能够有效地按照法律制度来治理国家,从而建成一个真正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就是说,依法治国不仅是我国当前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保障,而且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目标之一。
作为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中国梦”,恰好是一个融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各方面于一体的一个社会整体发展之梦,法治是其中政治发展的根本内容之一。因此,自“中国梦”的伟大构想被提出来之后,“依法治国”的战略意义便凸显了出来。以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站在时代的高度,多次阐述了依法治国对于复兴中华民族的“中国梦”的重大战略意义。
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实现中国梦的内容之后,依法治国逐渐成为我国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为此,在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6]138而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想,首先必须贯彻落实宪法的实施。因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其贯彻落实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和根本前提。
就其内容来说,依法治国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和所有的机关和社会团体,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由此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从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因此,法治国家的基本内涵就是要以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准绳,从而克服以往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人治因素。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把依法治国与中国梦的伟大构想统一了起来。在他看来,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中国人民之梦,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必须要依靠人民的力量来实现,当然最终的目的也是造福于人民。可见,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是同一个中国梦的两个不同的方面。
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我们必然会遇到各种问题,这些问题有些是老问题,但也有一些新问题,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梦就可能沦为空幻之梦。一个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不仅能够为我们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一个法律和制度方面的准则,而且还能够保证将人民的意志有效地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由此实现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的内在统一。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中国梦重要内涵的法治国家,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它突出了“依法”的重要性,即法律是治理的准绳,治理国家不因某个领导人及其意志的变化而变化。众所周知,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表现。依法治国恰好体现了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性质。只有有效地遵照依法治国的理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才能真正把人民的利益和国家利益统一起来,才能有效地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其次,依法治国必须强化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组织,是中国先进文化和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历史经验证明,只有它才能领导我国的社会主义不断走向成功。依法治国强调党的领导,实质上是突出国家治理的科学性,是科学发展观在治理国家问题上的具体表现。再次,依法治国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现实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内外矛盾和利益关系都需要相应的法律和制度来进行规范和调整。只有真正坚持了依法治国,才能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秩序和环境,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持续发展,从而为中国梦的实现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
三、依法治国是完善党的领导的根本途径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也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坚强的领导核心。历史证明,无论是在过去的战争年代,还是在当今的和平时代,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一个组织纪律严明、政治素质过硬的政治组织,它代表我国无产阶级对我国的社会主义进行领导和管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重要法宝之一。
从创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就十分重视自身的建设。在长期的革命与建设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基本上能够根据面临的历史任务来加强自身的建设,以自身的先进性来保证历史使命的完成。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地表现在党与法的关系上。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由 [本文由WWw. dYLw.NEt提供,第 一论文网进行论文代写和论文发表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于我国法制建设的滞后,党对国家的领导与管理主要是依靠政策手段。这种高度集中的领导和管理模式反过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民主和法制化的进程,甚至还造成了像“文化大革命”这样的灾难。
正是基于这样一个历史背景,党和国家领导层多次强调法制建设对于党和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性。如中共八大明确提出:“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使人民的民主权利充分地受到国家的保护。”[7]邓小平更是针对“文化大革命”这场历史浩劫,强调了法制建设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作用。在他看来,“我们的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3]359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我国的法治观念逐渐发展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