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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王鲁彦小说《柚子》的黑色幽默倾向

  • 投稿LeeJ
  • 更新时间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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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牡丹江师范学院, 黑龙江牡丹江157000]

摘要:王鲁彦的短篇小说《柚子》一直被认定为作家创作前期的不成熟作品,但是小说中荒诞的文学情境、反讽的艺术手法以及“反英雄”式人物形象的塑造彰显了小说《袖子》已经具备了黑色幽默小说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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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柚子》 黑色幽默 荒诞 反讽 反英雄

《柚子》是王鲁彦创作于20世纪20年代的短篇小说,激愤的热情使得作者“咒诅一切,攻击一切,不愿意接近一切坏的恶的生活。”大多数评论家普遍认为这是王鲁彦创作前期不成熟的作品,认为抒情的成分过多而缺少“鲁迅式的深沉”。但是,《柚子》尽管是以一个玩世者的自述为中心,我们却不难发现“在那个玩世者的内心里还是有着对于乱世现实的满腔愤懑的”,表层的轻松与滑稽潜藏着骨子里的悲哀,“近于所谓”“含泪的微笑”。这种“玩世者的愤懑”和“含泪的微笑”证实了《柚子》已经具备了黑色幽默小说的特质。下面论者主要从《柚子》荒诞的文学情境、反讽的艺术手法和“反英雄”式人物形象的塑造等三个方面来论证小说《柚子》的黑色幽默倾向。

一、荒诞的文学情境

“荒诞,几乎是所有黑色幽默小说中存在的一种基本的情境。”嘿色幽默小说家善于描写荒诞的故事,记录荒诞的社会给人造成的痛苦,同时又用荒诞的逻辑去嘲笑这种痛苦,作家们“用最荒诞的笔触书写了人类最为真实的生活”。《柚子》描写了荒诞不经的杀人游戏以及“我”和T在看杀人活动中碰到的荒诞的事情。平常那些时刻装着绅士态度与庄严神态、嘲笑“我”和T在大街上叫嚷的人,在得知有杀人事件时,一个个都露出了看客的本质,同样拥挤着大声吼叫着奔向刑场。而那些“先生们”却仍然故意掩饰内心的想要看杀人活动的激动,踱着方步假装正经地走向刑场,他们虚伪的、惹人不禁发笑的荒诞行为暗合了满口仁义道德却视人命如草芥的军阀统治。《柚子》的荒诞性还体现在“我”和T关于社会进步的荒诞逻辑:从前杀人都要经过皇帝的准许,而现在的知县想杀人就杀人;从前杀人要等午时三刻以及家人前来祭别才可以杀,而现在全部都免了,想什么时候杀就什么时候杀而且不需要那些繁文缛节,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些都是革命之后社会的“进步”。这里“我”和T的荒诞的逻辑推理,正是军阀所养的“文人”们为自己的革命行为找取合理借口的惯用逻辑。王鲁彦于无形中讽刺了军阀的令人不禁发笑的可笑行径,在这荒谬的令人绝望令人窒息的生存环境中,即便“我”已经清醒地洞察了社会生活的不合理性,却也只能对这些荒诞不经的事情发出尤索林式的“绝望的微笑”。

二、反讽手法的运用

《柚子》中“黑色幽默”的智慧,集中体现在王鲁彦对反讽手法的灵活运用上。克尔凯郭尔在《反讽的概念》的页脚上注释道:“反讽要是大量出现,就大致总和某种绝望联系在一起……”这一种说法恰好解释了反讽与黑色幽默为何具有天然的关联性。王鲁彦的《柚子》主要运用了语言反讽与叙述反讽手法揭露了军阀统治给普通民众带来的生存灾难。

(一)语言反讽

《柚子》中语言反讽手法的运用主要体现在叙述主人公“我”的语言上,小说全篇采用了第一人称抒情式的手法,将主人公的内心独白全面地展露在渎者面前。“我”是一个兼具流氓气息的流浪者,冈为战争逃跑到湖南,却经历了一场恐怖的杀人活动。主人公的语言极具嘲讽色彩,为了快点看到杀人场面,“我”在争先恐后的奔跑中不小心撞倒了几个人;“我”不但不心怀愧疚,还为自己狡辩说托尔斯泰先生说过,“自由之代价者,血与泪”。“我”在这里完全颠倒黑白,将托尔斯泰关于歌颂人类为追求自由付出血泪的历史伟绩彳这里转化成为了抢着去看杀头而让无辜的人付出血泪的自私行为,在这里作家暗讽了各派军阀为了赢取自己对金钱和权势自由掌控的权利,不惜让民众付出“血与泪”,看似颠倒黑白、荒诞不经,却是社会最真实的写照。“这样的死法是何等的痛快,是何等的幸福呀!”“而且光荣呢,有许多人送终!”本来恐怖阴森的杀人竟然被“我”看得津津有味而且白认为这种死法是相当有趣并且幸福的,就是困为有很多人来给自己“送终”,荒诞不经的语言暗讽的正是“我”对这个世界的悲观绝望以及对这个是非价值观念颠倒的社会的无情控诉;更何况他们的死只是“一阵发痒的风,吹过颈上,于是,于是就进了幸福的天堂了!”他们的死不仅没有引起众人的恐慌,还让他们心生羡慕之情,这本就是一种反讽,一种对社会赤裸裸的戏谑!

(二)叙述反讽

叙述反讽主要体现在严肃场景的戏谑化,指的是黑色幽默小说家在描写到死亡、刑法等严肃性的场景时,常常采用一种荒诞不经甚至戏谑的手法淋漓尽致地描写死亡的过程,他们通常“通过荒诞不经的情节,利用绝望的幽默笔调,描绘在残酷命运摆布下的痛苦生活,同时又自我解嘲地来表达无可奈何的绝望情绪”回。在《柚子》中描写到杀人场景时,王鲁彦故意弱化杀人场景的残忍性,转而描写杀人的有趣性。人头“像皮球似的从颈上跳了起来,落在前面四五尺远的草地上”。在恐怖的事件面前采取一种嬉笑的手法,解构了杀人的严肃性与恐惧感,阴森恐怖的杀人行为演化成了趣味十足的游戏,荒唐不经的情节描述实质戏弄的是惨绝人寰的军阀统治将普通民众生命视作玩物的嗜血行为以及民众对这种惨绝人寰的杀人事件的麻木。著名音乐家看过杀人后,不但没有艺术家应有的对人类苦难命运的同情之心,反而想着回去谱个曲子让人们传唱。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艺术家,竟然和嗜血成性的军阀有着同样的冷酷无情的内心,这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残忍只有在那个是非价值观念颠倒的荒诞社会才会获得合理的存在。

三、“反英雄”式的人物形象

传统小说在构造人物形象时,作家往往选取一些具有高尚品质、无坚不摧的英雄人物,展示人类战胜命运的不屈精神以及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动迎合。但是黑色幽默小说家们,却往往描写一些病态的、变异的、不正常的“反英雄”人物,通过他们的视角窥视社会的荒诞不经与生命的虚无。《柚子》中作家选取颇具流氓气息的与世界格格不入的“我”,通过“我”游戏人间的生活方式,将悲剧的故事转化为喜剧的情节,使读者黯然一笑后产生强烈的悲观心绪。《柚子》中的“我”既不参加反封建运动,也不参与到军阀队伍中,更因为愤世嫉俗的心态与普通的浑浑噩噩的民众区分开来。“我”是一个无所事事的闲人,“我”只在乎岳麓山,“你们将长沙烧得精光,将湘水染成了血色——换句话说,就是你们统统打死了,于我也没有关系”。“我”无力更不屑于阻止“你们”卑贱的恶作剧;相反,“从自由论的角度出发,我还应该听任你们自由的去恶作剧哩”。借助于这一“反英雄”人物的口吻,作家肆意宣泄着对社会的强烈不满。“我”没有信仰、没有追求,是精神的背叛者,道德的放逐者,为了看上杀头的场面,可以让别人流出“血与泪”,可以抛弃自己的同伴T,可以像狗一样跳到墓地上。亲情、友情、尊严,在“我”都是没有任何价值的东西。但是在这些不为通常伦理世俗所接纳的离经叛道的行为背后,却又掩藏着“我”的悲痛的心理,正如尤索林知道“第二十二条军规”是个骗局之后仍执迷不悟地试图逃脱一样,在“我”这个玩世不恭者的内心“还闪露着地上的愤懑”。只是这种愤懑,最后只能演化成一种戏谑与无可奈何的嘲讽。

虽然有人一直将《柚子》中的主人公归为像阿Q式的不自知的中国老旧民,但是显然“我”与阿Q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的,“我”的麻木与嘲讽更带有作家敏锐的观察力,作家是借“我”的语言表达了对荒诞世界的嘲弄,发出“绝望的微笑”。只是可惜的是王鲁彦的这种类于黑色幽默式小说的写作方式由于现实的需求而不得不终止,王鲁彦在《关于我的创作》中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前期的作品过于幼稚。《柚子》以一个玩世不恭的流氓口吻描述了一次军阀杀人的场景,作家的悲愤之情不言而喻。荒诞的文学情境、反讽手法的运用以及“反英雄”式的人物形象塑造,使得《柚子》已经具有了黑色幽默小说的特色。

作者:李楠楠,牡丹江师范学院在读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研究。

编辑:张晴 E-mail:zqmz06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