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雪娇 DOU Xue-jiao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秦皇岛 066000)
(Qinhuangdao Management Center of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s,Qinhuangdao 066000,China)
摘要: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归属分配对我国整个住房公积金的运行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是体现其运行效果的最为关键的指标。
Abstract: The attribution distribution of the value-added income of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s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whole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s in China, it is the most important indicator of reflecting the running ef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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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归属分配;分配机制
Key words: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s;value-added;income attribution distribution;distribution mechanism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18-0045-03
作者简介:窦雪娇(1978-),女,满族,黑龙江伊春人,高级会计师,学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公积金体制改革、贷款风险防范、增值收益分配探讨、公积金内部控制审计。
0 引言
目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归属分配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用途分配不合理、提取比例不科学、分配办法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健康发展和应用。因此,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归属分配问题的及分配机制的研究势在必行。
1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归属分配问题
1.1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途分配不合理
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支援廉租房建设,存在一定的权属之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支援廉租房建设的实质是:将工薪阶层的合法经济利益让渡给收入最低、社会保障的群体。这样的利益让渡在无形之中,使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承担解决最低收入、社会保障群体住房问题的重大责任,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难以实现互助性。②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管理中心发展问题上欠缺考虑。大额固定资产在管理中心进行投入时,合法的列支渠道欠缺甚至没有。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与管理中心的成效进行利益挂钩。管理水平决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多少,且直接关系到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的福利的多与少,不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2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比例不科学
①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与实际需要不符。《住房公积金财务制度》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比例有严格的规定,贷款风险准备金必须按照《住房公积金财务制度》不低于增值收益的60%的规定提取,各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具体的提取标准由各省财政厅制定。目前,我国各省各地在实际的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执行中,大多按照不低于增值收益的60%的规定进行提取,部分是按照当年贷款余额的2%进行风险准备金提取。但是,我国所有现行的风险准备金提取办法均与贷款风险没有进行直接的利益挂钩,风险准备金提取的实际意义难以实现。如:河北省秦皇岛市,2014年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总额为144098026.47元,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额为 7204318.29元,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额为121938608.18元,提取中心管理费用额为14955100.00元,根据价值工程理论,即价值=功能/成本,可得2014年秦皇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提取的前期余额百分比以及在整个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所提取的百分比都与《住房公积金财务制度》的实际规定严重不符,即使将逾期贷款设置为呆账,也不能真实的反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增值能力以及正确的使用情况。另附2010年-2014年河北省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情况表1。
②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难以把握管理费用的提取标准。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提取标准必须略高于事业单位费用的标准制定,至于略高多少,国家没有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细致规定。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费用能拿多少,不是看管理部门的业绩多好,而是取决于和财政部门关系的疏远与亲近,和财政部门的关系协调好,能够拿到的管理费用就高,关系处的不好,自然能够拿到的管理费用就少。另外,有些地方实行年薪制,管理中心的领导的年薪待遇享受一个“老总”的待遇,年薪可高达十几万甚至几十万;有的地方返还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至于为什么返还就不得而知了;甚至有的地方只考了管理费用的基本运转,根本不考虑管理中心的发展,也不切实保障廉租住房资金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导致社会发展问题,如:滋生腐败、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受阻、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丧失等。
1.3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归属分配办法不规范
①财务制度问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成本以及运行成本在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归属上统称为管理费用,往往我国的“企业化”性质凌驾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归属分配的实质,管理中心的“企业”式运行成本远远大于住房公积金运行成本,这种不规范的管理费用设置,容易混淆人民群众的认知。②支援廉租房的分配问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归属分配需要考虑到市、县两级利益分配,做到公平公正,否则将会激化市县管理分配的利益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行。③管理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问题。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系统、科学的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效绩考核标准,各地现行的考核方式五花八门,在奖惩措施上存在很大的悬殊,甚至有些地方将福利政策作为考核目标。
2 完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归属分配机制
目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归属分配问题已经成为各地较大争议的问题,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增值收益余额的归属与分配问题。
为了进一步、深刻详细地了解争议的具体情况,调查了河北省秦皇岛市 2010年4月至6月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归属权的认识。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350份,共回收337份,回收率高达96.29%,有效问卷共321份,总有效率为91.71%。结果显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归属权,社会公众的认识分歧比较大,具体表现为:归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108社会公众认同;141人认为应该归属缴存个人;应该归属缴存单位,有21人认同,此外还有51人表示对增值收益的归属权问题认识不清楚。针对调查结果,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归属分配机制,具体变现如下文所述。
2.1 分配用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途与现有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途比较见表2。
运行成本费用和管理人员费用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整体管理费用的构成,其中运行成本费用按照管理中心实际运行在经管委会批准后核实;发展基金的主要用途是:固定资产和重大事在管理机构管理事项中的支出;贷款贴息基金最主要的用途是:特定群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特定群体主要指:低收入家庭,购买小套住宅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根据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特定群体最低收入标准设置视当地实际情况而定);配套补贴基金主要用于:管理机构或单位对管理工作人员进行5%-12%的住房配套设施补贴,鼓励工作人员财政正常缴存,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途相比现有的与现有的模糊的、没有秩序、分层的笼统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途,更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保障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正常运行。
2.2 规范、科学提取比例。科学的提取比例与现有的提取比例的比较见表3。
科学提取比例与现有的成提取比例相比,更加具有实践意义,对我国整个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运用具有科学指导的作用。
2.3 完善归属分配办法
①财务核算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将管理中心分设为运行和管理两个部门,严格执行运行成本和人员管理费用的核算。②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要及时、快速的修订。全国各地要明确、严格划分特定群体。③各地的目标管理办法要严格规范。国家统一协调出台相应的考核指标、考核形式、工资待遇奖金标准等。
3 结论
对秦皇岛市2012年-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归属分配进行调查分析发现:2012年秦皇岛市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归属分配比例上,在整个收益139,828,666.74中,用于发展基金的比例占到47%,用于贷款贴息基金的比例占到29%,用于配套补贴基金的比例占到24%,而在2013年101,008,653.65的总收益中,用于发展基金的比例占到39%,用于贷款贴息基金的比例占到28%,用于配套补贴基金的比例占到33%,且2014年144,098,026.47的总收益中,用于发展基金的比例占到34%,用于贷款贴息基金的比例占到32%,用于配套补贴基金的比例占到33%,由此可以看出,秦皇岛市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用途归属分配正在趋向规范化、科学化,更加适合秦皇岛市的全面健康发展。
针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归属分配存在的用途分配不合理、提取比例不科学、分配办法不规范等问题,可以采取相应的完善措施,即:全国统一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归属分配标准,合理调整发展基金、贷款贴息基金、配套补贴基金等的科学使用及管理;规范并发布全国统一的提取比例标准,并加强提取比例监督和把控,违反相关规定者或集体必须接受相应的惩罚,提高提取比例的科学性、规范性、制度性;多渠道开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分配办法,通过国家、政府、企业、单位、个人等多支力量,研发积极有效分配办法,并加强各项收益分配项目的资金合理、科学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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