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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经济带与乌鲁木齐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 投稿卿卿
  • 更新时间201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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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陈文新 1,2马婉蓉

(1石河子大学商学院, 新疆 王家渠 831300;

2兵团金融发展研究中心, 新疆 五家渠 831300;

3兵团经济研究所,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摘 要] 新疆位于世界两大经济圈(亚太经济圈与欧洲经济圈)的中间位置,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域。文章基于新疆在丝绸之路经济建设中的现状,随着与中亚金融合作进展的逐步加深,从金融需求、金融供给和创新能力三个基本因子对构建乌鲁木齐区域金融中心进行分析,最终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乌鲁木齐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发展目标、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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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丝绸之路经济带;中亚金融合作;区域金融中心

[作者简介]陈文新(1966-),男,河北老河口人,兵团经济研究所,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管理统计、金融理论与政策;马婉蓉(1989-),女,陕西延安人,石河子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管理统计。

2013年9月主席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其中加强货币流通,推动金融合作的深化,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新疆位于亚欧大陆中部,是丝绸之路的大通道和交汇之地,是中国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同时新疆有着重要的地缘经济、交通枢纽、资源集聚、金融支持和文化沟通五项明显优势地位。2014年5月,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通过建成重要的交通枢纽、商贸物流、金融证券、文化科技和医疗服务五大中心,将新疆打造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纽带,在新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性金融中心有利于促进中国西进战略,拓展中西南亚市场;助力于中国经济国际合作,推动人民币区域化与国际化;加速中国形成东部沿海开放与西部陆上开放相结合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新疆正处在发展的重要节点,乌鲁木齐作为新疆首府城市,具有极高的发展首位度、产业支撑度、经济集中度、文化引领度和社会集聚度。本文基于新疆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现状,详述新疆与中亚金融合作进展,分析构建乌鲁木齐区域金融中心的三个基本因子,最终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乌鲁木齐金融中心建设的发展目标、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构建乌鲁木齐区域金融中心的现实基础

(一)新疆与中亚国家金融合作基础与进展

1. 新疆经济、金融发展现状。近年来新疆经济发展呈现持续稳定增长,经济发展动力强劲。2013年新疆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360.24亿元,2011-2013年平均增速11.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7181元,增长9.6%;2013年财政预算收入1128.49亿元,占全疆国内生产总值的1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39.15亿元;2013年新疆全年实现进出口额275.62亿美元,占全疆生产总值的20.42%,出口额222.7亿美元。同时,新疆金融业总量不断扩大并呈现加速发展态势(如图1所示)。截至2013年,金融业增加值为420.29亿元,增加了15.2%,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5%。2006年以来,除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新疆金融业增加值增速均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二产业,占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稳定。全区年末金融机构(含外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4088.83亿元,增长14.3%。年末金融机构(含外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9840.45亿元,增长24.3%。境内上市公司39家,与上年持平,总股本338.61亿股,增长27.0%;股票市价总值2650.78亿元,增长5.2%;全年通过发行、配售股票共筹集资金155.06亿元,减少24.1%。法人证券公司1家,证券营业部62家,证券交易额7112.32亿元,增长77.8%;期货公司2家,期货营业部9家,期货交易额9871.48亿元,增长11.5%。尤其自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新疆金融业保持较快增长,十分有利于新疆参与中亚金融合作。

2. 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启动,“十关如一关”的通关模式将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通关“高速路”。丝绸之路一体化版块横贯中国东西,从山东济南到新疆乌鲁木齐,货物进出涵盖海运、空运、铁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区域内各地区经济、文化甚至作业时间都有很大差异,是目前5个一体化版块中覆盖地区最广、战线最长、内部差异最明显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将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统一作业,消除地区差异,实现道路联通,有利于加强区域金融合作,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金融经济的互利共赢,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中亚经济金融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3. 新疆与中亚国家贸易现状。中亚各国逐渐步入稳定增长、良性循环的经济发展道路,新疆与中亚国家关系日益密切、贸易往来频繁,在中国与中亚各国经济贸易合作中占有很大的比重。2013年,新疆与中亚五国进出口总额为 275619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9.50%,进出口额分别为529211万美元和2226980万美元,其中主要以出口为主,占全疆进出口总额的 69.07%(如图2所示)。哈萨克斯坦作为新疆第一大贸易伙伴,与中国的贸易往来最为频繁,贸易额所占的比重最大,2013年中哈进出口总额为 83684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9.74%,占新疆进出口总额的44.46%,是中国最大的出口目标国和进口来源地。目前中亚五国经济发展比较良好,综合实力逐渐加强,中亚各国未来贸易发展具有巨大潜力。经济贸易往来的频繁和畅通及其迅速地发展为新疆与中亚各国金融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基础,进一步促进了新疆与中亚各国的经济金融合作,在金融合作的过程中,有利于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乌鲁木齐金融中心。

4. 金融机构合作不断加深。中国金融机构积极开拓丝绸之路沿线的中西亚市场。截至2013年年底,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西亚等国设立了14家分(子)行,2个代表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在国内银行开设了14个人民币同业往来业务。1993年,中国工商银行第一家海外营业性机构——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股份公司成立,也是第一家进入哈萨克斯坦国内市场的中资银行。同年中国银行阿拉木图分行 (后更名哈萨克中国银行) 在哈萨克斯坦成立,为中哈双边贸易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作为中国海外业务最大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从2005年年底向中亚派驻第一个工作组起,目前已实现中亚五国全覆盖。不仅如此,民营资本也积极参与了面向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并购。2012年7月,新疆华凌集团成功收购格鲁吉亚Basis银行90%的股份,成为中国民营企业境外收购商业银行的第一案例,标志民营资本在金融领域跨境发展的重大突破。

5. 人民币跨境结算现状、预期。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为新疆与中亚金融合作带来新空间。截至目前,新疆已与境外49个国家(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4个国家的商业银行在新疆辖内银行开立了12个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试点工作开始至2010年底,新疆人民币跨境结算总额为45.28亿元,占同期新疆对外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89%,仅占全国人民币跨境结算总额的0.89%。2011年新疆人民币跨境结算总额比上年增长312%。2012年这一数值增长至历年最高达550亿元,占同期新疆对外进出口贸易总额的32.59%,占全国人民币跨境结算总额比提升至1.87%。2013年新疆人民币跨境结算总额较上年有所回落,但总体仍保持增长态势(如图3所示)。不难看出,全国人民币跨境结算处于萌芽期,有着迅猛发展的态势。相较于全国,新疆人民币跨境结算与中亚五国贸易关系紧密,发展迅速但缺乏平稳增长。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提出,新疆人民币跨境结算逐渐取得新的进展,预期将进入高速发展态势,意味着新疆未来在人民币跨境结算下投资优势及贸易优势突出,并有效支持新疆资源进口、民生工程建设,加快中亚金融合作进程,为新疆经济增长增添新活力,有效推动乌鲁木齐金融中心建设。

6. 货币互换协议。2010年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有一定地位,且人民币币值稳定,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使用。截至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已与包括欧盟在内的23个境外央行签订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规模达到2.57万亿元人民币。自2008年起中国频签货币互换协议,灵活运用货币互换协议服务实体经济,继续积极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使用,意味着中国正加快融入国际金融市场。人民币的流动性和市场认可度的提高,表明人民币的国际化步伐正在加快。邻近新疆的中亚国家中,哈萨克斯坦央行和乌兹别克斯坦央行都已与中国签订总金额达77亿元的货币互换协议,加之丝绸之路经济带提出,为新疆与中亚五国的金融合作提供政策支持,更加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向西发展进程,深化中亚经济金融合作,由此在中国西部建立金融中心是十分有意义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上海金融中心建设及香港金融中心形成的助推作用

上海和香港金融中心所处的两个经济区是中国目前集聚经济活力和前景的区域,而丝绸之路经济带提出后被认为是世界上最长、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大走廊。上海金融中心及香港金融中心为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上建立向西开放的金融中心形成了强有力的助推作用。第一,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成功与香港金融中心形成的实力提供了扎实的基础支持与鼓励;第二,上海金融中心和香港金融中心作为东南亚的两个主要金融中心城市, 合力推进中亚金融中心城市的建设,在地理区位上呈三角模式,有利于稳固中国经济金融发展;第三,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下中国向西开放的经济步伐加快,上海金融中心和香港金融中心形成由东到西的经济助力,推动中国与中亚以及欧洲的经济金融合作,形成从中国向外扩散的辐射性经济力量;第四,上海金融中心的建设很大程度上依附与长三角地区的发展, 而乌鲁木齐金融中心的建设也依赖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发展,对于乌鲁木齐金融中心建设来说具备很好的借鉴学习作用;第五,上海金融中心的建设已日趋完善且实力强大,可以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乌鲁木齐金融中心的建设提供一定的金融支持;第六,目前新疆与中亚国家主要是基于“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国家层面的金融合作,“上海合作组织”为新疆的金融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合作平台,这对乌鲁木齐金融中心的建设起到了交融互通的作用。作为新疆首府,在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借势上海金融中心及香港金融中心经验,乌鲁木齐最有基础和条件率先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

(三)亚投行和丝路基金为互联互通提供有力的融资支持

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确定为57个,其中域内国家37个、域外国家20个。涵盖了除美国之外的主要西方国家,以及亚欧区域的大部分国家,成员遍及五大洲。2015年6月29日,已通过国内审批程序的50个国家正式签署《协定》。亚投行是一个政府间性质的亚洲区域多边开发机构,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亚投行的法定资本为1000亿美元,各意向创始成员国将以GDP衡量的经济权重作为各国股份分配的基础。2014年11月10日,国家主席在“加强互联互通伙伴关系”东道主伙伴对话会上宣布,中国将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该基金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与互联互通有关的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一年之内,两大融资平台都将走入运行阶段。丝路基金的成立,将与亚投行一道,打造亚洲地区互联互通的高速度,有力助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有效促进乌鲁木齐金融中心建设。

二、构建乌鲁木齐金融中心基本因子分析

金融中心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结合中外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众多理论,对金融中心构建的内因可概括为基础因子、政策因子、市场效率因子三项基本因子的相互作用 [7 ] [10 ]。乌鲁木齐市作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首府,其经济金融指标数据皆居于首位,极具区位优势,因此本文着力分析这三项基本因子。

(一)基础因子:金融需求

金融中心是对经济和金融交易过程中的金融资源实施集聚,有资源配置中心作用。金融需求指在金融市场上获得所需的金融产品并具购买能力的欲望。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下,金融业不可能完全脱离实体经济,真实经济增长将导致金融需求增加,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必然提高社会各界对金融的需求。金融需求作为金融中心形成的基础因子进行考量,属于第一层次核心因素,是构建金融中心最为基础的决定性因素。

近年来,乌鲁木齐社会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增长,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活力更加凸显。2013年乌鲁木齐市国同内生产总值为2202.85亿元,增长15%。一产增加值26.31亿元,增长6.2%;二产增加值875.10亿元,增长14.8%;三产增加值1301.45亿元,增长15.3%。三次产业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3、4.7 和10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为1.1∶38.8∶60.1。2013年乌鲁木齐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611.86 亿元,增长16.5%。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938.42 亿元,增长21.4%。总之,经济发展同时金融需求逐步加深。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不断增加,说明人们急需从储蓄向投资转化,这一转化增加金融需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增加则说明人们的资金需求仍然巨大,同样需要金融方式融资。乌鲁木齐不仅有较大经济发展潜力,加之社会进一步发展对金融需求日渐加深,需考虑金融的长期可持续性。迫切的金融需求更证明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乌鲁木齐金融中心的必要性。

(二)政策因子:金融供给

金融体系和金融资产逐渐复杂化和多样化,满足经济主体的资产选择需求,有利于储蓄向投资转化,也有利于金融中心在更广范围内实现跨境金融集聚,金融业发展规模说明区域金融供给情况。同时,国家(或地区)层面上的经济金融政策和制度,直接决定金融发展和供给的方向与内容,由此决定与金融中心形成发展有关的金融变量跨境流动的方向和规模,同时决定与境外经济金融之间联系的广度与深度。从金融供给角度考虑政策因子,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制度是金融中心建设的第二层决定性因素。

乌鲁木齐金融业保持较快增长。2013年金融业增加值达169.64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长15.05%,对GDP增长贡献为1.08%。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增加值占金融业比重分别为90.1%、4.1%和5.8%。金融组织和市场体系不断增强,金融资产规模逐渐壮大。2013年末,乌鲁木齐拥有各类银行机构813家(含营业网点),保险公司179家(含营业部)、信托投资公司2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期货公司2家、证券公司1家,金融从业人员2.41万人。初步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多种机构并存、功能较为健全的金融组织体系。乌鲁木齐金融业虽有长足发展,但金融市场发育程度在全国仍处于较低水平,金融供给明显不足。

随着西部大开发逐步加深,国家对新疆发展政策支持空前,乌鲁木齐市作为首府受益颇多。2010年5月首次召开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设立喀什、霍尔果斯经济特区;紧接着新疆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获批,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十八大以来中央已召开至少7次会议部署新疆工作,凸显对新疆以及对外发展的重视;2013年首次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概念,对外开放进一步勾勒新蓝图,新一轮西部大开发迎来新机遇;2014年5月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召开,提出将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核心区;接着深入开展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为新疆经济金融发展增添强大动力;2014年6月在乌鲁木齐举行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研讨会,20多个国家百余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更好地推动沿途各国人民共享和平、共同发展;2014年11月设立丝路基金直接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2015年亚投行国内审批程序的50国家正式签署《协定》,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有关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诸多政策支持为乌鲁木齐金融供给的方向和内容提供了强有力的助推力量和基础保障。充足的金融供给能力大大提高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乌鲁木齐金融中心的可能性。

(三)市场效率因子:创新能力

基础因子和政策因子主要指宏观视角的决定因素,市场效率因子则更多指微观视角决定因素。基础性因子和政策性因子的条件具备后,金融资源就有集聚而形成金融中心的可能。当两个因子同时具备时,创新能力等微观性因素将决定金融中心形成。创新能力决定着金融中心发展活力,将创新能力作为市场效率因子考虑金融中心建设,是金融中心建设的第三层决定性因素。

近年来,乌鲁木齐金融市场效益不断得到提升,特别是中央新疆座谈会召开后,乌鲁木齐金融市场体系和组织体系不断增强,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逐渐增强,金融资产规模壮大的同时质量不断提髙。2013年,乌鲁木齐市金融相关比率达到4.34,比上年增长7.6%,人均存款为21.34万元/人,比上年增长14%,人均贷款为14.98 万元/人,比上年增长19%,存贷比达到0.7,比上年增长4.2%。保险密度达到3384.91元/人,比上年增长12%,保险深度达到4.04%,比上年增长4.1%,乌鲁木齐市金融效益得到不断扩张,金融深度和广度同样进一步延伸。但总体而言银行间接融资市场仍然占主导地位,债券市场、外汇市场、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发展水平较低。银行类金融机构无论从机构数量、资产规模还是提供的服务方面,都远髙于其他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黄金市场和外汇市场的比例较低。这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发展提供增速可能,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丰富程度空间充足,互联网金融的使用逐渐普及并不断创新,金融机构创新能力提高潜力巨大。潜在创新能力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乌鲁木齐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发展助推力。

三、新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乌鲁木齐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发展目标、思路与措施

(一)发展目标

综合乌鲁木齐发展区域金融中心所拥有的各项条件来看,本文将金融中心建设发展目标定位为: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下中国经济向西开放的脚步,循序渐进逐步建成带动全区,辐射西北,面向中亚及欧洲,服务于亚太经济圈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成为与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功能互补,由上海金融中心、香港金融中心和乌鲁木齐金融中心形成由东到西的经济助力,区位上呈巩固三角式加速中国经济金融发展,推动中国与中亚以及欧洲的经济金融合作,形成从中国向外扩散的辐射性经济力量。

(二)总体思路

金融支持“一带一路”的总体思路是:以“规划先行、金融先导”为基本原则,以规划整合各方资源和金融“走出去”,统筹带动中国技术、装备、标准等中国因素和企业“走出去”,创新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发挥好开发性金融的主导作用,拓展“一带一路”金融服务布局。反过来说,这也正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金融发展的总体方向,并进一步确定了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乌鲁木齐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

在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充分利用乌鲁木齐的经济贸易、地缘经济和地理中心、资源集聚、文化沟通和交通枢纽地位等优势。在关注全球和中国经济走势,保证国内经济金融稳定,维护区域内社会稳定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推动金融市场深化和资本项目开放,以构建高效、强大的金融合作枢纽为核心,不断强化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乌鲁木齐的金融中心战略地位,逐步形成促进区域内金融贸易投融资便利化,互联互通中国与亚欧各国经济金融发展与合作,加快经济带沿线各国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的区域金融中心。以此循序渐进分阶段、分步骤实现乌鲁木齐区域金融中心的长远发展战略。

(三)具体措施

新疆确立“金融立市”的战略思想,就是构建乌鲁木齐区域金融中心,并将金融中心定位为“与实体经济相关的区域级、政府主导型、筹资型的金融中心”,走以政府直接推动为主的模式。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国际金融中心规划工作,以乌鲁木齐会展片区“金融城”为基础,打造具有国际视野的金融服务网。在建设乌鲁木齐区域金融中心的过程中应分阶段分步骤,逐步完成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总的发展目标。具体阶段目标与措施如下:

第一阶段(十三五时期):目标是乌鲁木齐金融中心的基础功能得到巩固发展,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贸易投融资便利、经济技术合作深化。实施路径为:完成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金融体系,集聚金融机构规模,以市场创新和金融产品为突破口,加强与香港和上海金融中心的合作联通,承接其辐射,争取设立“国家金融改革开放综合配套创新试验区”,配合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完成新疆金融产业空间布局、产业组织与产业结构的规划,完善乌鲁木齐金融业发展软硬环境。

第二阶段(十四五、十五五时期):目标是增强乌鲁木齐金融中心辐射能力,形成由东到西的经济助力,功能进一步延伸,与中亚各国经济金融发展与合作互联互通,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金融枢纽中心。实施路径为:促进乌鲁木齐金融中心运作良好,金融业增加值明显提高,提升新疆与中亚各国金融合作,在香港和上海金融中心的助推力下增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国金融机构交流和金融市场合作。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并形成乌鲁木齐、伊犁、喀什为金三角的金融格局、建设人民币离岸中心、金融贸易创新示范区,引进国际知名的银行、保险、证券和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在乌鲁木齐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分行(分公司),培养并吸引专业人才,促进形成多元化、区域化的金融产业格局。

第三阶段(约至2040年):目标是进一步提高金融中心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区域化程度,推动中国与中亚欧洲的经济金融合作,形成向外扩散的辐射性经济力量。实施路径为:通过金融合作多元、往来频繁提高金融中心的区域化程度,增强对亚欧的影响和辐射作用,建立金融监督机制,巩固乌鲁木齐区域金融中心地位,开展金融服务协调、对外开放合作、财税体制匹配、产业协同发展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争取“丝绸之路经济带”重大金融改革在新疆先行先试,抢占中国西部和中亚地区金融业发展的制高点。逐步将乌鲁木齐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连接亚欧国际金融市场和国内金融市场的重要国际性区域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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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亚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