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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因预装软件问题被诉 危机升温

  • 投稿李狗
  • 更新时间20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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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三星在中国的日子颇为艰辛,除了运营利润持续下滑外,近日又因预装软件问题被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起公益诉讼

文/《中国证券期货》记者 雒招霞

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星”) 作为全球最大智能手机厂商,正受到来自苹果和小米的夹击。近年来,三星为了扭转种种不利的局面和持续下滑的运营利润也是蛮拼命的,不过现在看来收效甚微。这家韩国最大制造企业估算,今年第二季度营业利润为6.9 万亿韩元(合61 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跌4%,远低于分析师预计的7.23 万亿韩元。

除此之外,三星近期又因预装软件问题被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以下简称“上海市消保委”) 提起公益诉讼。

7 月2 日,上海市消保委在官网宣布,因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引发侵权责任纠纷问题,上海市消保委分别将三星和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OPPO”) 起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其所销售智能手机外包装或说明书中明示手机内预装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同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为其所销售智能手机内预装应用软件提供可直接卸载的途径。

上海首起消费公益诉讼案被受理

近年来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快速革新,手机已从单一通信功能发展到集通信、社交、学习、娱乐、电子商务、健康管理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移动智能终端。这极大地刺激了消费者对智能手机的消费需求。与此同时,与手机相关的消费投诉也呈快速增长的趋势。2012 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的手机类消费投诉为4188件,2013 年为5680 件,同比上涨35.6% ;2014年达到了7066 件,同比上涨24.2%,手机类投诉已经连续三年占到商品类投诉的第一位。

今年初,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手机成像不佳、内存缩水、软件异常等热点问题,上海市消保委委托专业机构对手机多项性能开展了比较试验。比较试验发现,受试手机除系统软件外,均不同程度地预装了各类软件,最多的达到71 个,少的也有近30 个。受托专业机构模拟普通消费者的操作方式卸载预装应用软件时,有的手机无法卸载任何预装软件,有的手机虽可卸载部分,但仍有大量预装软件不能卸载。此外,抽样测试还表明,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在消费无操作的情况下,仍然会发生流量消耗。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鉴于手机厂商的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必要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纠正此类不合理的做法。试验结果显示,三星SM-N9008S 手机不可卸载软件数量位列第二(OPPO 第一)。三星手机不可卸载软件数量为44 个,且所有预装软件均不可卸载。

通常情况下,消费者购买手机后即享有对手机以及手机虚拟空间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预装应用软件占用了手机的内存,无法正常卸载导致手机可使用空间的减少。因此,手机厂商应当对预装软件的类型、功能、所占内存明确告知消费者,并允许消费者自主卸载应用软件。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公益诉讼能够起到示范效应,彻底破除智能手机行业捆绑销售应用软件又不告知消费者的潜规则,推动手机应用软件公平竞争,促进智能手机行业健康发展。

专家:预装软件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手机的预装软件问题早已引起消费者的不满。预装软件过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用户体验。

中国通信业观察家、飞象网CEO 项立刚表示,有些厂商不顾用户体验,大量地安装各种应用,甚至一些应用是开机即启动,既占用了手机内存,也降低了手机的运行速度,这类应用“偷”流量的可能性非常大。

“艾媒咨询调查发现,绝大部分手机预装软件都有潜在的危险性。”艾媒咨询CEO 张毅说,手机预装软件的风险在于可能盗取用户银行卡信息等个人资料,危害用户财产安全、隐私安全,预装软件还有可能“偷”流量,对用户造成信息骚扰等。

“不仅如此,若用户通过卸载软件获得手机ROOT 权限强行卸载预装软件,就要面临厂家不再保修的规定”,张毅补充说。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IT行业律师赵占领认为,“手机的预装软件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用户体验,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赵占领表示,目前手机行业主管部门确实没有对软件预装和卸载进行详细规定,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两项重要的权益,一个是知情权,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有权知道商品的真实情况,比如手机外包装说明书里应告知有哪些预装软件及软件的功能、内存、占用大小等等;另一个是选择权,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可以选择使用或不使用某种软件,否则会涉及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中国律师协会消费者专业委员会主任葛友山也认为,除了必须的手机软件外,厂商在预装其他第三方软件时,应该告知消费者。

“不得不承认,有的入门级消费者确实需要预装软件,但消费者有选择用或者不用的权利,如果预装软件不能删除,就违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葛友山告诉记者。

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什么样的软件可以预装,什么样的不可以预装等,一部分人对于这次公益诉讼的前景仍表示担忧。

2012 年6 月,工信部有下发通知,明确要求“手机生产企业不得安装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的软件”。次年,工信部再次表态,下发《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手机厂商预装软件必须通过工信部的审核关卡。但专家们都表示,国家进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去禁止手机厂商预装软件的可能性也非常小。

赵占领表示,“若上海市消保委胜诉,相关的标准和规定应该也不会太远了。”未来手机预装软件既可以进行“准预装”,又不伤害用户利益方便用户体验,那当然是最好了,目前看来,离实现目标又前进了一大步。

通常情况下,消费者购买手机后即享有对手机以及手机虚拟空间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预装应用软件占用了手机的内存,无法正常卸载导致手机可使用空间的减少。因此,手机厂商应当对预装软件的类型、功能、所占内存明确告知消费者,并允许消费者自主卸载应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