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雨潇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河北保定 071000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单独生育二孩政策,这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适时调整,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然而在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中,有相当一部分夫妻并没有二胎生育意愿。这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现象,具有一定的社会共性原因,本文对此问题的社会成因进行了简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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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单独二孩;生育意愿;社会原因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决定启动单独生育二孩政策。这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一是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家庭生育二胎意愿低
从“单独两孩”政策出台亮相,到2014年1月浙江省率先放开“单独两孩”政策,全国多地“单独二孩”政策相继迎来实施一周年。千呼万唤的“单独二孩”政策终于落地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前期开展的生育意愿调研显示,“单独二孩”政策全面落实后,在全国范围内符合生育新政的1500万至2000万夫妇中,大约有50%至60%的人表示愿意生育第二个孩子。然而现实却是,截至2014年12月申请并获批的“单独”夫妇仅有92万对,要知道,这些人即使申请了也并不意味着都生育,而且不会在同一年内生育,因此目前这些申请获批的“单独”夫妇实际生育二孩数将明显小于92万,这对于每年有1600万左右人口出生的中国来讲显得微不足道。
现实情况是在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中,放弃生育二胎的夫妇占有很高的比重。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是哪些原因导致如此高比例的人群放弃二胎?
二、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家庭放弃二胎的原因
可以说,符合政策家庭放弃二胎,已经或者即将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具有一些相同的社会成因,值得我们予以关注与探讨。
(一)生育成本过高
孩子多了可以适当缓解养老的压力,使独生子女不再那么孤单,可以维持人口均衡发展,但是生孩子的确不是简单的事情,生得起还得养得起,养育孩子的成本是必须并且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在不愿意生二胎的原因里“经济成本太高”是主要因素。对年轻群体来说,有自主选择生二胎的权利固然是一件好事,但是一涉及生养孩子所要付出的高额成本,现实的经济状况和生活压力让人产生了不少的犹豫和顾虑。
长期的一孩化导致社会上一个家庭一个孩子成了常态,家庭把所有精力和资源放在一个孩子身上,提高了平均每个孩子的养育成本,生养一个孩子自出生到大学毕业,从照料、食品及日用品花费,到教育投资,城市孩子大约得花费100多万元,农村的孩子也需花费20至30万,这还不包括结婚、买房这些重大投入。生育第二个孩子,将使孩子相关的各种支出大多变成了双份,尤其是房子够不够住也是个重要问题,加大了家庭买房、换房等方面的压力,在教育投资一定的情况下,家庭两个孩子的教育质量能不能都跟得上也是许多家庭必须顾虑的问题。
在我国相关社会保障还未跟上的情况下,生育第二个孩子增加的各种花销在普通的工薪阶层看来确实令人难以承受,心有余而力不足使许多人面临养不起两个孩子的窘况。现今很多年轻人一定程度上在结婚、买房上都在“啃老”,而在自身经济状况不允许的情况下,生养二胎将会导致“二次啃老”。“养不起”是民众在面对“单独二胎”政策时考虑的首要因素。
(二)工作压力过大
随着我国现代化的发展,年轻人大多会在城市工作和生子,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繁重的工作以及巨大的工作压力使得他们的精力与体力难以承担第二个孩子的生育、抚养。许多女性也不再把全部期望系在孩子和伴侣身上,而是更多地关注个人发展,而男性也因为抚育孩子会占用他们可以用来发展事业的时间和精力、增加他们的机会成本而降低生育意愿。我国虽然不断完善劳动用人制度,但是不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在很多小的个体户雇员中普遍存在。不少企业也存在着其他各种问题,要么是女员工怀孕期间没有任何工资、要么是没有产假。许多女性在怀孕后都会被用人单位解雇或者是不再签署续约合同,从而使得她们在怀上孩子的同时面临失业。
可以说,综合以上因素,选择生育第二个孩子,会给父母的职业发展带来较大的压力,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其上升空间,给家庭也带来了较大压力。
(三)家庭养老压力
在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的现实下,许多家庭选择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托付给老人抚养以减轻自己的压力。然而,在达到一定生育间隔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时候,许多老人的年龄已经偏大,其体力和精力已经难以照顾孙辈,甚至自身都已经开始需要照顾,尤其是在当今第一胎生育时间都在普遍推迟。
在现在较为普遍的一对夫妇要赡养四位父辈老人加上八位祖辈老人“二四八”赡养结构里,符合政策家庭的年轻夫妇面对如此巨大又不可控的赡养压力,选择减轻可控的抚养压力放弃生育第二胎,也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四)生育观念转变
所谓生育观就是人们对生育问题相对稳定的看法和主张,也是指人们对于家庭的生育功能的基本认识及所持的态度。应该说,生育观念的变化是符合政策家庭放弃二胎生育行为的思想基础。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实行和日益深入人心,再加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建立健全,许多人的生育观念发生了重大转变,多子多福的陈旧观念早已被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的新生育观所取代。“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在潜移默化中被大部分人所接受,成为习惯与常态。再加上生活、教育成本的提高,低生育思维定式也已在处于生育期的新生代家庭中悄然形成。许多年轻的父母注重孩子素质培养,不断提升生活品质,觉得养好一个孩子就够了——在越来越追求个性发展和生活品质、理想追求的今天,许多年轻父母的选择逻辑是,如果保证不了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品质,就宁愿不要多生,宁可少生,也要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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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吴佳佳.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就调整人口政策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经济日报,2013(11.17)
[2]童曙泉,骆倩雯.约 27 万对单独夫妇愿生二胎.北京日报,2014(1.16)
[3]惠敏.2013~2014年中国男女婚恋观调查报告发布.中国妇女报,2014(1.14)
[4]王广州.“单独”育龄妇女总量、结构及变动趋势研究.中国人口科学,2012(3)
作者简介
田雨潇(1989–),男,汉族,河北沧州人,河北大学经济学院人口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