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曾志 杨睿
内容摘要马航失联事件引发互联网恐惧奇观,表现出的各种不同的情感话语是网络公共空间讨论由私域转向公域的一种标志。互联网成为马航事件中各类信息扩散的重要渠道,同时各种信息在传播中也加入到信息的生产与再生产中。新媒介社会化以及社会媒介化,导致恐惧情绪在微信、微博上随着文字、图片以及视频等的传播,而不断影响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情绪、情感、态度和行为等。这种情绪、情感等人格化的情感结构形成一种力量,是社会现实生活的再现,也成为社会领域中最重要的权力来源之一。异质共同体是互联网治理合法性的基础,在互联网管理实践中应不断试错纠错,警惕和防止互联网治理的权力单一性与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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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互联网赋权治理合法性
作 者师曾志,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睿,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 (北京 100871)
2014年3月8日发生的“马航失联事件”至今未果。由于这一事件涉及面广,社交媒体上的信息传递、传播以及理解形成了一种重要的文化与社会奇观。本文试图从新媒介赋权、恐惧奇观的视角出发,分析有关事件的情感话语实践对互联网治理的意义,进而对中国互联网管制合法性基础进行探讨,为互联网治理提供相关依据。
新媒介赋权下的情感传播与权力
传播与权力关系一直是传播学最为隐蔽而又最具张力的研究内容。新媒介赋权下,权力来源多样,除资源、位置、专业等占有性的权力来源之外,也可能来源于人与人对观念、意象、情感等的分享与连接之中,尤其是情感话语成为身份认同的重要源泉与动力。
互联网连接了人与人的关系,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的解构与重构,其根本原因是权力关系的变革。正如汉娜‘阿伦特曾指出的: “权力不能像武器一样贮存起来以应付紧急状况,它只存在于其实现中。在权力没有得以实现的地方,它也就不存在。”福柯在其生前最后一次访谈中也指出:“权力关系本身并不是什么坏的、人们应该从中解放自我的东西……问题并不在于试图在一种完全透明的交往中消解它们,而在于将法制、管理技术以及在伦理学、气质、自我的实践赋予自我,这些东西将使这些权力游戏得以在最低限度的统治下进行。”
正是在阿伦特、福柯等这样的思想家权力概念的框架中,我们提出了新媒介赋权的概念,即媒介愈来愈成为权力产生与实现的重要源泉和场域,权力在社会关系生产实践中产生与实现,并在社会关系中具有了可逆的性质。新媒介赋权指的是个体、群体、组织等,通过互联网社会交往连接获取信息、表达思想,从而为其采取行动、带来改变提供了可能。新媒介赋权是传播与权力博弈的过程,强调多元主体在传播中产生、实现或消解、丧失其统治与支配的能力。
新媒介赋权下网络舆论场中国家与社会权力的博弈,影响到信息生产、再生产与传播机制的改变,使得两者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紧张竞争过程中,这对习惯于统一、秩序化的互联网治理的思维方式提出挑战。以新媒介赋权的视野,分析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更多的是将传播与权力之间的关系植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中,个体间兴趣、爱好、情感、动机等连接性与差异性,也会形成权力并影响到权力的博弈和统治。在重大突发性事件中,网络已成为重要的舆论场,其中,情感话语愈来愈成为一种力量和权力,在自我赋权、群体赋权以及社会赋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最终也会影响到组织赋权和组织治理。
MH370的互联网“恐惧奇观”
马来西亚政府和马航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相关的权威信息,但马来西亚官方和马航存在信息屏蔽、瞒报等行为,对关键信息等语焉不详,不断否认之前公布的信息。随着事件调查的逐步深入,事件所涉主体众多,传播渠道多样,多种语言传播,第一手消息来源多头,分散在不同组织,甚至不同国家,因果关系复杂,权威性信息稀缺,公众一时难辨真相。路透社、美联社和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等国际知名媒体不断披露事件最新细节,事件的调查出现了数次离奇的逆转,失联原因愈发扑朔迷离。因其关系百余名同胞的生命安危,马航失联事件以罕有的受关注度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
网民从一开始的耐心期盼到对心灵鸡汤式信息的厌弃,由紧迫感下信息匮乏所造成的造谣、传谣、辟谣到无可奈何的注意力转移,从无所顾忌地抢新闻到新闻专业主义和新闻伦理的辩论,再到对信息公开的呼唤和对新闻生产与再生产机制的反思。马航失联事件本身已构成新媒介景观,流动在微博、微信上的各式图景,我们将之概括为互联网恐惧奇观。
美国学者道格拉斯·凯尔纳依据法国思想家居伊,德波景观社会的理论,提出媒体奇观的概念.即“指那些能体现当代社会基本价值观、引导个人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并将当代社会中的冲突和解决方式戏剧化的媒体文化现象,它包括媒体制造的各种豪华场面、体育比赛、政治事件”。凯尔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恐怖奇观的概念,即“在全球媒体占主导地位的世界,恐怖奇观的壮观场面可以被用来吸引全世界的注意力,将恐怖分子的政治意图戏剧化,同时也能用以达到具体的政治目标”。马航失联事件无论是恐怖劫机还是飞行事故,一切都随飞机的失踪而陷入重重迷雾之中。
微信、微博上的内容更迭频繁,一方面,微博、微信已经成为重大事件发生后相关机构和当事人发布信息的首选平台,媒体也习惯于通过微博、微信获取和核实相关信息。另一方面,该事件的特殊性还在于,信息源的分散多头,事实真相的不确定性,人们的焦虑、不安、反省、批评、怀疑等也成为媒体报道的内容。人们在快速、体验式的浏览、转发中传递着一种流动的不安情绪,恐惧奇观正是人们情绪、情感等人格的再现。
新媒介社会化以及社会媒介化,导致恐惧情绪在微信、微博上随着文字、图片以及视频等的传播,而不断影响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情绪、情感、态度和行为等。恐惧奇观本身不仅仅是各种话语戏剧冲突的场域,人们的悲伤、焦虑、疑惑以及与之相伴的争辩、谩骂和审判,在网络社交媒体平台上蔓延和展开,恐惧通过话语不断地流动,也在恐惧的流动中生产新的恐惧和话语。与凯尔纳所不同的是,我们将恐惧奇观看成是不安情绪、情感与其他社会权力博弈的再现,情感结构形成一种力量,成为社会生活领域中最重要的权力来源之一,也成为阿伦特所言的“最容易长久的权力,即最能使行动者保持人性的权力,是那种由非暴力行动产生的权力”。以情感连接的社会,凸显的是个体的选择,这必然会解构整齐划一的社会结构,形成各种异质共同体,权力的博弈在更多元的主体间展开。
自我赋权与异质共同体
互联网时代人们获取信息、自我表达及行动的相对独立性、自主性,让我们重新反思工业时代所谓的“单向度的人”:人是否丧失了革命性而缺乏自身的判断力和批判力?早期传播学将“大众”主要集中在传播效果的研究上,大众只是一个集合名词,有着轻视大众的倾向,将个体的差异性以及行动能力隐含在大众以及大众社会的总体判断上。网民与传统大众有了很大的区别,互联网赋权给每一位网民成为可能。互联网信息的表达与行动凸显出个体的异质性,结合中国社会转型,网民意见表达因问题而聚集,形成的是多个去中心、去组织化的异质共同体,网民作为传播主体成为可能。
在关于马航的所有信息、评论传播过程中,不少媒体机构从选题讨论到内容生产的全过程,越来越依赖微信群以及微信公众号上的内容,也愈来愈倚重相关内容在朋友圈的传播。与微博的“弱关系”、公开性不同,微信的“强关系”和隐秘性更加强调主体的多样性和内容形式的个性化。以微信为代表的自媒体是培养相对私密的阅读兴趣、鼓励深度思考,甚至寻找共同体的有力工具。事发不久,由中国媒体在事件报道过程中的不良表现,引发的一连串关于我国新闻生产机制和新闻发布体制的反思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广泛传播。很多文章通过与西方媒体的比较,深刻拷问了我国记者队伍人脉和采访资源的匮乏以及专业性的不足,指出中国媒体一直在被动中发展,一味依赖传统的采访路径,迷信“现场”,不了解相关知识,习惯于做权威机构的传声筒,没有培养专家型记者的机制。同时,中国官方以“敏感”信息不宜公开为由导致信息公开化的缺位。中国媒体,尤其是中央媒体由于这种缺位给人留下“政治正确往往比报道公正平衡更为重要”的刻板印象,以及这种印象引起的重要消息提供者不愿与中国记者交谈等一连串的问题在网络上被广为诟病。
网民主体性得到加强,其实现得益于传播技术的革新,也影响到传播机制的改变。网民不仅成为议程设置的主体,也促进了媒体的成长与成熟。新媒介赋权增强了个体的自我反思、自我批判、自我教育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赋予人行动的能力,即在偶然、不确定、差异化的思想、观念、规则等挑战下,话语倾听、言说、理解、判断的能力。这种能力在对话、协商甚至是妥协中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突破了体制的束缚,成为国家与社会协调发展不可缺席的力量。
网民在共享意见的同时,也在分享意义。从经验出发再到体验感悟,大众社会由集体自我向个体自我转变。网民主体性的加强与网民多样化的公民身份有关,它与全球化的今天,每个参与者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有关,也与其所处的社会权力结构有关。信息共时性以及分散的协同性,多元化身份认同的信息基础,带来近代所建构起的单一国家、民族、阶级等公民身份的改变。公民身份已不仅仅是权利的集合,也成为文化心理认同与归属的符号,更重要的是主体间以及异质共同体间权力实现的实践与行动。新媒体赋权将人民、国民、大众等概念,还原为一个个活生生的有着表达与行动能力的个体,每个人都在社会转型期实现与成就着自身。个体自我赋权,首要的是对自我的凝视与沉思,这样才可能获得一种介入与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才能共同营造健康的舆论空间。
情感话语中的意义与事实
公域与私域边界的划分,本质上是一种权力的划分。不同权力的划分,会影响到公私域本身的性质以及系统运行的规则。情感话语有着表达、行动与改造经验的功能,它蕴涵着意义与事实在公私域空间中的不同呈现方式。倘若情感话语在公私域中意义和事实的表达产生混乱,就会影响到情感话语实践的文明程度。
过往传播技术的不发达,导致传播中的权力极易被少数人控制。现代传播技术的革命与普及,满足了语言游戏异质化追求的可能性,进而发展为对宏大叙事的怀疑和对差异性的承认。公共空间中除了话语的掌握者如政府、媒体外,也将个体与群体连接在一起,微博、微信让更多的人通过意念、观念等连接在一起,形成一种非线性的、分布式的、自适应式的心智结构。情感因素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态度、行为。传播权力的去组织化与去中心化,本质上是由群体的心理、观念、意象分化所致。观念、意象等所生产的幻象来源日益复杂,公众及个体内化的差异化的观念、经验等日益成为总体的社会观念、意义及价值观,它直接影响到观念、意象、意义的统治。
集中在失联事发后两天的关于新闻伦理与新闻专业主义之间平衡的辩论,一度成为舆论的焦点。在机场接机的家属成为记者“围剿”的对象,一些家属情绪几近失控。大批记者将镜头对准了悲痛欲绝的家属,更有类似《马航发布会现场:家属情绪失控险砸记者相机》的现场报道,无异于借着揭发嗜血媒体的机会再消费一回灾难。大量媒体展示出了家属痛苦万分表情的照片,招致舆论的强烈谴责。这场批判风波一方面是对新闻人专业和人性的警醒和拷问,同时也映射出新媒体时代网民对个人的尊重,对信息传播自律和规范的诉求。
网民在跟进这场恐惧奇观中的另一特点,体现在对心灵鸡汤式煽情话语的厌弃。人们需要事实认定的同时,更需要价值的认同。马航失联事件从一开始就存在巨大的事实悬疑,这需要大量切实的事实报道加以填补,也需要观念意义的重建。然而,国内媒体却把它当做一场灾难事件进行处理,除了翻译外国媒体的稿件,拿不出最新的实施进展和专业的分析评论。事发初期,以心灵鸡汤回应人们的情感需求可以理解,但无休止的煽情惹怒了公众。
互联网更多地凸显人类的价值理性,它强调的是主体间性、观念共同体,甚至是意义共同体。这意味着我们应对个体人格从私域向公域身份转变中的情感需求加以注意和回应。公私域中人格与非人格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影响着公共空间的对话、讨论、争论甚至妥协的水平、质量。情感活语是一种普遍的抵抗与排斥,还是在延展自身的能力;重新认知差异性并以此为行动的基础,还是在自恋中寻找自我满足从而最终丧失公共理性与公共生活的意义,这都成为中国互联网治理合法性研究中必须重视的问题。互联网治理的合法性思考:实践中不断试错
互联网与中国社会转型密切相关,是社会各种症候的重要表征。随着传播技术手段的改变,跨越时空的人类传播活动得以实现,人类的情感、观念、行为、话语、认同等也在跨越时空中解构、重构着新的社会关系,产生新的意义。这就意味着全球互联网在跨越国家、民族、种族、阶级、阶层、性别、代际等过程中发展,这也意味着对中国互联网治理的合法性基础提出挑战。
信息传播本身的不确定性成为恐怖奇观中的奇观。在此次失联事件中,由于马来西亚官方及马航发布新信息之低效,以及中国媒体通过自身渠道获得信息的能力不足,一度导致各种信源渠道之间层出不穷的相互否认、相互辟谣,以至于只要参与微博微信上的信息沟通,无论是普通用户还是权威媒体账号,都被裹挟进了“造谣传谣”的过程。没有哪一家媒体机构能忽略微博上的最新信息。不少权威账号在内容生产上已经和普通账号无异。社交媒体尽管有自净功能,但事关人命,在传播过程中还是造成人们的恐慌和无所适从。
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认为,在一个社会中,谣言的流通量与问题的重要性性含糊性这两个条件有关:“流行谣言传播广度随其相关人员的重要性乘以该主题证据的含糊性的变化而变化,重要性与含糊性之间的关系不是加法而是乘法,因为,如果二者之中有一个为0,也就没有谣言了。”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上演的这场不可思议的恐怖奇观,构成了社会认知和集体行动的另外一种存在方式,再现了一种情绪的表达或投射。社会学家涩谷保认为,流言是临时的新闻,它是环境模糊时,群体根据已有的信息碎片,对事件意义和解释的建构。
现代国家以及资本市场的长期统治与支配,使话语更多掌握在国家权力和市场资本手中,政治意识形态和市场逻辑已成为话语合法性的基础。新媒介赋权在人们日常生活关系中建构,互联网异质性共同体不断生成与发展,话语表达与沟通机制越来越复杂、多元,不同话语之间的矛盾紧张关系,是互联网治理者必须面对的问题与挑战:话语愈来愈成为斗争,话语愈来愈是权力。
社交媒体在自我赋权、自我谋求合法性问题上表现出色。话语生产与再生产机制的改变,从根本上为互联网管理提供了另外一种合法性的基础:它依靠的不仅仅是现实的资本、资源等权力,话语本身在与权力、资本的斗争中具有了统治与支配的性质,成为其存在合法性的重要源泉与动力。恐怖奇观中的不确定性决定了情感话语的权力和力量,也决定着表达中的反思、判断、意志与行动。恐怖奇观中真相似乎很难存在,生与死在悬空中唤起人们各自情感、意识的选择。恐怖奇观中“行动的一些特有要素,尤其是预设的目标、强劲的动机以及指导性的原则,都会在行动的过程中显现出来。与它们不同的是,一个负责的行动的意义只有在行动本身结束并成为可以讲述的故事时才被揭示出来”。这意味着新媒介赋权下互联网上所呈现的公民话语,与既往的基于现代民主国家的话语模式有很大的不同,即叙事主体的多样性、异质性,观点在讨论、协商、辩论中不断较量,妥协可能是达成共识的一种方式,但更多的却是不可调和的分歧,出现所谓的“交流的无奈”。正是在这复杂的多样性的可能性中,公民话语获得了自身的合法性。
互联网治理的合法性已超出了近现代民族国家发展形成的社会制度、结构、关系等的安排,它有着很强的自反性与蜕变的性质,也有着自我解构与重构的特性、行动与能力。它存在的合法性基础是思辨的,是以伦理实践以及追求社会公正、正义为目标的。现代社会需要促进和支持人们文化心理上的归属感。如果大多数人不能感到某种归属感或不能相互认同的话,就会产生在动机和合法性层次上的又一种系统性的危机。
互联网治理合法性的研究需要反思共识:即共识是我们寻求的答案,还是问题,这已经成为了问题本身。我们是否需要寻找一种共识、规制达成新的治理和规范,还是以一种新的思路、观念理解互联网治理。互联网“交流的透明性”给中国社会发展带来的变革是巨大的,但同时,它所造成的社会失范、失序也是不容回避的事实。
公民情感话语实践已成为互联网治理合法性的重要内容。互联网治理的合法性很难以过往的治理方式为理据。互联网中存在很多问题,但问题本身已不仅仅是问题,更多的是一种未知。互联网中不确定的合法性,存在于整个社会、共同体的挑战、质疑、认同等实践当中,在利奥塔尔看来,合法性存在于“追求正义观念与正义实践中”。不同于政治意识形态与市场逻辑的是,互联网叙事的基础发生了改变,从宏大叙事向小叙事转变。国家政治和市场资本的话语地位依然强大,但人的存在、多元价值、生命体验与意义,也成为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最终影响着前者。公民情感话语的增权或减权不是由既定身份决定的,而是由话语斗争所形成的新的话语权力决定的,并影响着公民新的身份的产生。社会转型中,正义的实践和交流互动是网络共同体讨论问题的源泉活水,其合法化本身就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
马航失联事件的传播报道过程,充分运用了社交媒体及时跟进、迅速到达的优势,也由于信源不力,通过自身渠道获得信息的能力不足等复杂原因,导致混乱无序、谣言四散的网络传播局面,形成我们所称的恐惧奇观。网友关于媒体新闻伦理的讨论和对心灵鸡汤式消息的厌弃反映了公众对个体的尊重,对理性和逻辑的呼唤,表现了网友公共讨论由私域向公域转向的一大进步。情感话语在恐惧奇观中意义重大,它需要我们尊重差异化,尊重主体性的网络新生态,促成异质共同体、意义共同体的生成。
互联网治理的合法性应体现“在追求正义观念与正义实践中”,其治理方式应扎根于具体的语境与行动中。互联网的合法性以异质共同体为基础,任何简单化的规制、共识都可能由治理产生新的问题与危机。以马航失联这一突发事件的网络传播为窥镜,可以看出中国互联网生态的进步和变革,挑战着传统互联网治理的合法性,线性式、均衡性的思维方式应转变为复杂化的尊重差异性的思维方式。我们需要对规则、契约重新审视与认识,在批判与经验之间,理解复杂系统的自洽性以及误构中实践的正义性和创新性。
编辑 杜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