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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猎狐:中国反腐第二战场

  • 投稿雪歌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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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史琳玉

境内筑堤、境外织网,中国的反腐行动正在打响第二战场——海外。世界多国向中国反腐提供的支持合作使海外反腐如虎添翼。“反腐无国界,虽远必究”,是这场战役的口号。

硕果已累累

2014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强化与有关国家、地区的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绝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此后,各项有力举措跟进,海外反腐的号角陆续吹响。

2014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决定于9月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并强调建立和完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同月,中纪委将外事局和预防腐败室整合为国际合作局;5月,中纪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外交部和央行等部门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座谈会;7月,公安部代号为“猎狐2014”的旨在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动正式启动;10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首次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11月,中央批准最高检成立新的反贪总局……以上举措无一不剑指贪官外逃之路,即所有部门通力合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规模收拢海外反腐之网。

目前,中国海外追逃采用的方式主要为引渡。此外,还有引渡的三种替代手段: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中国已经与38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引渡条约。不过,大部分为发展中国家,只有14%为发达国家,贪腐人员仍有避罪空间。好在中国加入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没有引渡条约时可以援引这两个多边公约中的引渡条款展开合作,如与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之间的追逃合作。

中国已经与6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06项各类司法协助条约。依据多边公约和双边条约,中国可以与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刑事司法协助。今年7月,中国又与美国在互惠原则下达成分享本国居民在对方国家金融机构所持有的账户信息的初步协议。

利用多边公约、双边条约、互惠原则,中国与别国合作追逃贪腐人员的行动更加铿锵有力。但面临的限制依然很多,如政治犯罪例外原则、死刑不引渡原则等。

当然,海外追逃时还可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国际刑警组织会对通报人员实施定位、拘捕并按照本国相关法律协助进行国际引渡。斩断资金链的方式也正在被运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我国对境外在逃人员的缺席审判制度已与国际接轨,可以在查明外逃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时对其违法所得采取没收等司法措施,将其逼上绝路,回国自首。

在上述手段的综合运用下,截至2014年11月17日,“猎狐2014”专项行动已从56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288名,传递斩断贪腐分子退路的强烈信号。同时,又于10月10日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的最后通牒,限定自首减轻处罚的最后期限为2014年12月1日。

多举再助力

尽管硕果累累,但中国海外反腐的力度和决心远没有止步于此。在2014年11月的一个月时间里,国家主席在各式国际会议以及出访中至少7次谈及追逃追赃和反腐国际合作,再次释放反腐无禁区的强烈信号,令外逃分子无地立锥、无处遁形。

2014年11月11日,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各方承诺“通过引渡、司法协助、追回腐败所得等手段”消除腐败,并“考虑在本经济体法律允许范围内,通过更加灵活的手段追回腐败所得”,还成立了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各成员国将加大在亚太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该宣言为世界搭建了最大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平台。

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多边区域经济集团化组织,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其会议一般以经济议题为主,但也会加入与经济息息相关的重要政治话题。2001年,时值美国遭受“9 -11”恐怖袭击,反恐被写入APEC领导人宣言。如今,当腐败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顽疾时,与会成员又对腐败的危害及协同治理达成共识。特别是在中国担任本届APEC轮值主席国时,使APEC于2005年成立反腐败工作组之后再次在国际反腐败合作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以其作为一个巨大经济体建立公平市场和法治社会的进步必定会影响周边乃至世界的利好作为出发点,成功地在这样的多边会议上实现了主场外交,推动了自己关切的议题。

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已正式运行。最初,它是在2013年印度尼西亚召开的APEC反腐败与提高透明度工作组第17次会议上得到一致同意得以建立,并在2014年8月13~ 15日在北京举办的第一次会议-APEC反腐败系列会议中通过了其职权范围文件。ACT-NET隶属于APEC反腐败工作组,由APEC成员经济体的反腐败和执法机构组成,旨在为追逃追赃工作搭建平台,促进亚太地区反腐败和执法机构间的沟通、联络和能力建设,推动反腐败务实合作。

中国担任ACT-NET今年的轮值主席,并于2014~ 2015年间由中国监察部主持ACT-NET秘书处工作。今年12月将在中国举办面向亚太地区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研讨班。

在APEC会议期间,国家主席在会见各国领导人时依然不忘重申反腐合作。中美双方支持《北京反腐败宣言》,强调各方不应成为腐败分子和腐败资金的避风港,同意加强反腐合作。对于已经于1998年5月成立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并于2000年6月签订《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中美两国,这样的双边承诺将使今后双方的反腐合作更加高效。同时,中美两国还是APEC反腐合作网络的联合主席。加拿大总理哈珀表示加拿大无意收留逃犯,愿意在遣返方面同中方开展合作。加拿大外交事务、国际贸易和发展部发言人巴布科克也表示,加拿大和中国正筹备签署分享没收资产和归还财产的政府间协议。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表示,他个人十分钦佩主席“苍蝇、老虎一起打”的魄力,也会支持中国建立国际反腐联盟。

在APEC之后召开的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九次峰会上,又通过了旨在进行全球反腐合作的《2015~ 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G20是全球最重要的国际经济合作论坛,涵盖了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20个国家,也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大国参与国际秩序制定的核心平台之一。G20 -直重视反腐并成立了反腐败工作组,其成员国中18个都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成员。这一次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的峰会上,各国又同意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包括加强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等。

APEC和G20双拳出击助中国海外反腐,铺织了一张从区域到全球的反腐大网。

G20之后的11月16~ 23日,在对新西兰、澳大利亚和斐济三国访问期间,皆谈及反腐合作。与新西兰总理约翰·基会谈时强调双方要加强防务、执法交流,在打击腐败、追逃追赃等方面开展合作;澳方也向表示,愿意加强两国防务和司法执法合作;向斐济表示感谢其协助中国政府开展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希望继续加强两国执法合作。

除了在各种国际会议以及国事访问中为海外反腐助力,中国还正在试图改变一些规则为追逃追赃润滑。协助国分享被没收的资产是国际惯例,应该承认追逃非法资产的合理费用扣除制度,这可以强化双边追赃的积极性。此前,中国没有分享机制。现在正在改变,目前已经与加拿大草签了犯罪资产和收益的返还和分享协议。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打铁还需自身硬。11月15日,中国正式加入国际反腐败学院,成为第59个签署“建立国际反腐败学院协定”的缔约国。这是中国在提升自身反腐能力建设上的重要一步。

阻断天堂梦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作为传统移民国家,因其生活质量高、教育水平强,且与我国在司法合作方面较为疏离,而成为一直以来中国外逃贪官的首选藏匿地。然而,这样的避罪天堂或将从今被打破,中国曾经因与加拿大没有签订引渡协议而只能靠冗杂的遣返程序追捕赖昌星以至耗时13年之久的窘困或许将不再。

《北京反腐败宣言》共1 500余字,其主体部分列出了8条加强亚太地区反腐败合作的行动:消除腐败避风港、加强各成员体间信息共享、强化现有公约并促进新约签订、建立并积极参与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鼓励各成员体在现有法律范围内最大力度反腐并推动新法设立以及提高透明度、鼓励社会参与、重视机构建设、推动人员培训与技术援助等。

ACT-NET这一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协调运作机制,又为中国与各成员经济体间沟通司法差异、互通信息、加强合作提供了由务虚交流转向务实合作的强有力渠道。

除了在APEC会议期间中国与美国、加拿大、新加坡以及外出访问时与澳大利亚、新西兰、斐济格外达成的合作反腐双边承诺外,澳大利亚早已在之前大力配合中国海外反腐,成为“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第一个表态配合中方行动的“天堂”国家。2014年10月,澳方同意协助中方的海外追逃追赃行动,引渡逃到澳大利亚的中国贪腐官员,并在当地协助中国追踪和罚没非法资产。

此外,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也在10月21日的马尼拉外国记者协会年会上表态,只要在菲律宾境内发现中国外逃贪官及其资产,只要中国政府提出配合需求,菲律宾政府都愿意提供帮助;10月12日,在第三轮中德政府磋商中,双方强调德国不应成为腐败分子的避难所,中德将加快缔结中德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谈判。

中国与这些外逃贪官的“避罪天堂”国以及逃往第三地前的“跳板”国之间达成的反腐承诺以及在APEC和G20上携手签订反腐宣言和计划的多国的一致表态下,使海外反腐的肓点亮了起来,令中国贪官的天堂梦破。

信息共享——这一海外反腐的另一个关键点,也在《北京反腐败宣言》和ACT-NET的帮助下得以实现。各国执法机关间信息不对称、海外信息情报的短缺,是腐败分子得以大肆进行跨国洗钱和转移财产活动的重要原因;同时,又使我国的跨国抓捕耗时、耗力、耗钱。与腐败官员及其非法所得跨境活动相关的信息共享将扫除这一障碍,可以尽早发现腐败苗头将其遏制在萌芽阶段,也可避免信息滞后让贪腐人员更换潜逃地点、挥霍更多赃款。

各项宣言和计划的签订是政府间达成的国家合作共识,不仅为开展更多国际反腐在技术和法律层面奠定了基础,同时还进一步发掘运用了先前已经签订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等国际法律文书的潜力,使其得以更好地落实。这对于破冰一直以来制约跨国反腐的难题,将会发挥极大的推动作用。如果中国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在引渡条约、司法协助、反洗钱等领域的谈判、缔约、履约进程能因此得以加速,那么,中国的海外反腐之路将畅通无阻,贪腐分子的黄粱美梦将彻底破灭。

目前,中国编织全球反腐网络的第一步已走完。接下来,让各项承诺、协议、宣言、计划等落实为国际性的法律文件,让一切举措都有章可循,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的国际反腐态势,将是令国际反腐之网密不透风的第二步。

让贪腐分子插翅难逃,意识到再无避罪天堂,今后不敢、不能也不想再外逃,是中国海外反腐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