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期始,本刊开设《曼城法言》专栏,由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律专业、目前在英国曼彻斯特工作的赵思蜜从华人的视角观察和记录亲历或听闻的案例等内容,与读者分享英伦三岛与法律有关的精彩故事和作者的法律感思。
——栏目编辑史琳玉
在国内,大多寻常百姓会感觉法庭与自己的日常生活离得很远,只有与他人遇到不可调和的矛盾或违法犯罪时,才会与神圣的法庭接触。
在英国,法庭如同医院一样伴随着人们的日常生活。租房税款逾期未交、乘坐火车买了“年轻人特价票”却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开车超速行驶等,这些在我们看来芝麻大的小事,都会成为英国人收到法庭传票的事由。
上周,我就被邀请陪一位华人朋友出席庭审,他因为道路交通违法而收到法庭的传票。
一天傍晚,朋友因着急回家,不慎在英国曼城市中心超速,被警察拦下。在每小时30英里的限速地段,他的行驶速度是每小时50英里。他说没有想到会有警车停在角落,等他发现后为时已晚。警察让他留下个人信息。三周后,他收到法庭传票。
传票的详细程度超乎想象,洋洋洒洒3张纸,而且还是正反面,从时间、地点到对这项超速的指控是据何作出都一一列出。不同于国内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英国,对于交通违法案例,如果被告不在限期内提出异议,法庭就会认定他承认指控并作出相应惩罚。
我的这位朋友只能有三个选择:默认认罪,法庭作出缺席判决;认罪,但选择出庭提供证词和证据,以求减轻惩处;拒绝认罪。如果选择认罪,除填写相应文件外,还得填写一份收入调查问卷,以便法庭据此衡量罚款金额。
我的朋友选择认罪,并希望自己出庭表达歉意,以诚恳的态度博得法官的从轻发落。这是他第一次收到法庭传票。在英国聘请律师价格昂贵。所以,学过法律的我义不容辞地成为他的义务法律援助者。
案子在曼城当地的治安法庭进行。治安法庭是英国司法体系的一大特色,审理法官大部分为没有专业教育背景的社会贤达人士,大多为自发参加这种志愿性的兼职工作。这项制度就像陪审团制度一样,体现公众对法律裁判的参与性,在英国有着广泛的社会认可度。但为了保证没有职业资格的兼职法官能够准确地判断事实、适用法律并作出判决,开庭时还会配备一位法律专业人士作为法律顾问,给兼职法官提供法律意见。
我的朋友到达治安法庭后,从排号到进入法庭等了好几个小时。然而,从庭审开始到拿到判决却只用时15分钟。整个庭审过程快速、利落,他与法官进行一些简短的询问对答后法庭即作出判决:两星期内缴付罚款100英镑,驾照扣3分。他担心的吊销驾驶执照没有发生,但这次违法超速会被记录在案3年。如果3年内他再次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则会面临严重处罚。
通常情况下,英国警方对超速行驶的处理办法是开具一张60英镑的罚单以及扣除3个驾照处罚分值并记录在案。但这样的处罚方式仅限于拍照超速的情形。对于朋友在市中心交通状况复杂的地段超过限速上限60%以上这种情况,则会严重处理,当事人必须参加庭审。警方采用庭审裁决方式是为了震慑民众,希望严苛的惩罚能换来违法行为概率的降低。
惩戒力度之大向来是英国规制社会不良行为的重要举措。惩戒之后,还不放松教育,以使规则深入人心。朋友离开法庭前,法庭给他发放很多宣传安全驾驶的资料,希望他回去认真学习。
对于每一位初到英国的国人来说,无论听闻还是亲历,都对英国的惩戒体系敬畏不已。事无巨细,再细小的事情,只要违规,都会成为惩戒的对象,而且力度常常超乎想象,足以达到任何人不敢再犯的目的。
当这样的气氛最终令人把对惩戒的敬畏转为对规则的敬畏后,人们会发现,遵规守矩不仅易化了自己的生活,而且是对他人、对社会的极大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