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朝华
【摘要】本文在总结北京城乡一体化取得进展的基础上,分析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北京城乡一体化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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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城乡一体化;二元体制;公共服务
【作者简介】王朝华,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农业经济。
作为首都,北京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深层次矛盾日益暴露。由于受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农村在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与城市差距明显,有些差距呈逐步扩大趋势,成为制约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
一、北京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展
(一) 资源由主要向城区集聚调整为向郊区和农村延伸,“三农”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2011 年, 北京市人均GDP 首次突破1 万美元,这不仅意味着北京经济实力有了大幅提升,同时也意味着北京城乡一体化发展有了强大的经济基础。近8年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向郊区注入的比例逐年攀升,从2003 年的20%、2004 年的40%,到2005年接近50%,而且50%以上的比例已经连续保持5年。其中在2009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达到480.2 亿元,同比增长63.5%。就收入来源而言,农民收入已经由以前单一的经营性收入拓宽为目前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四种渠道。2009年,北京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986元,增幅13.4%。其中,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例首次突破60%。与此同时市民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显著变化,亲近自然、体验生态正在成为他们日常生活和休闲度假的现实需求,这种变化直接促进了北京的农业功能由单一向多元转型,客观现实的需求,引导北京农业形态和功能深层次变革。
从一个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农村传统产业的提升,城市新兴产业的延伸,城乡人员交流的加速,需要在中心城之外寻找契合点。北京未来发展的潜力将蕴藏在过去被当作城市神经末梢的农村。集新农村建设、生态治理、种植养殖业、民俗旅游业、观光农业发展为一体的沟域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成为统筹7个山区县和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70条沟域正在进行或完成整体规划,17条沟域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并起到了示范作用。在“乡村旅游改造提升”等工程的带动下,2011年前三季度,全市农业观光园收入9亿元,同比增长21.3%;民俗旅游接待收入4.4亿元,同比增长39.5%。
(二) 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向农村延伸和覆盖
2008年北京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提出稳步推进300个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完成了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四年规划。2009年北京市新农村“5+3”工程总投资达80多亿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建设,覆盖1700 多个村庄。农村居民参与“5+3”工程达到600万人次,获得劳务性收入5亿多元,120多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2008年,出台《关于推动区县合作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协调发展的意见》,东城、西城、朝阳、海淀、顺义、亦庄与生态涵养发展区5个区县及房山区签署了5年的区县合作发展框架协议,促进区县间的互助合作。率先在全国建立了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在实现巩固绿化成果的同时农民也得到了经济补助。2011年村庄的街坊路硬化绿化、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污水处理、垃圾分类、户厕改造和公厕建设等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资金达70多亿元,120万农民直接受益。
(三) 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实行农民转移就业登记制度,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全部纳入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范围。通过实施再就业援助制度,2009年全年累计转移就业10.3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72%。让农民转移就业、有效就业、享有城乡均等就业政策,一直是北京市近年来最为关注的民生大计之一。截至2009年,北京基层就业服务体系已经实现了全覆盖,乡镇100%建立社保所,行政村100%建起就业服务站,京郊163万农村劳动力,已有88.4%以不同形式实现了有效就业。北京市社保“扩面提标”有序推进,养老、医疗实现制度全覆盖,“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8.2万人。在全国率先消除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盲点,实现制度全覆盖。《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城乡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办法》全面实施,新农保的实施范围、缴费水平和领取年龄得到规范和统一,实现了“城保”与“农保”的城乡互转。
(四) 公共产品和服务建设向均等化方向迈进
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搭建了“北京市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建设工作平台”,深入开展了医疗、养老、低保、就业、教育、文化、邮政等民生工程,进一步确立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近郊区低保实现城乡并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7%,门诊和住院补偿率分别提高到32%和50%。2009年,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基本完成,实现每个乡镇所在地、每个行政村均有一个综合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2009年实施了“新四统一”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即全市统一规范“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范围、统一试行乡镇卫生院“零起付”补偿政策、统一住院补偿“封顶线”18万元、统一推行“出院即报和随诊随报”。2009年1月启动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新制度打破了城乡户籍界限,将符合参保条件的本市城镇和农村居民统一纳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并实现了缴费、待遇等标准上的城乡一致,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的城乡全覆盖和一体化。
(五) 探索建立金融支农联合工作机制,城乡二元体制有所突破
出台《关于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在农业信贷、保险、担保、投资、信用等方面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批准《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即将开展试点工作。2011年12月10日,第一家以北京银行为独立法人的新型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在延庆挂牌开业。在全国率先对种植小麦、牧草的农户实行生态补贴政策,率先构建了农保、农投、农担、农贷、农信、农基、综合改革试验区等“七农”平台,支持、保护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利益。修订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承保险种由10个扩大到16个。随着北京村级经济实力的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也在迅速推进之中,目前全市已有812个乡村的52万农民“变身”农村集体资产股东。合作社法实施一年来,全市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2136个,已覆盖到种植、养殖及农产品销售、加工等多个领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完善了《北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征地多元化补偿安置指导性意见》。
二、北京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城乡公共服务失衡,生活水平和发展条件的差距不断扩大
由于长期对农村投入不足,且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偏重于农村生产,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的城乡不均衡状态没有明显改善,农村教育、环境、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与城市相差悬殊。远郊区县道路长度、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环卫机械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人均占有量只相当于近郊区的1/3~1/8。郊区城镇地区污水处理、垃圾清理等基础设施不配套,限制了其缓解市区人口压力功能的发挥。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实现城乡统一,而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却按照户籍不同实行分轨运行,因制度分设、管理分离、资源分散形成了二元医疗体制。实行区县统筹的新农合在筹资方式、定点医院、起付标准、报销水平等方面均不相同,政策标准达35 种。原本最基本的、覆盖所有市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却因为居民和农民的身份被区别对待。
(二) 城市对农村补偿缺失,导致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利益受损
一是对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的补偿不足。为了减少北京发生沙尘暴和涵养水源实施了封山育林、绿色隔离带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但与此相对应的生态补偿机制2005年才建立。中心城区主要发展二、三产业,中远郊区主要承担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符合区位理论,然而,这也造成了不同区位条件下土地发展权的不公平。虽然近年来北京不断完善土地收储和绿隔补贴政策,但是,现有补偿标准基本只考虑对农业生产直接成本的补贴,且多以专项转移支付形式出现,没有考虑对农地发展权限的补偿,弱化了对农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和补偿效果。二是城市扩张占地补偿机制不完善,区域内价值创造和利益分享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失地农民不能获得持续、稳定收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相邻土地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政策有较大差异,因而引发征地纠纷。由于城市对乡村的补偿不足,相应的补偿缺乏可持续性,使得一些地区在以土地开发带动村庄整理的过程中,整理动力不足,延缓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 未形成城乡产业联动发展趋势,乡村内生发展能力不足
由于北京城市中心区发展吸纳了周边的人才、资金和自然资源,使农村地区的发展受到限制,缺乏补充产业的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乡村旅游综合配套能力不足,山区交通基础设施滞后,旅游一线和辐射景区的联络不通畅,影响了当地农民收入。郊区小城镇发育程度低,对农村产业发展的带动效应有限,缺乏聚集效应。农业收入在农村家庭平均年收入中所占比重变化不大,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有所下降。转移性收入增加得益于政府近年来扩大对农村的财政支出,而财产性收入增加中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房屋出租收入,这些结构变化反映出乡村内生增长能力的不足。
(四) 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城乡收入差距有进一步扩大倾向
只有更多的农村居民在城市定居下来,其他农村居民才能够获得更多的人均资源,从而更快地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北京城乡收入差距虽然从总体上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近年来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虽然北京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但农业劳动力比例下降缓慢,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偏离。在农村耕地大幅度减少的同时,农村人口数量保持了相对稳定,进一步增加了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难度。
(五) 城乡管理依然分割,城市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是城乡结合部地区城镇居民管理体制与村民管理体制并存,出现管理“重区”与“盲区”并存现象。二是大龄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后,由原集体经济承办的农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居民或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时,由于制度基本构成要素的差异,需要补缴较大数额的养老保险费,由此给集体经济和个人造成巨大压力。三是流动人口和户籍制度需要不断创新。在对流动人口的信息管理、治安管理、公共服务供给、社会矛盾排查和利益疏导等方面都需要加强工作,需要平衡户籍制度改革与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城市人口资源环境压力的关系。
三、北京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 促进城乡产业联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建设
1.形成城乡不同产业发展的功能分区,建立城乡产业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农村空间广阔、资源丰富、生态良好的优势,大力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各类产业,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村产业向城市扩展。出台农村休闲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走规模化、规范化、特色化的发展路子。引导城乡产业对接,实现城市产业向农村延伸。
2.寻求不同产业园区与周边农村地区产业发展的有效衔接,在生态环境优良的远郊区积极发展大型娱乐公园、主题文化旅游等现代绿色服务业。发展有利于拉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物业、商贸服务、旅游、物流、保洁、保安等服务业。积极发展具有北京特色、文化品位、历史传统的农村手工业。
3.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主要包括进城农民安居乐业工程、山区移民搬迁工程、农业产业化工程、社区支持农业工程、景观旅游农业工程、农村非农产业促进工程以及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工程。
(二) 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优质公共资源城乡共享
1.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采取政策引导与激励措施,鼓励城镇学校教师下乡进村任教,组织农村教师到城区进修学习,定期对现有农村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建设和应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2.优化城乡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市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郊区布局,重点加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建设,建立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解决设备短缺问题。定期派乡村医生到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培训,通过返聘、弹性退休等方式鼓励城市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医疗水平的医生到农村工作。
3.推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管理、服务、核算、监管“五统一”,建立新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打破户籍界限,做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可衔接,使所有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都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之中。
(三) 理顺利益分配机制,推进城乡市场整合,实现资源自由流动
1.全面启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理清资产关系,盘活集体存量资产,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的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民转居和农村城镇化奠定基础,消除农民进城的顾虑。
2.创新征地补偿方式,提供多样化的补偿方式供农户选择,让农民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得到实惠。
完善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土地权利保障机制,不能强行要求农民放弃土地承包权利和宅基地用益物权。
3.加快土地市场的制度创新,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开展村庄土地整理,妥善实施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管理。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用地的规模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型村级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公司。在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开展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将土地规划直接落实到村。保障符合规划的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建立农村土地房屋交易中心,建立较为完备的交易规则和管理办法。
4.探索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建设用地指标竞得单位除土地储备机构外,还可有各类园区建设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特指包括农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过规定程序批准复垦为耕地后,经过严格验收,可用于建设用地指标。这种用地指标背后所体现的土地流转,需要通过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来完成,具体流程可参考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交易图(图1)。
(四) 加强农村金融支持力度,拓展融资渠道,建立普惠性的农村金融体系
1.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农村保险市场体系,创新保险产品,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形成农业灾害风险补偿和转移分摊机制。
2.加大财政资金贷款担保力度,扶持区县开展农业贷款担保,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积极性,缓解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难题。
3.拓展农村信贷渠道,建立以财政贴息为主、财政补贴和以奖代补等多种手段为辅的财政支持制度体系,引导金融资本向农业和农村流动。4.开发多元农村金融产品,根据农户借款的用途,设置不同的金融产品。放宽小额贷款的额度,将城市成熟的金融产品延伸推广到农村。
5.创新抵押担保制度,探索以农民的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组织贷款的具体办法。建立专门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从事农业担保服务,可以由政府出资支持成立农村信用担保的基金和机构,也可以通过鼓励措施引导商业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和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满足发展农村社区经济对风险控制的需求。
(五) 培育现代新型农民,加强农村人力资本
开发和新型农民培养,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1.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构建新型农民培训体系。在普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整合城乡教育培训资源,构建由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新型农民培育体系。
2.加强对培训对象的管理,对新型农民培训实行分层、分类、分级统一管理,逐步实现新型农民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3.鼓励中青年农民扎根农村务农创业,以奖励、担保、贴息等手段留住本地素质较高的农业劳动力,扭转目前农业劳动力素质急剧下降的局面。4.对农村社区实行开放政策,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引导涉农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技术人才开展农业项目合作,实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以实实在在的举措鼓励大学毕业生、农业科技人员和企业家走进农村当农民,使之成为新型农民的生力军。
(六) 创新农村社区经济组织
1.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努力把现代文明引向农村,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
2.引导和规范行政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农户的承包经营权折股量化到村民个人,在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同时,推进规模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3.引导和规范行政村组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将原有的村集体经营性存量净资产折股量化到村民个人,以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取代村民委员会成为村集体的经营主体,使农村社区经济的发展拥有充满活力和凝聚力的载体。
4.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区化和综合化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相对分散的、功能单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实现有效的产销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区化和综合化有利于地域联合和一体化经营。应该扶持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区化和综合化,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农业技术推广组织联合,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举办联社的方式实行紧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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