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体制改革是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还要打通金融资金向实体经济流动的渠道
文 /《中国证券期货》记者 韩熔桓
投融资体制改革与促投资稳增长息息相关,一直是2015 年的改革重点领域。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14 日的发改委内部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表示,持续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仍是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之一,下一步还要打通金融资金向实体经济流动的渠道。《全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或将在年底前出台,将进一步打通金融资金向实体经济流动的渠道。与此同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也将实现中央与地方的纵向贯通。
促进投资稳增长
《意见》可能包括统筹协调PPP 相关政策,指导地方加快PPP 项目落地,引导保险资金等社会资本更好对接国家重大项目等相关内容。财政部9月8 日发布的《财政支持稳增长的政策措施》提出,大力推广PPP 模式。6 月24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设立规模为3000 亿元的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设施等领域,以及“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重大项目等。
近日,财政部金融司巡视员刘健建议,鼓励保险公司、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改善PPP项目融资困境。他表示,在股本融资方面,产业资本有限,相对来说成本也较高,如果项目层面都是产业资本的单一组成结构,很难承担大量PPP 项目的实施,必须鼓励机构投资者进入。
推动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改制、进行市场化融资等内容也可能写入《意见》。根据《财政支持稳增长的政策措施》,财政部将支持加大地方融资力度,确保棚改等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保障基础设施投入资金来源,促进地方落实稳增长目标。
社科院投融资研究中心副主任陈经纬表示,要打通金融资本向实体经济流动的渠道,现在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吸引融资的项目要改进,要让人有利可图。另一个是要在“金融软设施”,也就是规则的制定上加紧,得让资金安全有保障,形成制度。“从全球视角看,中国的金融资源实际上是非常丰富的。车有了,路也有了,需要解决的是规则体系问题。”陈经纬认为。
纵向贯通中央与地方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是发改委在投融资改革方面的另一重大举措。与之同步的是,几大部委还将努力推进《政府投资条例》和《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发展改革委8 月18 日发文称,下半年该委将继续加强部门协调,加快推进重点立法和制度建设方面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政府投资条例》报请国务院审议准备工作,争取年底前出台。7 月23 日,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将精简前置审批、优化审批程序,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企业投资项目外,一律实行备案管理。
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相关部门近期出台了多项举措,加大力度支持资金流向实体经济。9 月8 日,财政部发布《财政支持稳增长的政策措施》,提出将实施更有力度的财政政策。加快推广PPP 模式、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统筹资金推动重大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加大降税清费力度,深入推进财税体制等改革。
国务院9 月14 日印发的《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下调了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以解决当前重大民生和公共领域投资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在政府的牵头下,近期成立了多个产业引导基金,包括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型产业创业引导基金、铁路发展基金等。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例,中央财政出资150 亿元发挥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建立了总规模为600 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入股的方式为项目提供资本金,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性企业。
运用定向工具,央行向政策性银行提供流动性,起到定向支持和结构调整的作用。截至今年8月,国开行的PSL 额度已使用9068 亿元,对棚户区改造起到了很好的资金支持作用。此外,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从今年10 月1日起至2017 年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所得税额20 万元以内(含)扩大到30 万元以内(含);将月销售额2 万元至3 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7 年底。不断“给力”的税收优惠政策,将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快速成长。
业内人士认为,资金问题是本轮稳增长中最大的限制因素。未来财政政策仍存在较大可操作空间,新一轮政策有望尽快推出,包括设立千亿级PPP 引导基金、加大降税清费力度支持小微企业等。财政政策的发力需要与货币政策相互协调,以达到稳增长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