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提出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一系列支持措施,并将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实现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
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招应届生享社保补贴
除税费减免外,《意见》还从降低创业门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和返乡创业金融等方面提出了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
《意见》说,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应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放宽经营范围,鼓励返乡农民工等人员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同时,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创业担保贷款也将惠及农民工。《意见》提出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安排贷款贴息所需资金。
返乡创业农民工将被纳入公共服务范围
《意见》要求,既要保证返乡创业人员平等享受普惠性政策,又要根据其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探索完善返乡创业人员社会兜底保障机制,降低创业风险。
《意见》指出,要统筹考虑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及时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纳入公共服务范围。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做好返乡人员创业服务、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确保其各项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入。及时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围。
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农民工家乡
《意见》提出“促进产业转移带动返乡创业”,其中提到鼓励农民工输入地在产业升级过程中对口帮扶输出地建设承接产业园区,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大力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带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输入地与输出地发展联动”是此次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一项基本原则。据此,《意见》还提出,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商业,通过对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绿色农产品等输出地特色产品的挖掘、升级、品牌化,实现输出地产品与输入地市场的嫁接。
支持返乡创业五方面政策措施
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取消和下放涉及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并切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减免政策。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具备享受支农惠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纳入扶持范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可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
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焦点】
农民工返乡创业可以做啥
鼓励创办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国家为什么要在今年出台文件,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主任林江介绍,劳动密集型产业面临转型升级的调整,东南沿海的农民工返乡趋势不可逆转,“国家此时出台文件,正是提前为农民工返乡作出布局。这次意见提出把输出省份的产品和输入省份的市场结合起来,可操作性很强。原来在沿海为老板打工制造出口产品的,就可以变成在家乡制造,在沿海销售。这样,一些内陆省份的特色产品的加工制作就可以转入内需市场。”
大量的农民工返乡,他们可以在哪些领域创业?《意见》提出,鼓励创业基础好、创业能力强的返乡人员,充分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发展休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创业空间。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为平台和载体,发展民族风情旅游业,带动民族地区创业。在创业模式上,《意见》也提出要“合作分散市场风险”,其中说到“鼓励返乡人员共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建立营销渠道”。
如何“迎接”农民工返乡创业
创建200 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纲要》从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开发农业农村资金、完善基础设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等方面作出部署。其中,在“电子商务进农村”中,《纲要》提出全国创建20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等。《意见》特别提出,及时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围。
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林江认为,培训和资金支持是最重要的两个方面。
《意见》提出了支持返乡创业的五方面政策措施:一是降低返乡创业门槛;二是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四是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五是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在“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方面,文件指出,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发展一批重点面向初创期“种子培育”的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引导早中期创业企业集群发展的返乡创业园区,聚集创业要素,降低创业成本。
在返乡创业农民工的培训方面,《意见》也提出“从有经验和行业资源的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当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提供创业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