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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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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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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每年的“315晚会”上,都有一些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食品被曝光,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这种现象又该如何遏制呢?文章将带着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究,望以此解决困扰人们生活的食品安全问题。


  关键词:食品安全乱象治理


  中图分类号:F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8)07-0237-02


  “民以食为天”,一句话道出了饮食在国人心中的重要地位,但现在,饮食却成为困扰人们生活的问题,政府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进行限制,但依然有人铤而走险,触碰法律的边缘,危害大众的生命安全。我国现阶段在食品方面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一体化管理,目前,构建一个高度权威的食品综合监察机构,并培养多个具有公益性、灵活性优势的第三方,使多个主体同时发挥作用,是治理我国食品乱象的必然途径。


  一、管理主体单一化无法遏制食品安全乱象


  食品安全是关乎民生之大计,容不得一点马虎,而致力于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国家在这一基础上,构建以政府为主体的食品管理模式,该模式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食品隐患的发生,但却无法根治,下文中将对其特点及不足作出分析:


  (1)安全管理体系的集中化与安全问题的分散化矛盾。现阶段,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采取的是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高度集中管理模式,食品的安全监管权力,完全掌握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手中,其他人无权过问,然而,我国地大物博,食品种类繁多、产地广泛,故而食品安全问题也相对分散,这便导致了食品问题难以实现统一的管理,进而造成了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与食品安全问题的矛盾,迫使食品乱象一再发生。


  (2)职权交叉,管理重叠。在食品管理体系中,虽是以政府为主导,但却是由多个部门共同组成,并协作管理。现阶段,我国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为主,而食品安全委员会又是由多个部门组成,其中包括: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等,而在其中,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这五个部门是直接具有行政执法的职权,其他部门属职权涉及,这种监管体系,战线长、部门多,职权重叠,导致政府资源的浪费。


  (3)单一主体模式下的食品安全管理粗犷化特征明显。食品管理职权的集中化与食品隐患问题的分散化,是我国食品问题的两大特征,职权的重叠与问题的分散,必然会产生很多负面的影响,例如:由于战线过长,一些监管人员会疏于管理,缺乏责任心,进而使得食品乱象无法被遏制。


  (4)忽视社会力量的培植,造成合力的缺失。正如歌词中所说“一根筷子轻轻被折断,十根筷子牢牢抱成团”,众志成城,其利断金。在施行食品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若单凭政府的一己之力,笔者认为,很难彻底根治食品乱象,故而,应以政府为舵手,注重社会监管力量的培养,以此弥补单一管理体系中,存在力不从心的情况,共筑一个安全的食品安全市场。


  二、多中心整治食品安全的必要性


  我国现阶段的食品安全正面临着严重且复杂的困境,而造成这种困境的原因有很多,若按经济学家的公共资源理论而言,则可以归结为存在集体困境,也就是说在面对像食品安全这一类问题的时候,很多人都不愿去承担责任与义务,而作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女士,在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中却发现,在中国,面对复杂的公共资源管理问题,进行以政府为主导地位,民间组织、团体、个人等为部分的多中心管制,则可很好地化解这种问题。


  以经济学家的角度来讲,食品安全是一种公众产品,故而,应当且有必要由政府及第三方组织共同完成。原因在于:其一,食品安全问题信息不对称特征明显。面对庞大的食品市场信息,单单依靠市场和消费者自身,是很难获取大量且准确可靠的信息,而一些不良商家也正是牢牢抓住这一特性,投机取巧,损害消费者利益。其二,食品安全问题外部效应明显。合法厂商出售的合格产品,被消费者认同,使消费者产生信赖心理,而在消费者购买同类产品时,却很容易买到不法厂商所出售的伪劣产品,进而导致合法厂商为不法厂商带来正外部经济,而不法厂商则带给合法厂商与消费者负外部经济。


  因此,加强食品市场的安全,须由多中心共同完成,通过政府及相关部门引导,引发公众意识,将公众组织起来,共同监督食品的质量安全。政府应当鼓励并支持民间公益性、非盈利性组织的成立,增强食品安全监察的社会力量,从而降低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概率。


  三、多中心政治食品安全问题的途径


  (1)整合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发挥政府管理作用。应该坚持以政府管理为主导地位,并引入社会力量协助,从而构建起一个高度权威且职权完整的综合管理机构。如上文中所述,我国目前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职权交叉、管理重叠的现象,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食品安全的发展,故而,应当进行有效的整合,减少管理,将职权统一,使其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领导地方实现食品安全的监督,收集与分析食品安全信息,制定整体的食品安全政策,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可在食品安全中建立以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为中心、以地方管理组织为基礎的新共管体系,地方政府要建立与中央类似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当地的食品安全进行监察,但必须接受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


  (2)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企业自我管制。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其源头在于一些人无法拒绝利益的驱使,从而昧着良心,生产有害食品,坑害消费者利益。因此,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宣传很有必要,要让企业从领导到员工明确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将其付诸实际生产加工中去,保证食品的安全。而在实际生产中,如何让企业及员工富有社会责任感呢?笔者认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进而促进企业的自我管制,是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有效方式,当企业的自我管制能力增强时,企业产品的安全系数自然得到提升,困扰国家及公众的食品安全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3)大力培养第三方,协助完成食品市场安全监管。食品安全问题由来已久,其整治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它不仅仅需要政府的整治管理,同样也需要社会力量的监督。而这种社会力量可以是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我们将其称之为第三方。第三方由于源于民间,因此,更贴近基层,在食品安全方面更能发挥出巨大监督作用,更能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可靠的食品信息。


  而作为政府管理机构,应作好带头作用,同时帮助社会力量完成市场的监督,要建立多项的信息途径,以全面掌控食品安全现状,提高食品市场的透明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信息途径的构建中,要从根源抓起,如一篇专业的探讨某一种食品安全的科学文章,我们应搞清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问题食品的出现,是食品原材料的问题,还是加工生产的问题,或是质量检查的问题,进而使食品安全问题得以排除。再如,在互联网信息发达的今天,我们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市场的调研,可针对不同群体进行信息收集,以获取当前食品安全的最新情况。


  四、结语


  总而言之,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之路任重而道远,既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也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要以政府管理职能为主导,同时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助作用,要实现食品从原材料提供到生产加工,再到包装、销售的整个过程透明,形成“自上而下”的新型模式,且应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增强企业的自我管制能力,打破垄断,扩大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进而确保人们能吃得安心,吃得放心,让食品安全隐患不再是困扰人们生活的问题。


  作者:李雨露